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主宾搭配不当实例评改
2017-02-16栾照钧
公务员文萃 2017年1期
栾照钧
主语和宾语在句子中虽然没有直接的语法关系,却存在着意义或逻辑上的联系,搭配不当也会出现语病。本文试作归纳,并精选类型和难易程度不同的实例进行评改。例句中有其他毛病的,顺便指出。
一、判断动词做述语的句子中宾语和主语表示的不是同类事物
做述语的判断动词主要是“是”,另有“属”“为”“成为”等。对此类型病句,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对主语或宾语进行适当修改。
(一)宜修改主语的情形
【例1】在培训班最后三天的学习,是我们收获最大的三天。
“学习”和“三天”不是同类事物,可将“最后三天的学习”调整语序改成“学习的最后三天”。为避免用词重复,后面的“三天”可改成“几天”。
【例2】互联网的本质就是一个工具,所有行业都可以用。
“本质”和“工具”不是同类事物。前分句可改成“从本质来讲,互联网就是一个工具”。
【例3】艰苦的工作不完全是坏事,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锻炼人的好机会。
分析句子主干,“工作不是坏事,是好机会”明显不妥。可将名词性偏正词组“艰苦的工作”改成动词性述宾词组“从事艰苦的工作”或状中词组“在艰苦的岗位上工作”。
【例4】整治范围为市内四区市政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通道、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
谓语中心语“为”后面说的是对象而不是范围,主语“整治范围”宜改成“整治对象”。
【例5】水资源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瓶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迫在眉睫。
“瓶颈”比喻事情进行中容易发生阻碍的关键环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