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何去何从
2017-02-13陈芳芳
检察风云 2017年1期
关键词:定义
陈芳芳
2016年11月9日,林毅夫和张维迎两位学者于北大朗润园进行了一场引人瞩目的公开辩论,将有关产业政策的全民讨论推向高潮。
什么是“产业政策”
在进行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给产业政策下一个定义,以免落入许多无谓的争论。产业政策由于研究的角度不同,在国际上尚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可否认,张维迎和林毅夫两位教授此次辩论所定义的产业政策也有所不同。
张维迎定义的产业政策是狭义的、更微观层面的,优点在于非常明确。其在思辨会发言伊始就明确指出:“产业政策是政府出于经济发展或其他目的,对私人产品生产领域进行的选择性干预和歧视性对待,其手段包括市场准入限制、投资规模控制、信贷资金配给、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进出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土地价格优惠等。”
林毅夫的定义则更为广义宽泛:“产业政策是指中央政府或者是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某种产业在该国或该地区的发展而有意识采取的一些政策的措施。”他也指出“这些政策的措施包含的范围非常广,像关税保护、贸易保护政策、税收优惠,还有各种补贴,比如土地补贴、信贷补贴,还有工业园加工出口区,还有一些对研发的补助……”林毅夫为了强调产业政策与市场机制的区别,与张维迎基本界定一致。然而他在后续与张维迎教授的辩论中,为给自己提供支持,有意无意地宽泛了范围,将政府提供软硬基础设施、政府支持基础科研等也纳入其在一开始并没有涵盖的产业政策组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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