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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病床上等待判决

2017-02-22凌德魏辉

环球时报 2017-02-22
关键词:曾荫权特首公职人员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魏辉

对于香港前特首曾荫权来说,22日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日子,如果不出意外,香港高等法院将于当天宣布对其“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处罚结果。宣判前夕,曾荫权在香港伊利沙伯医院度过艰难的一天——20日被拒绝保释、当庭收押后,他很快因身体不适被送至该医院。从一名普通的药厂推销员,到在港英政府内崭露头角,再到成为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经历曾被认为是颇为传奇的励志故事。如今,他却成为香港开埠以来首名被定罪的前政府首长,年过七旬面临牢狱之灾,令香港舆论唏嘘不已。香港《明报》称,此案说明官员必须时刻警惕,用权恰当,否则难逃法网。

“震撼性的一幕”

21日上午,曾荫权的夫人和两个儿子及其他亲属共5人到伊利沙伯医院探望。香港《星岛日报》称,众人脸色憔悴,戴着口罩亦难掩满面倦容,曾太更是双眼浮肿。现场数十名媒体记者追着采访,被问到是否会上诉等问题时,他们均未回应,只表示“多谢关心”。短暂探望后,5人离开医院。

上周五被陪审团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后,香港高等法院20日再次开庭审理曾荫权案。经过3个多小时审理,法官宣布延至22日上午10时宣判。主审法官表示,不大可能判曾荫权缓刑,同时裁定曾荫权不得保释,须交由惩戒署看管,等候判决。《明报》21日称,曾荫权获悉未能保释后,脸色通红,紧咬下唇缓缓走向犯人栏边,左手按着玻璃,与太太和两个儿子道别。当天傍晚6时他被送抵荔枝角收押所,但约3个小时后,他因感到身体不适,由救护车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下车时曾荫权戴着口罩,身上盖着被子,被外露出惩教人员手持的铁链。曾荫权在病床上露出疲态,沿途最少有3名惩教人员同行。

“前特首手扣镣铐,被多名惩教署人员押送收押所。在这里他脱下西装,接受俗称‘通柜的X光检查,换上与其他囚犯一样的啡色囚衣,完成从前特首到阶下囚的惊人蜕变。”香港《东方日报》21日如此感慨这“震撼性的一幕”。香港《经济日报》网站21日晚间称,有律师表示,若22日曾荫权身体仍然不适,医生也证明他不能出庭的话,法官须将判刑押后,待曾荫权身体状况好转后再判刑。

曾荫权的案子始于2012年2月,当时距离曾荫权卸任只剩下4个多月,香港新一届特首选举如火如荼之际,有香港媒体突然爆出曾荫权坐私人游艇与香港富豪秘游澳门,并指控他收受富商黄楚标深圳大宅装修等贿赂。

廉政公署经过近5年调查,对曾荫权发起三项罪名指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以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案情显示,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曾荫权担任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期间,在行政会议审批雄涛数码公司(后改名香港数码广播公司)广播牌照多项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利益关系,披露自己正与雄涛公司主要股东黄楚标就对方在深圳东海花园的一处600多平方米豪宅租赁事宜进行协商。曾荫权本打算卸任后在该处短期居住。曾荫权还被指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建议向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但未披露何是他在东海花园租住房屋的室内装修设计师。

案件于今年1月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开审,曾荫权也成为香港史上遭刑事检控最高级官员。经过22天的审讯,2月16日,9人组成的陪审团达成以下裁决:第一项控罪:行政长官收受利益,未能达成裁决。第二项控罪:涉及东海花园租住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以8:1大比数裁定被告罪名成立。第三项控罪:涉及何周礼授勋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以一致裁定被告无罪。

“‘香港仔使人唏嘘”

曾荫权现年72岁,自幼家贫。1964年,预科毕业后,他被港大建筑系录取,但为分担家庭负担,放弃继续升学,加入药厂成为西药推销员。经过一次失败后,曾荫权于1967年考入公务员序列。1981年,获政府保送至美国哈佛大学进修,取得公共行政硕士学位,事业终于平步青云。香港主权移交前,曾荫权曾获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颁赠的爵士勋章。2005年他继董建华后成为香港第二任特首。

“‘香港仔使人唏嘘”,《明报》评论说,曾荫权以“香港仔”自居,其传奇经历是脍炙人口的励志故事。他在公职历程的成就,可以说是“香港梦”的典型。此案再一次暴露权力与腐败的关系。案件成为曾荫权一生的污点,对于其他掌权公职人员则是活生生的事例,说明掌权者必须用权得当,若有非分之想,曾荫权之堕入法网,就是现实警惕。

