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入乡随俗”法律纠纷“协商先行”
2017-02-11单一良
21世纪 2017年10期
文/单一良
法治文化“入乡随俗”法律纠纷“协商先行”
文/单一良
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打开了我国和各周边国家地区的开放大门,中国国际化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但随之而来的是跨国纠纷和诉讼案件不断攀升,很多人由此对这一国策带来的“水土不服”等负面因素表示担忧,甚至认为应该放慢脚步。
实际上,文化差异带来法治冲突在国际关系中是一种常态。一方面,是由于“一带一路”沿线涉及各国及地区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都不相同,其形成的法律环境、社会制度也必然不同,如果我们对不同国家的法治文化理解有误,必然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产生观念上的冲突,一旦这样的纠纷和冲突发生在沿线国家当地,我们就很容易因为对文化大环境理解不透而吃亏;另一方面,在国与国之间的交往过程中,有关贸易政策和法律肯定是首先保护本国公民的,而为确保国家利益,在交往实际中,法律体系的不同带来的冲突就在所难免。
因此,既然我们要主动跨出国门,走进异国他乡,就必然首先要正视差异,学会在法治文化上的“入乡随俗”。这里的“入乡随俗”不仅是指能够深入了解当地民族特质、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民间习俗,为自己的对外交流奠定基础,更主要的是在法律层面上也要学会“入乡随俗”。别人到我们国家一定要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我们到别的国家自然也要遵守他们的法律法规。比如,海外投资涉及所在国政治、文化、商业、法律和道德等一系列风险,而多数风险最终都会转化为法律风险并作用于中国企业,对其投资的成败产生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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