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下令逮捕三星少主李在镕 法院将决定
2017-02-16
台湾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16日专电)南韩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将决定是否批准独立检察组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的逮捕令。
南韩“亚洲经济”报导,负责调查总统亲信崔顺实干政丑闻案的南韩独立检察组,对李在镕的第2次申请逮捕能否通过,对于总统弹劾案的审理以及南韩政局今后的走向都至关重要。
据报导,李在镕此次面临行贿、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相关规定、向海外转移资产、隐藏非法收入、在国会听证会上作伪证等5项指控。
南韩独检组调查、传唤、申请逮捕李在镕过程如下:
1月11日,独检组决定传唤李在镕。13日凌晨,在接受了22个小时的高强度调查之后,李在镕走出独检组办公室。16日,独检组向法院申请逮捕李在镕。
1月1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讯李在镕。19日,法院决定不批准逮捕令。20日,独检组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将在必要时再次传唤李在镕。
2月12日,独检组再次传唤李在镕。13日李在镕抵达独检组办公室,第二次接受独检组调查。2月14日凌晨,独检组调查结束,李在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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