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途径
2017-02-11窦海阳
21世纪 2017年10期
文/窦海阳
民法典编纂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途径
文/窦海阳
民法典的编纂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途径。民法典包括了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时效制度、合同制度、物权制度、侵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等,这些制度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良好运行以及治国理政的必备规则。中国当前不断深化与推进的改革为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牢固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对于民法典的编纂,应当重视篇章内容的体系性。
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采取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各项事务,按照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保证国家的各项工作实施都能够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从党的十五大首次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到十八大详细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再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标志着依法治国将迈向更高层次、新的境界。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必须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在民事法律领域,我国虽然先后颁布了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律规范,但是这些法律之间或多或少地存在矛盾之处,或者因缺乏体系协调而存在法律的漏洞,因此在整体上还缺少一部体系完备、内容完整的民法典。在中共中央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编纂民法典”被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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