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工作原则及职能作用
2017-02-11高位
21世纪 2017年10期
文/高位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工作原则及职能作用
文/高位
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体系。这为国有企业在总结法律顾问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公司律师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有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尝试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2002年开始试点公司律师制度。几十年的实践表明,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制度,是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基本依托,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权力,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经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特别是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加剧,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也急剧增加,如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避免“法律陷阱”,已成为所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相当多的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的重大问题上,如发展战略、资本经营、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注意让企业法律顾问参与提供咨询、策划、运作和把关,以更好地为企业的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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