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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写作,要么死去

2017-02-20LilyLegacy

方圆 2017年2期
关键词:安提戈涅马尔克斯现代主义

文|Lily Legacy

要么写作,要么死去

文|Lily Legacy

那么疯癫的家族史、戏剧化的个人经历,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和事,他承受不住,他要写出来,否则会死掉

《活着为了讲述》作者:[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出版日期:2016年4月1日

早在青年时代,马尔克斯便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视死如归地发下誓言:要么写作,要么死去。《活着为了讲述》是马尔克斯晚年撰写的自传作品,着重回忆青年时代的美好过往、苦涩心酸以及不断学习写作的过程。可以说,他早年作品的写作细节都悉数藏在这本书中,比如首部重要作品《枯枝败叶》的写作灵感来自于何处,他受哪些作品影响更多,还有《百年孤独》中魔幻式的家庭史又是怎样写出来的。在这本自传中,有三句话让我思考最多,所以我把它们写在这里。

“妈妈让我陪她去看房子”——关于首句的魔咒

“妈妈让我陪她去看房子。”马尔克斯开篇在《活着为了讲述》中说。这句开篇语的风格秉承了他虚构作品一贯的风格,不啻让读者想起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些风格突出、锋芒毕露的现代主义作家——卡夫卡《变形记》:“一天早上,格里高利·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伍尔夫《达洛维夫人》:“达洛维太太说她要自己去买鲜花。”同样是充满魔力的开篇语,预示着主人公即将改变的人生,充满戏剧色彩。当然,不止现代作家作品,古往今来优秀文学作品开篇语都很出色。马尔克斯陪母亲回老家卖房子,故乡的人、景、物瞬间触发他的写作灵感,写出人生第一部重要作品《枯枝败叶》。同时,香蕉公司、奥雷里亚诺上校、马孔多这些充满魔力的人名、地名在他笔下不断出现,最终成就了他的成名作《百年孤独》。

我们可以说这是现代作家自然而然的做法,你看古典作家叙述气定神闲,从不担心读者会产生什么反应,但是从福楼拜以来的现代作品,会精心安排字句的韵律、布局,会把小说颠来倒去地安排,以期瞬间抓住读者的注意。首句便是明显的例子,但不止如此。马尔克斯深受现代主义作家的影响,从《活着为了讲述》中可以得知,他在写作生涯初期对《达洛卫夫人》这些现代主义作品反复模仿并从中提取写作技巧,他的做法是反复朗诵、培养语感,拆分结构、前后分析。因其兴趣所在,马尔克斯对其早期小说不足之处看得甚准:重技巧、轻主题。他坦言:“对于当年读过、膜拜过的许多小说,我只是对其中的创作技巧感兴趣,换言之,吸引我的是文字背后的‘木匠活’……”在其早期作品《枯枝败叶》中,马尔克斯几乎穷尽了一切他学会的技巧,但到晚期作品《苦妓回忆录》又摈除了所有技巧的东西,只平实无华地进行叙述,却又失却了味道。这是他写作生涯的前后观感,也是两个极端。

他最优秀的作品,都处于写作生涯的中期,比如《百年孤独》《族长的没落》《迷宫中的将军》,现代主义技巧了无痕迹地融入马尔克斯式的魔幻现实中。如果把马尔克斯比作文学界中武功奇崛的武林高手,那么他的风格是模仿、吸收各派武功绝学后领悟出一套马尔克斯式的独特招式。

“你写的是安提戈涅神话”——太阳底下并无新鲜事

马尔克斯主动继承现代主义作品的血脉,但也有一些影响是他不知不觉陷入其中,最后无奈接受。

在《活着为了讲述》中,他讲到一段文学逸闻。自小笃定以后要当一名作家的马尔克斯(从《枯枝败叶》后更发誓要做优秀作家),经过多年的短篇练笔、即兴演讲、应景诗歌写作和新闻专题报道撰写后,他同母亲回故乡卖老宅,结果突然萌发灵感,写下了人生第一本重要作品《枯枝败叶》。完稿后,他把手稿拿给博览群书的朋友古斯塔沃·伊瓦拉阅读。这位朋友却简洁明了地回答:“你写的是安提戈涅神话。”古斯塔沃曾经对他说:“你可以成为一位好作家。但是,不熟读希腊经典,你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位非常好的作家。”然后,送给他一套《索福克勒斯全集》。马尔克斯读过其中的名剧《俄狄浦斯王》,却对安提戈涅的故事几乎没有印象。他认为自己不可能把他搬到香蕉种植园中。

