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形势下我国茶叶企业法律形态的困境与对策

2017-02-04全健

福建茶叶 2017年7期
关键词:管理层法律对策

全健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新形势下我国茶叶企业法律形态的困境与对策

全健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随着竞争环境逐步规范,对于那些保护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制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之中,而这就意味着茶企传统粗放式经营的现实问题,必然使其导向以法律制度为规制机制的现实困境。为此,茶企来改变现有的法律形态时,需要建立起这样的对策:组建稳定的法律服务团队、由团队提供法律风险报告、针对管理层进行法律培训、多部门联动柔性处理危机。

茶企;法律形态;法律风险;对策

随着电商商务模式在茶企茶叶销售中的推广与普及,显著降低了茶企的市场拓展成本,也使得诸多茶企的产品能够远销海外市场。然而,在“互联网+”所带来的红利下,也促使我们需要去审视这样一个严峻的事实,即我国茶企内在的法律形态仍存在着许多短板,这不仅是长期粗放式经营所留下的结果,也是新形势下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所暴露出的现象。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随着竞争环境逐步规范,对于那些保护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制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之中,而这就意味着茶企传统粗放式经营的现实问题,必然使其导向以法律制度为规制机制的现实困境,其最终的所呈现出的则是,因法律形态短板而出现“被惩戒成本”侵蚀利润的后果。为此,聚焦国内市场业态的发展趋势,笔者将对茶企法律形态困境及对策进行探讨。

1 新形势下我国茶企法律形态所呈现出的特征

具体而言,新形势我国茶企法律形态所呈现出的特征可概括如下:

1.1 法律应对频率逐步加强

从技术层面来看,基于电商平台的B2C销售模式,必然会带来物流货损风险,以及售后服务响应不及时所带来的客户投诉风险。这些风险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势必会使得风险具有自行放大的可能,所以这就导致茶企需要时刻在法律框架内来应对这些事项。在市场层面则存在着价格策略的应用风险,如采取低价渗透市场的策略,必然会在区域市场环境下被法律所规制。而且,基于同一域名下的茶叶品牌塑造,也可能因商标名称过于相近而存在着法律风险。

1.2 法律诉讼范围逐步扩大

法律诉讼范围也具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这主要归因于茶企竞争形式的多元化特征使然。对比传统竞争形式,当前茶企更加注重构筑自身的软实力,如增强产品包装的特色,以试图提升市场识别度;再如,通过强调茶叶功效,来试图培育特定人群的产品忠诚度。然而,前者可能因过度包装而被法律诉讼;后者则可能因过度宣传而被法律诉讼。从而,在加上传统可能的法律诉讼类型,便显著扩大了法律诉讼范围。这也意味着,茶企所面临的法律环境将变得更为复杂。

1.3 法律博弈形式逐步复杂

在我国构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茶企在当前的法律博弈形式也显得日益复杂。其中主要表现在:第一,竞合关系的产生,促使茶企之间可能因法律实施成本过高,而更愿意选择私下解决问题;第二,茶企在面对公共关系危机时,可以通过引导媒体的报道方向,来降低最终的法律惩戒强度。所有这些都表明,在面对法律风险时茶企惟有主动为之,才能获得最小化的社会交易成本。

2 当前茶企法律形态所面临的困境

以笔者所跟踪调研的样本企业为例,可以将当前的法律形态困境归纳如下:

2.1 法律风险意识不强

我国大多数茶企都属于中小民营企业,且主要以生产任务驱动作为其经营类型。这就决定了,茶企管理层会将更多的精力放置在产品生产任务的完成,以及市场份额的扩张方面。特别在当前实体经济面普遍趋软的现实境遇下,围绕着提升利润率的经营价值取向,必将弱化企业的法律风险。另外,茶叶产品作为国人的必需品,具有需求弹性较小的经济学特点,所以面对相对固定的消费人群,茶企也放松了自身的法律风险意识。

2.2 法律认知程度不高

事实上,不少茶企内部并没有配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团队,甚至没有专设的法律服务部门。这就从一个侧面说明,当前的茶企管理层对经营中的法律认知程度并不高。结合上文的论述可知,法律认知程度可以概括为:茶企在经营过程中所可能招致的法律风险类型,以及利用法律工具去应对的有效途径。调研表明,茶企管理层在法律认知上,仍局限在依法纳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方面。可见,基于销售环节的法律认知程度是不高的。

