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纳税人诉讼制度的构建
2017-02-15周美玲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17期
周美玲
摘要: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过分强调纳税人义务,忽视纳税人权利,《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颁行并未改变权利无保障的现状。税收基本法等重要税收法律还在制定当中,因此应当通过纳税人诉讼来自下而上地推进完善我国税收制度,达到税收法治。
关键词:纳税人诉讼;纳税人;公益诉讼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7.074
1纳税人诉讼
纳税人诉讼是指一定公共区域内的居民以纳税人的身份,所提起的禁止公共资金违法支出的禁止令请求诉讼,它起源于19世纪英国衡平法上的“相关人诉讼”。它从公益诉讼发展而来。各个国家相应建立纳税人诉讼,从财产所有权角度来说,纳税人将自己的钱只是暂时性的转移而非发生交付。作为所有权人其有权利对于自己的财产管理使用进行监督这无可厚非,赋予其本身应有的权利,以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法治才走得更远。
2我国建立纳税人诉讼原因分析
如果说征税意味着纳税人付出多少,那税款使用意味着纳税人回报多少。因此,美国、日本等国都注重税款的监督使用,使之不付诸东流。英国的相关人诉讼为其雏形,美国和日本在其基础上发展成纳税人诉讼和住民诉讼,其核心都是用私权制约公权使其更公正、合法、透明的運行。
2.1鼓励“私人”成为法律监督主体
以私权制约公权,鼓励私人成为公益诉讼主体,对于税款的良性使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不应只看到这是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行政行为,实质上其意义在于动用私权的力量来制约行政权之行使,来保护各种私益和公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