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法修订拟扩围至农业等领域
2017-02-11冯彪
农村.农业.农民 2017年9期
冯彪
国家标准化法修订拟扩围至农业等领域
冯彪
实施28年的《标准化法》(以下简称现行法)将面临修订。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将制定标准由现行法规定的工业产品、工程建设和环保领域扩大到农业、工业、服务以及社会事业领域。
部分标准缺失老化
现行法自1989年实施以来,对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对标准化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标准化法所确立的标准体系和有的管理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在对修订草案的说明中表示,现行标准化法范围过窄,强制性标准制定主体分散,标准体系不够合理,标准化工作机制不完善。
标准缺失、老化甚至“打架”等问题此前就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关注。去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的专题询问上,就有委员就安全生产领域的标准问题发问。
当时,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回应说,标准制修订进展缓慢,甚至缺失、老化、“打架”的问题确实是客观存在,标准也有个“年龄问题”,现在有的安全生产“标龄”甚至超过10年,国际上是5年左右。
对于标准修订缓慢,支树平还介绍,标准的制修订也是协调的过程,安全生产标准往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涉及行业和有关企业,甚至涉及消费者,需要兼顾各方面的需求,这个协调起来有时候是很费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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