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关键少数” 以监督约束权力
2017-02-13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1期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笼子”,是制度,也是监督。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党内监督条例》把主要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的坚强决心与鲜明态度。
?脱离监督,终究会犯错误
“认为在市里工作,自己说了算,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结果,权力失去监督导致腐败,自以为是,我行我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落马后,河南省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这样反思。
2015年8月29日,湖北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由于缺少监督约束,曾经谦逊低调的邓崎琳,在成为“一把手”之后,渐渐变成容不下反对声音的“一言堂主”,进而走上违纪违法的贪腐之路。
2013年,四川省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检查。随着徐孟加的被查,地级市“一把手”如何被监督,引发社会热议。
以反腐为主线的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引发舆论持续关注,在第二集《以上率下》中接受采访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程文浩称,对各级“一把手”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需要深入反思并应尽快改革,如果此问题不解决,“老虎”或将层出不穷。
令人期待的是,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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