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博物馆馆藏“程氏三宅”6号楼过户契约解读
2017-02-13许兴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6年10期
许兴

明代时,屯溪市区柏树路东里巷一带为率口程氏聚居村落。遗存至今的东里巷6号、7号和28号三幢民居均为明代始建,由于建国后居民登记亦均为程姓,故统称为“程氏三宅”。“程氏三宅”具有很高的科研和观赏价值,1981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后,地方政府相继予以收购、维修和开放。2001年,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程氏三宅”的6号楼,属封闭式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分前后两进,门前“麻雀楼”1958年被拆除,维修后占地面积426.6平方米(其中院落及附属153.5平方米)。该宅木构架较特殊:底层采用抬梁式构架,置五架梁于楼层,形成楼厅;同时为增大楼厅的空间,导致上、下层开问面积不一,柱位形成错位。楼层太师壁西侧壁门,留有明代木刻彩画一张,画面虽已剥落,但人物形象、线条、色彩仍清晰可辨。在维修期间,还曾发现有“敏持堂”和“齐眉”两块匾额,这些都是珍贵的历史资料。尤为难得的是,原房主程梦周在转让6号楼时,将天启元年该房的过户契约一并上交文物部门,现收藏于屯溪区博物馆,为国家一级文物。
这份文书规范名称为《明天启元年十六都十二图程伯鲸卖房赤契》,尺寸34x52厘米,钤印模糊不清(见图1)。仅从内容看,是比较普通的明代徽州买卖契约,为十六都十二图的程伯鲸,将他位于松林园一带的六问楼屋(五问楼屋和一问厨屋)的八分之一股,一并卖给堂哥,得银四十五两。录具体内容如下,并作解读:
十六都十二图立卖契人程伯铼,今将承祖阄分到(有字二千一百四十四号、土名松林园)基地乙业,于上原造五间楼屋、乙重厨屋共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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