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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读”理论对解构主义的继承与利用

2017-02-09徐靓陈聪尚菲菲

北方文学·中旬 2016年11期
关键词:误读哈罗德德里达

徐靓+陈聪+尚菲菲

摘要:近年来,学界对于布鲁姆的解构主义学家的身份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然而分析他身份的意义不该是简单的为了证伪,更有价值的当是研究德里达思想对他的影响。受益于他与解构主义学派的复杂关系,布鲁姆创造性地建构了自己的诗学“误读”理论,并从三个主要方面继承和发展了解构主义。

关键词:哈罗德·布鲁姆;“误读”;德里达;解构主义

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1930-)为了缓解前辈作家给后辈作家造成的“影响到焦虑”,颠覆性地提出了“误读”(Misreading)理论。“误读”既不是对文本作出了错误的理解,也不是文学接受领域的“可能导致背离作品原意,甚至把作品误解成一部面目全非的 ‘新作品”[1] 中的“误解”,而是后辈诗人主观上富有创造力地对前辈作品有意识的制造“误读”即“差异、歪曲、偏离、逆接和修正”[2]。经过四十余年研究,学界普遍认同“误读”理论的建构是受惠于法国解构主义创立者雅克·德里达 (Jacques Derrida,1930-2004)。然而,近年来有部分学者把布鲁姆解构主义学家的身份证伪问题作为了研究的焦点,进行深度考据。我认为对其身份研究的意义应该是论证布鲁姆如何对德里达理念进行传承和利用的。通过探究,可以发现他在建构“误读”理论体系时对解构学派要义至少有三点大胆的继承与发展。

一、分析布鲁姆身份的真正意义

之所以布鲁姆被部分学者誉为解构主义批评家是由于其著作与理论中确实存在德里达的影子,如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解构主义浪潮席卷美国学界之时,他连续出版了四部带有解构思想的诗论;特别是他与德里达及耶鲁大学的同仁合编了被誉为“将解构主义介绍给西方的堪称具有开拓性意义的作品”[3]的《解构与批评》(Deconstruction & Criticism,1979)。然而,值得玩味的是该书序言中哈特曼又特别将这几位编辑划成两个阵营:与德里达、德·曼、及米勒这三位“大解构主义者(boa-deconstructionists)”不同,布鲁姆和哈特曼是“勉强的解构主义者(barely deconstructionists)”[4]。我赞同王宁的论断“布鲁姆恰恰是对德里达及其解构理论批评得最为激烈的人……只是解构主义批评的同路人”[5]。布鲁姆是受到解构主义影响且在某些方面认同其理论的学者而已,绝非百分之百的解构主义学者。这里对他身份的考据并非为了替布鲁姆正名,而是要分析他复杂的身份为其首创的理论产生的影响。

一方面,解构主义批评家的身份为其创建“误读”理论奠定了坚实基础。从理论产生的角度来看,他正是将解构主义运用到了新理论的建构之中才摆脱传统结构主义思想的束缚;并且可以从“误读”体系中找到与解构主义体系的至少三个明确交叉点。从“误读”被接受的角度来看,解构主义在美国学界备受推崇为新理论准备了生长环境。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是其四部诗论正是在解构主义空降到美国又受到学界欢迎和推崇的时期,“误读”理论正好迎合这一时期的思想热潮。另一方面,正是出于对解构主义的认可和欣赏,他自然不会将风行美国学界的德里达主义奉为不可动摇的“经典”而对其全盘接纳、奉为圣谕。他不是在照搬照抄理论而是在继承理论的精髓,使之发展成为独立的、全新的学术理论。解构主义反传统,非固化的思想没有去规约他的思想轨迹,强迫“误读”理论完全符合解构的路线,而是促进了他与传统思维的决裂,从而催化了“误读”的产生。综合两方结论可见布鲁姆的解构主义批评家的身份疑云从正反两个方面促进了“误读”的产生与被接受,从而使解构主义被继承和发展。

二、“误读”理论对解构主义的三点继承

解构主义这一哲学原理而并未在创造伊始就瞄准文本的分析。在文学和诗歌领域的应用其实是更为稳妥和有洞察力的;文学批评界对解构的方法明显更感兴趣[6]。布鲁姆继承和发展了德里达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三点原理,并将这种哲学思想转化为了诗学理论。

