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融合发展
——关于广西省H市自治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考
2017-02-13吴寿平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融合
吴寿平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2)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融合发展
——关于广西省H市自治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考
吴寿平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2)
通过对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比较及融合分析,结合对广西H市自治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调查研究,得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在基层选举中能够较好的互促互进、融合发展,并且只有通过二者的融合发展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全民参与集体决策的政治诉求,以及推动我国政治文明的持续健康发展。
协商民主;选举民主;自治村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求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中国较早就在制度上实现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的相互协调。从时间维度上,民主理论及治理形式走过了一条从传统的古典直接民主制到现代选举民主、自由民主、协商民主的漫长之路。目前,学者将民主形式划分为选举民主(公正投票)、谈判民主(谈判分配)、协商民主(全民参与),但是在民众对民主之路满怀期盼时,分歧也是接踵而至,有些学者认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可以协调共存、互促互进,也有学者认为二者是彼此对立的。毋庸置疑,中国民主(政治文明)的建设与发展,不仅需要强有力的制度顶层革新,更需要基层民主的实践予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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