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可折算学分 教育部新规激发学生创业积极性
2017-02-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2月18日电 (周乾宪)“想创业又怕耽误学业,对许多有志于在校创业的大学生而言,这是个很大的阻力。”同济大学毕业生黄剑锋在校期间开始创业,对此深有体会。
时隔近12年,教育部16日首次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这样一来,你若成功,母校为你骄傲;你若失败,母校的怀抱为你敞开。”黄剑锋认为新规给予想创业的大学生非常大的信心和勇气。
近年来,创新创业热潮吸引了越来越多在校大学生。然而,创业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调查显示2011届大学毕业生毕业即创业的人群中,三年后仍坚持创业的比例为47.5%,这意味着有一半以上创业者没有熬过三年。
“创业的年轻人需要‘试错的机会。一旦创业失败还能回到学校继续学业,这样可以降低在校创业的机会成本,使学业不再成为创业的隐忧。”KAB创业教育(中国)研究所副所长刘帆说。
弹性学制也是国际上很多高校常采用的方法。许多欧美高校流行“GapYear(间隔年)”,学生在求学期间可以花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学校的相关管理、服务与之完全对接。
但是,也有老师和家长表示担心,大学生休学创业是否是“不务正业”?上大学应该好好学习,想创业等到毕业之后再开始也不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认为,新规并非号召学生都去休学创业,更多的是为保证学生在创业方面的权利和机会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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