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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项目批复信息选登

2017-02-16

投资北京 2016年11期
关键词:居住小区口镇昌平区

1、中关村软件园一期D-G2地块即配套体育文化设施项目

同意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中关村软件园一期D-G2地块即配套体育文化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中关村软件园一期D-G2地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总用地面积约7061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14751平方米,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约55866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49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体育用房、社区文化用房及配套用房。

2、新机场高速公路D地块土地整理储备项目

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新机场高速公路D地块土地整理储备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丰台区,具体用地范围根据规划审批文件确定。

规划用地:总用地规模约2616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

3、昌平区东小口镇G05-1、G05-3、G08-1地块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

同意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昌平区东小口镇G05-1、G05-3、G08-1地块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5-1、G05-3、G08-1地块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226号)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14日。其它相關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5-1、G05-3、G08-1地块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226号)执行。

4、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

同意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227号)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14日。其它相关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227号)执行。

5、昌平区南邵镇0302-70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同意北京招商局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昌平区南邵镇0302-70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建设地点:昌平区南邵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373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67465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商业、办公等。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7200平方米。

6、昌平区南邵镇0302-57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同意北京招商局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昌平区南邵镇0302-57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建设地点:昌平区南邵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9347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78694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商业、办公等。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7500平方米。

7、北京恒泰园投资有限公司鑫凯苑大酒店项目

同意由北京恒泰园投资有限公司实施鑫凯苑大酒店项目。

建设地点:房山区琉璃河镇二街村西街8号。其四至为:东至现状房屋,南至现状岳琉路,西至现状空地,北至现状房屋。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6529.87平方米,建筑面积14365.7平方米(不含地下),具体指标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建设内容包括酒店客房、停车位。

8、房山区涞宝路与红井路联络线工程

同意对房山区涞宝路与红井路联络线工程建设方案进行调整。

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原红井路区域存在不良地质段9处,全长约710米,其中:第一处K6+820~K6+920,长100米;第二处K7+710~K7+740,长30米;第三处K8+310~K8+370,长60米;第四处K8+980~K9+060,长80米;第五处K9+470~K9+560,长90米;第六处K9+580~K9+660,长80米;第七处K9+730~K9+840,长110米;第八处K10+230~K10+270,长40米;第九处K10+370~K10+490,长120米。第一处至第五处采用桩板结构进行处理,第六处至第九处采用注浆、锚索进行处理。

该工程方案调整后,我委《关于房山区涞宝路与红井路联络线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3〕202号)其他内容不变。

9、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

同意北京城谷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

一、土地前期开发

建设地点:平谷区府前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4350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34608平方米,道路用地4186平方米,绿化用地4137平方米,其他用地574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8652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居住及公共服务配套。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回迁安置房地块先行组织供应,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二、回迁安置房建设

规划用地: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内安置房的具体四至、用地面积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548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回迁安置房及配套。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回迁安置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绿色审批通道重大项目有关要求与项目核准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启动环评工作,项目单位要及时将环评审批意见补送市发展改革委。

10、通州区运河核心区3号地定向安置房项目

同意北京新城基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完善通州区运河核心区3号地定向安置房项目的前期手续。

建设地点:通州区潞城镇杨坨村,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0046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4369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6356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10572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11、通州区永顺镇(商务园B1-3地块)商业金融项目

同意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通州区永顺镇(商务园B1-3地块)商业金融项目。

建设地点:通州区永顺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224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590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0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94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办公等。

相应核减市发展改革委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通州区永顺镇(商务园B1地块)商业金融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1]177号)中相关建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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