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丽乡村建设中“美”的立意与表达
2017-02-13齐甲子洪京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齐甲子 洪京
(1.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艺术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2003年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国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一场关于亿万农民的“中国梦”的大幕徐徐拉开。
美丽乡村是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新起点、新高度以及新平台,通过以耕读文化传家的农村文明的更新,切实融入现代化文化的发展进程。今天,城市让生活固然美好,而美丽乡村让城市更向往。
一、美丽乡村建设中“美”的思考
“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能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1]这是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省鄂州市并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的讲话,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已经多次强调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思想。
那么美丽乡村究竟以何为“美”,关键在于亟待解决的“三农”问题。从改革开放初到2015年的30多年来,中央已有17个“一号文件”关注“三农”工作,党的十七大就提出了“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这十多年的时间里,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风起云涌,建成了一大批“特色民居村”“特色民俗村”“现代新村”“历史古村”,在全国新农村建设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然而,“成就有成就的”,这句绕口的短句确是美丽乡村建设明摆的现实。榜样树立的背后绝对不是运气,它更不是拍脑袋的简单决策和省心省力的拿来主义。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美”,而“美”是美学引领(原则问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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