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表达二分法——兼评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
2017-02-24包红光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思想
包红光
论思想表达二分法——兼评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
包红光
(湖南科技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湖南 永州 425199)
思想表达二分法作为著作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世界各国著作权法所普遍认可,也为我国理论和实务界普遍遵循,但随着作品表达方式的日益多元化,思想与表达如何区分,二者的临界点在哪里,日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2014年琼瑶诉于正案就是一个典型,文章将围绕该案,就何谓表达、何谓思想、二者如何区分,该原则如何进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分析。
思想;表达;二分法;著作权侵权
作为中国2014年度版权十大事件之一,“琼瑶诉于正等人侵害著作权案”于2014年12月25日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被告的剧本《宫锁连城》有9处情节安排与原告的小说《梅花烙》构成实质相似关联内容,而且电视剧本《宫锁连城》与小说《梅花烙》在整体情节安排及推进过程上大体一致,只是在部分情节的安排上存在先后顺序之别,被告的剧本在情节排布及推演上与原告的作品高度近似,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在整体感观上具有相似性,对于相关的观众或读者而言,原被告的作品具有相似的欣赏体验。据此,法院认定于正等人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判令于正等人对原告琼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00万元。于正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该案最终尘埃落定。对于判决结果,影视界和普通民众一片欢欣鼓舞,大呼:知识产权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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