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巧团圆》情节结构的舞台性
2017-02-23袁笑笑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7年5期
袁笑笑
(广西民族大学 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0)
李渔《巧团圆》情节结构的舞台性
袁笑笑
(广西民族大学 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0)
《巧团圆》于康熙七年(1668年)脱稿,是唯一一部李渔在家班女乐存在期间创作的戏曲,其创作深受家班女乐实践活动的影响。李渔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王骥德的《曲律》等的理论成果,并且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根据自己丰富的创作经验和家班舞台实践经验,以舞台演出效果和观众这两个为核心出发点,认为戏曲创作是专为舞台演出的。与李渔的其他戏曲相比,《巧团圆》在情节结构上具有独特的舞台性。
巧团圆;情节结构;舞台性;李渔
一
顺治八年至康熙七年间,李渔在流寓杭州、南京等地期间先后创作了这十部戏曲,后来这十部戏曲合称《笠翁十种曲》出版发行。其中《巧团圆》于康熙七年(1668年)脱稿,是李渔在其小说《生我楼》基础上改编而成的[3](P176)。《巧团圆》是唯一一部在李渔家班女乐存在期间创作的戏曲,因此其创作受家班女乐实践活动的影响极大[2](P186),与李渔的其他戏曲相比,体现出更注重戏曲“舞台性”的特点。
明中叶以后,戏曲的创作都存在着文人案头化的倾向,在创作时很少考虑戏曲演出的特点。当时的吴江派重音韵和格律,不顾“意”,临川派只“重意趣”,不惜“拗折天下人嗓子”,都忽略了戏曲有别于诗词的一个特殊性——舞台性。而李渔在执导家班期间,积累了许多舞台实践经验。此外,李渔家班与职业戏班略有不同,李渔由于其自身士商一体的特殊身份,其家班主要是一个具有一定谋利性质的文人家班[4](P214),表现出对舞台演出和观众需求的迁就,对“场上”效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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