禁摩令引发的法律思考
2017-02-24彭鹏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彭鹏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保系,陕西西安710068)
禁摩令引发的法律思考
彭鹏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保系,陕西西安710068)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购买能力显著提高,以致私人机动车辆的数量日益增多。众所周知,摩托车也属机动车,其数量也日益增加。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数量的增加势必会造成城市交通的拥挤和堵塞,也使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明显提高。因此,近年来很多城市基于摩托车、电动车等引发事故的急遽态势、较高死亡率,及其超速、逆行等乱象,开始推行禁摩令,深圳作为一个经济繁荣、人口较多的经济特区也不例外。深圳市警方推行这一专项行动的原因有两个:其一,限制摩托车的使用有利于政府对城市管理的便捷;其二,有利于保障摩托车主的交通安全。深圳市政府的这一举动,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自由权以及财产权等方面的权利,同时也反映了公权与私权的冲突与博弈。因此,文章分别从法律父爱主义,法律价值冲突与选择以及公权与私权的博弈三个方面进行思考,相信对如何看待禁摩令有所裨益。
法律父爱主义;法的价值;禁摩令
一 禁摩令中的法律父爱主义
(一)法律父爱主义的内涵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社会中的公民针对政府享受的防御性消极权利,因社会的变迁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的到来使人们难以独立于社会与政府的环境下,过上令人满意的生活。因此,公民要求得到特定行为的积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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