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数字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试点的成效
——以北京四中院行政审判工作为样本
2017-02-11陈良刚
21世纪 2017年8期
文//陈良刚
透过数字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试点的成效
——以北京四中院行政审判工作为样本
文//陈良刚
北京四中院作为全国首批两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之一,在成立两年多时间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审理区政府涉诉案件数量、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等数字来看,北京四中院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跨行政区划法院行政审判职能优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四中院)作为全国首批两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之一,于2014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管辖审理特殊重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其中,该院目前管辖审理的行政案件是以北京市16个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及北京市政府复议维持区政府行政行为后以两级政府为共同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自履职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法院行政审判职能优势,严格贯彻行政诉讼法,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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