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设定公开就可转贴?这种状况恐侵权
2017-02-05
台湾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黄雅娟台北5日电)脸书一键就能分享贴文,这样做会不会侵权?智财局指出,虽然设定分享权限为“公开”,但未取得当事人同意,下载文章、相片或影片,自行转贴、转传等“重置”行为,已构成侵权。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指出,民众可能以为只要贴文隐私权限设定为“公开”就可以分享。事实上,“不是所有公开的东西都可以使用”。
根据脸书条款,将使用者提供的分为“资料”及“内容”两个部分:能够自由公开分享的,只有“资料”部分,而“内容”则需要当事人同意授权才能使用。
脸书条款指出,“资料”是指使用者的姓名、大头照或其他事实等可以使别人联想到使用者,这些部分由于当初在加入脸书时已经同意脸书可以取用,所以即使分享也不会造成侵权问题。
如2014年艺人鸡排妹郑家纯在脸书上的照片,因为设定公开分享,虽然遭小海严选网站搜集使用而控告违反着作权法,最后检方以脸书条款“当您使用公开设定发布内容或资料,代表您允许所有人(包括Facebook以外的人士)存取或使用该资料”为由,做出不起诉处分。
而一般使用者分享的“内容”,由于涉及与智慧财产权相关的相片、影片甚至是文字等,这些“内容”只限于脸书使用,即便使用者分享时设定为“公开”,只要未经当事人同意,自行下载后转贴、转传等行为都会构成侵害着作权的行为。
不过,如果使用脸书的分享功能,只是单纯分享该篇文章的连结,就没有侵权问题。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醒,有许多网路卖家,因为贩售相同类型商品,自行取用他人照片,下载后转贴、转传等行为,都涉及着作权法91条的“重置”行为,可能触法及侵害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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