(一)认同解构主义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否定

“误读”理论认同德里达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否定。解构主义强烈的反逻格斯中心主义让布鲁姆看到了颠覆由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的结构主义为中心这种批评方法的可能性。索绪尔将语言作为“能指”代替的语音与“所指”代替的概念设为二元对立体,并将语音认定为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基础和核心[7]。然而德里达驳斥语言的“二元对立”,撕裂“能指”与“所指”的共时性,批驳其要害“是认定意义不在语言之内,而在语言之先,语言本身无足轻重,不过是表达意义的一种工具。这样,竟是人的思想出口便渺无踪影的语言(活的‘声音),便成为直传逻各斯的本‘原;而力不从心地记录语言的文字,这只是后到的‘补充”[8]。他认定“对语言的解读是永无止境的,是由无数个替换意义的差异构成的”[9],这开启了布鲁姆对语言“误读”的大胆探索“文学文本的意义是在阅读过程中通过能指之间无止境意义转换、播撒、延异而不断产生和消失的,所以,寻找文本原始意义的阅读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阅读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写作,就是创造意义”。由于文学文本语言“能指”与“所指”的非二元对立性,阅读这个行为是在理解“能指”与“所指”的基础上可以进行“能指”的不断分析与大胆联想、创造。由于“能指”的原始意义和与其依存的“所指”根本就不存在,于是在阅读和创作中产生对文学文本的“误读”是完全有可能的。正是由于对语言的认识发生了极大的转向,人们逐渐摆脱了索绪尔语言学经典结构主义的桎梏,发觉到以往传统的“二元对立”为表征之意识形态的认识方法其实并非绝对。德里达的哲学理论就这样自然而合理地被布鲁姆应用到了诗学领域。他阐明文本的解读不一定必须分割为互相对立的二元,在二元之外还有多种甚至是无数种选择,因而对于文本,哪怕是被奉为经典的文本,读者也可以有不同的多元的理解,那么后辈作家当然可以对前辈诗作进行故意的偏离“正确答案”的“误读”再创作了。

(二)利用“延异”Différance 过程

布鲁姆吸纳并利用了“延异”过程。Différance的意义不是已经被规约下来定型的而是在延异的过程中被搁置,被延误,被悬置,最后又依靠其它词汇的解析推导出来的。Différance 给出了空间——差异和时间——延缓相融合的意义。他认为“语言不过是‘差异与延缓的无止境的游戏,最后的结论是永远得不出的”。 显而易见,“延异”的哲学思维方法将语言拆解为空间上的差异和时间上的延缓,使传统结构主义在这一领域又进一步离席,使原本看似相依共存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生发出嫌隙和不确定性“所指总是缺席或不在场,使得意义无法确定。换句话说,一个词在指向的过程中不可能只有一个稳定的意思,可能言此及彼。同理,在一个文本指向的过程中也不可能只有一个稳定的意思,也可能言此及彼”。正是因为客观存在必须承认的是后辈作家在时间和空间上与诗作的产生和作家存在距离,所以后辈诗人在阅读时就会自动地进入“延异”的运动之中,最后对诗作的解读必须经过文本意义在被搁置、延误、悬置后,最终依靠后辈诗人个人的背景和知识储备被解析和推导得出。他将德里达的哲学理论作为自己理论中攻击前辈经典的有力武器,从而将思想理论幻化为具体的诗学构思方法,这是对抽象理论的机智应用。在解决了时间这个现实障碍物之后,在“延异”这个过程中如果后辈作家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主动地将下意识的解析和推导活动积极地、创造性地、尤其是特意地进行有意识加工,即对原理解加以偏离和创作就能够达到布鲁姆所谓的“误读”。

(三)发展了德里达的“互文”理论

布鲁姆将“互文”理论发展成了一套实用方法。解构主义认为“文本与文本之间始终是一种互文的关系,因而对文本的阐释就形成一种‘阐释的循环”。解构主义对文本与其它文本之间关系的认识与传统的体系也是存在极大差异的,“解构主义认为任何文本不存在派生的原文,一切文本都处在互相影响、交叉、重叠、转换之中,因此,不存在文本性,只存在互文性;文本不论在时间上出现早晚,都存在互相影响的互文性”。这其实是又一次割裂开了文本的时间存在和空间存在。先期存在的文本没有对后期出现的文本产生影响,即便后期文本中出现了与先期文本中相一致的信息,都可被认定为只不过是与先期文本之间巧合罢了;而且影响不再是时间上在先的对在后的产生的效果,而是相互影响。从“互文”出发,布鲁姆阐明“影响意味着,压根儿不存在文本,而只存在文本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则取决于一种批评行为,即取决于误读或误解——一位诗人对另一位诗人作所的批评、误读和误解”。

三、结论

布鲁姆“疑似”解构主义批评家的身份从正反两方面都成就了他对“误读”理论的建构和推广。他认可解构主义,并将德里达的哲学理论创造性地应用到了文学理论的建构之中,且该应用是“误读”式的,是对其精髓的继承与发展。他利用解构主义中的三点要义来发展自己的诗学“误读”理论,既继承了解构主义的思想又拥有诗学理论的实用性。

参考文献:

[1]童庆炳,赵勇.文学理论新编[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288.

[2] 胡宝平. 论布鲁姆“诗学误读”[J].国外文学,1999(4).

[3] Harold Bloom, Paul de Man, Jacques Derrida, Geoffrey Hartman, J. Hillis Miller. Deconstruction & Criticism[M]. New York: Continuum, 1979: ix. Geoffrey Hartman的序言

[4] 王宁. 德里达与解构批评的启示: 重新思考[J]. 清华大学学报, 2005(2).

[5] 费尔迪南·德·索绪尔. 普通语言学教程[M]. 高明凯译, 北京: 商务印书局, 1999:120.

[6]朱立元. 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 301-302,316,316.

[7] 王宁. 雅克·德里达和他的解构理论[J]. 南方文坛, 2001(2).

[8]王宁. 德里达与解构批评的启示: 重新思考[J]. 清华大学学报, 2005(2).

[9]张龙海.哈罗德·布鲁姆论“误读”[J]. 当代外国文学, 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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