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工作的管理指引
2017-02-16薛静雅
启迪与智慧·教育版 2017年1期
薛静雅
2016年3月教育部新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新鲜出炉,这是对1996年制定的《幼儿园工作规程》首次修订。细细研读,能够发现,新《规程》将幼儿的安全教育、幼儿的身心健康、家园共育等热点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为新环境下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同时也为幼儿园开展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强化安全至上的制度责任
校园安全责任重大,特别是幼儿园安全形势较为复杂,加之幼儿年龄小,自护能力差,所以安全问题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2006年,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幼儿园的安全”一章,从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自护教育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增加了幼儿园应当进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发现家暴及时报案的规定。保护幼儿人身安全是幼儿园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章还对教职工提出了“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的规定。在第四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中,增加了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晨检午检制度、药品委托交接及管理制度等内容,并规定“幼儿园内禁止吸烟、饮酒”。为防止来自教职工的安全隐患,第七章“幼儿园的教职工”中,特别增加了关于“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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