他万万想不到这种事会发生在他身上,但若不改或做出说明,这可是不折不扣的抄袭。改,还是不改?最终在《枯枝败叶》的扉页援引索福克勒斯的一段话向他致敬——

“至今惨死的波吕涅克斯的尸体,据说已经出了告示,不准任何公民收殓,不准为他掉泪,就让他暴尸野外,不得安享哀荣,任凭俯冲而下的秃鹫吞噬他,饱餐一顿。听说,针对你我,或者说针对我,仁君克瑞翁已命人四处张贴这份告示。他也将来到此地,向那些尚不知情的人宣示此令。此事可是非同小可,谁敢抗命不遵,就将死于民众的乱石之下。”

众所周知,《枯枝败叶》写的就是祖孙三代人违背小镇居民意愿执意为大夫收尸的故事,通过上校、上校女儿和孙子三人的视角重复叙述三个小时之内发生的事情。这与索福克勒斯悲剧《安提戈涅》故事结构不谋而合。可以说,古往今来,太阳底下并无新鲜事。题材、人类情感就那些,古往今来的艺术家、戏剧家、作家反反复复书写,仅是角度不同、细节不同和写法相异罢了。题材都被写尽了,现代作家只能从技巧入手,在同一样东西上变出不同的花样来。

人类的历程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个人的经历终归是有限的。马尔克斯写了一辈子,写的都是他自己的生活:家族史——那疯疯癫癫的一大家子人,代表作《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成长史:新闻记者生涯、学生时代等,代表作《苦妓回忆录》和一些短篇;拉美史,代表作《族长的没落》《迷宫中的将军》。这些题材都是相互的,马尔克斯写的就是他周围的生活,只不过个别作品侧重某个方面。他写了那么多,其实只写了一部真实的作品。

“现实比虚构更精彩”——孩子的谎言是天才的标志

“现实比虚构更精彩。”马尔克斯经常这么说。他既不是谦虚,也不是随便说说,鉴于他自己虚构作品的疯癫程度,我们对他这句话的好奇程度也会陡然激增。

马尔克斯的生活确实很精彩,而且他作品中那些稀奇古怪细节多半来自于现实生活。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逐步让他走向作家之路。

童年时代是马尔克斯的写作源泉,你会发现他的作品不断回到幼时居住的卡塔卡老宅,穿梭于婆、姨、姑、上校的私生子、上校的过去那些神神道道的人和事中。细想《百年孤独》的叙述视角,其实就是一个好奇、天真的小男孩窥探大人世界的视角——他觉得那个世界是光怪陆离、疯疯癫癫的,然后用自己的语言添油加醋,将胡编的故事说得真实可信,但又充满神奇、诡异的色彩。

作家,即出色的说谎者。马尔克斯从小满口谎言,大人们苦恼不已。有一天大夫辩护:“孩子的谎言,是天才的标志。”直到晚年,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当时根本不是小孩子淘气,他爱讲故事,而让现实生动逼真是最基本的叙事技巧——这个最基本的叙事技巧,让读者深信《百年孤独》中的绝世美女和床单一起飞上了天!

同时,你不得不佩服马尔克斯的记忆力,他将早年庞大、零散的往事尽数纳入《活着为了讲述》这部自传中,我真怀疑他有记日记的习惯,否则达不到如此事无巨细的地步。读过这本自传,你会更加坚定:马尔克斯命中注定要写《枯枝败叶》,更注定要写《百年孤独》,因为那么疯癫的家族史、戏剧化的个人经历,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和事,他承受不住,他要写出来——

“自从对老宅有所了解,我便陷入一种状态:想起它,就只有深宅大院、孤寂萧瑟、痛苦、思念和疑惑。多少年来,那段日子几乎每晚入梦,如在那间圣徒像卧室一般,我醒来时总是心悸。少年时期,我就读于安第斯山区一所冰冷的寄宿学校,常常半夜哭醒。之后没心没肺地活了这么多年,我才明白,卡塔卡老宅里外公外婆的不幸源于剪不断的乡愁,越逃避,乡愁越浓……这里的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内心唤起一股无法抗拒的渴望:要么写作,否则我会死掉。”

责任编辑:肖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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