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传统领域未完整划设 陈莹:不能接受
2017-02-15
台湾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5日电)原民会公布原住民传统领域划设办法,只限制在“公有土地”,没有完整划设。民进党立委陈莹表示遗憾、不能接受。
陈莹办公室表示,原民会昨日正式发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范围土地划设办法”,却在族人的抗议声浪中草草结束。划设办法只将原住民族的传统领域限制在“公有土地”,而没有完整划设、公告传统领域,让人相当遗憾。
陈莹表示,根据原民会的说法,划设办法将成为传统领域的法源依据,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施行12年来的重大进展,对原住民族历史正义与转型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如同不少族人曾经表达忧心的,划设办法在第3条“本办法用词定义”里,规定原住民族传统领域,必须要是“公有土地”。
陈莹解释,按照昨天发布的划设办法,原住民族传统领域中,所有因为占领、接收、登记、买卖…而已经成为“私人土地”的部分,都不可能得到划设和公告,无法被政府承认为原住民族的领域。
陈莹强调,这样的规定非常荒谬,原住民族传统领域,指的是过去族人集体生活的领域,是祖先重要的文化空间。她质疑,传统领域出现时,中华民国政府可能都还不存在,又哪来公有、私有土地的法律区分呢?
对于部分机关或土地所有权人担心,传统领域划设后,当有部落依照原基法第21条规定行使谘商同意权时,可能会和宪法保障的私有财产权发生冲突。
陈莹澄清,领域的划设是一回事,划完以后土地权利的行使,则是另一回事,日后应透过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以法律的位阶,明文规定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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