在香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属于普通法中的刑事罪行,用于针对公职人员各种滥用职权或失当行为,即使该公职人员没参与受贿行为,或最终没获得任何实际金钱利益,亦可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而被刑事检控,最高刑罚为7年监禁。据香港公务员事务局数据,自2000年至今,最少有30宗相关案例。在判刑方面,罚款、社会服务、监禁以至缓刑的情况均有。比如,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于2014年被裁定5项涉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等罪名成立,共判7年半监禁。2012年港大医学院外科学系系主任黄健灵涉挪用公款73万港元,以支付家佣兼司机薪金,被判240小时接受社会服务令。

香港《头条日报》21日称,曾荫权加入政府45年,被判罪名成立后,可能丧失每月约8万港币的薪俸,而他享有的前特首待遇,包括专用座驾及司机、警方保护组贴身保安等等,均可能被剥夺。《星岛日报》称,服务香港半世纪的曾荫权,获得来自官场、政界及商界超过42人为他写求情信,包括6位前任司长、4位现任局长以至14名泛民前立法会议员。曾是曾荫权下属的两位特首参选人林郑月娥和曾俊华,也都恳求法官轻判。他们一致赞扬曾荫权对香港贡献良多,包括在金融风暴期间击退大鳄。有港媒20日刊登一篇由曾荫权撰写的文章,他在文中表示,过去5年来的折腾,令他愧对家人,但坦言“人生路上,很多事情不由我们做主”,“无论审讯结果如何,我决不言悔”。

香港《东方日报》21日称,既然刑可以上前特首,还有什么富豪权贵犯罪可以逍遥法外呢?还有哪位公职人员可以存侥幸之心呢?但正如中纪委的反腐纪录片《永远在路上》所表示,曾荫权入狱并不是反腐的结束,香港廉政仍有漫漫长路。

港舆论仍在争议“七警案”

曾荫权案等待判决之际,另一起案件同样在香港受到高度关注。然而与曾案引发舆论唏嘘、感慨不同,这起案件引发的更多是争议。这便是7名警员因殴打“占中”人士曾健超而被判处两年监禁的“七警案”。

《东方日报》称,七警案判决后引起全城一片哗然,撑警团体发起的游行示威吸引不少市民参与,群情激愤,究其原因就是执法双重标准,处理案件厚此薄彼,当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法治就沦为一句空言。七警案中的警员在负责维持秩序时有过火行为,这是事实,为此承担责任本来无可厚非,但一律重判两年刑期是否合理则看法不同。司法判决未能平息争议,反而令社会撕裂进一步恶化,这肯定不是“在众人面前彰显的公义”。

文章称,七警案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有人主动挑衅警方而且拒捕,结果肇事者仅被判5周刑期,维系社会治安的警员反遭重判两年,反差何等强烈,有人批评司法机构处理案件有倾向性,显然不是没有道理。为期79天的“占领”事件不仅践踏法治、损害经济及香港形象,更释放出“港独”恶魔。莫名其妙的是,“占中”落幕两年多了,面对司法程序的只是虾兵蟹将,而且大多不是无罪释放就是轻判社会服务令,可谓不痛不痒;即使被判刑期,短则两日,长不过10个月,与“占领”的严重性根本不成比例。

香港《头条日报》21日评论称,曾健超袭警案和七警案均衍生于“占领”行动,七警案发生于曾健超袭警案的同一晚。市民在电视片段中可以清清楚楚看到事实,袭警在先,而七警打犯在后,在法官眼中,两种袭击性质是否不一样?我们不知,但判刑却是南辕北辙,这种量刑的不一致性,相信是警队和市民愤怒的最大原因。两案虽然表面性质有不同,主审法官也不一样,但没有案件是会完全性质一样的,民众对法院的信心是判刑和量刑的一致性。文章慨叹,香港法院过去几年对各式各样示威者的判刑和量刑标准宽松,必会成为日后的社会议题。

“没了公义,社会很悲哀”,《明报》21日称,香港工联会荣誉会长郑耀棠与传媒茶叙时表示七警案判刑过重,刑期令人哗然。郑耀棠认为,事件会令警员日后面对与“占领”运动相近事件时,在执法上会“缩”。他形容刑期是“践踏”香港国际形象,“彰显法治,公义灭亡”。

香港无线电视新闻台报道称,反黑金关注组等团体21日发起街头签名,声援被判刑的7名警员。他们在港铁站外收集市民签名,认为7名警员被判刑两年过重,打击警务人员士气。他们表示,相对“占领”行动中多宗案件的被捕人士被轻判,这次判决明显不公。还有消息称,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及警务督察协会将于22日召开联合特别代表大会,报告协会对7名警员的支持及筹款细节,并将表达前线警员的意见。22日将有前线警员在私人场地发起烛光活动,表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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