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中国社会的“基本法”: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
2017-02-11谢鸿飞
21世纪 2017年10期
文/谢鸿飞
专题综述
铸造中国社会的“基本法”: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
文/谢鸿飞
国之大典:民法典的社会基本法地位
作为“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和运行原理,表彰了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理念,构成整个社会的“基本法”。
民法调整两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国家层面,民法促使国家改变通过权力从上而下的治理方式,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在社会领域,民法提供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来鼓励交易,通过非营利法人制度促进公益事业和其他非营利事业的发展,强化社会的自我治理能力,并增进家庭关系的和美融洽;在个人世界,它赋予个体人格自在发展的广阔空间,助益其实现多元的人生追求。正因为民法典对社会发挥的这种基础作用,它才有资格成为社会的基本法,奠定全部私法的根基。
从社会基本法角度出发,中国民法典还应可承载如下期待和愿景。一是发挥“半部宪法”的功能,更深刻地形塑社会并影响社会的运行体制和机制。民法典不仅调整社会领域的全部重要事项,而且还有一个相当关键的功能——落实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将其在民事领域细化和类型化,并提供翔实的确认和保护规则。民法典规定的权利类型越丰富、越细致,就越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因为民事权利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其权利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可以排斥任何其他人的侵犯,既包括权利不受其他民事主体侵犯,也包括不受国家权力部门侵犯。……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