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艺术滋养课程建设
——浅谈书法欣赏在小学书法教学中的运用
2017-02-18沈倩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少儿美术 2017年8期
文/沈倩 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书法是将汉字的表意功能和造型艺术融为一体的艺术,汉字的美学价值得到了超越国界和超越汉字使用范围的承认,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朵奇葩。近年来,教育部出台多部书法教育的相关文件,在2013年发布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书法教育“要渗透美感教育,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由此更加明确书法将以一门艺术展现给学生而非一项技法。书法教育的真正目的,应是立足于美育,培养学生品味艺术的美感,体验书法艺术的创造性和表现力。书法进入学校课堂,最大限度地拓展受众面,由此也带来教学方式的探讨和研究。如何让孩子理解、掌握并喜欢上书法这门艺术,是每个书法教师需要潜心钻研的问题。在教学中我尝试从书法欣赏角度入手,将知识直观化、趣味化、系统化,以求贴近学生,达成教学终极目标。
一、书法欣赏囊括“形”与“神”
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一门艺术,其内涵和外延触及语言、文学、历史、美学等诸多方面,又与音乐、美术相通,这就决定了书法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多方面的关系。简言之,即是形神兼备的艺术。基于此,书法欣赏包括“形”与“神”两部分。“形”指点画线条以及由此产生的空间结构,重形态和外观,如线条的节奏力量、结构的分割布局、墨法的变化运用、章法的安排分布等。“神”指的是点画线条及其结构组合中透出的精神、气质、格调、情趣和意味的统称,包含蕴藏在作品背后的隐形因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