2.3 法律应对技巧缺失

以民营企业为主要类型的茶企,其在面对法律风险时往往习惯于利用社会关系来给予消除,若是无法达成预期则偏向于委托第三方法律机构给予法律援助。从中可以看出,茶企在法律应对上要么借助非正式制度来给予环节,要么借助正式制度给予应对,而在利益分享机制下建立竞合关系,则似乎并不在他们的视野范围内。因此,他们在法律博弈中往往不是零和博弈,便是负和博弈。

3 茶企法律形态适应当前特征的现实思考

结合以上的论述,这里从三个方面进行思考:

3.1 认真分析市场法律风险类型

走出茶企现有的法律形态困境,主要依靠于企业管理层的集体努力。无论是家族式民营企业,还是合伙制民营企业,其核心管理团队需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市场法律风险类型。从前面的论述中可知,当前管理层仍主要从企业法人实体的视角来理解常规法律义务,即将依法纳税和严格财务制度作为规避法律风险的主要内容。事实上,上述法律义务应作为存而不论的前提,来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秩序。因此,应将视野聚焦到产品销售领域来分析市场法律风险类型。

3.2 基于案例分析拓展法律认知

茶企管理层不能仅仅根据自身的法律风险应对经验,来决定其法律认知程度,而需要在行业范围内通过收集相关案例来拓展自身的法律认知。之所以提出这一观点在于,不同茶企所面对的区域市场环境不同,以及法律风险作为概率的密度分布态势不同,决定了单独茶企不可能在自己的经验范围内全面掌握法律风险内容,从而也就不可能由此而夯实自身的法律认知。因此,基于案例分析的法律认知拓展方式应引起管理层的重视。

3.3 危机处理追求正和博弈效果

博弈结果一般分为三种,但最优的结果则是正和博弈。当茶企遭遇法律风险时,也意味着茶企面对这经营危机。然而,能够主动将危险转变为一种机会,则是最优的经营选择。从我国社会传统文化中可得,茶企所面临的市场法律风险,若应对得当可以提升其市场知名度;同业之间的法律风险若应对得到,则可以建立有效的竞合关系。

4 对策

根据以上所述,对策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构建:

4.1 组建稳定的法律服务团队

之所以强调“稳定”二字,主要突出法律服务团队在高频率的工作中将获得学习效应,从而更能预知茶企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法律服务团队的组建途径可以采取两类:第一,有条件的茶企,可以在企业内部组建法律团队,从而针对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预测和制度预案;第二,没有条件的茶企,则可以委托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并与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从而增强团队服务团队的稳定性。同时,法律服务团队应着力于销售环节的法律风险应对。

4.2 由团队提供法律风险报告

随着法律服务团队的组建成立,茶企管理层便需要由法律服务团队来提供法律风险报告。为此,法律服务团队首先需要全面了解茶企的经营现状,特别是产品的销售现状,包括品牌名称、包装设计与成本,以及历来所遭遇的法律风险类型。另外,法律服务团队还应跟踪业界已经存在着的法律风险案例,对其进行剖析。之后,团队需要将其整理为报告的形式提交给企业管理层。在报告中,法律服务团队需要向管理层提出当前企业的法律风险应对建议。

4.3 针对管理层进行法律培训

法律团队服务工作的开展,需要得到茶企管理层的支持和认可,这主要涉及到资金配置和建议采纳事项。为此,便需要针对管理层进行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技巧的培训。实施培训的主体便是团队成员,而培训的方式则以案例分析和前瞻性法律风险预测为主线。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前,需要对管理层的法律风险偏好进行把握,并从法律应对的成功的概率和实施成本等方面,对管理层进行详细阐述。使管理层在面对法律风险时,能做到理性对待。

4.4 多部门联动柔性处理危机

将危险转换为机会,则是法律风险应对的最优化结果,但更多的时候则是降低法律风险对企业利润的侵蚀程度。为此,茶企还需要建立包括法律服务团队、市场销售团队、生产团队为主体的,多部门联动柔性处理机制。不难理解,这项工作就需要茶企管理层与法律服务团队共同来完成,并充分借助“互联网+”所带来的信息交互便利。

最后强调,企业法律风险研究的现实动因宏观领域考察,我国经济建设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转型期,各种明规则和潜规则相互交错,社会情势错综复杂,企业驾御市场的能力有限,可供企业借鉴的经验不多。从国际情势看,经济高速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和企业国际化进程中,企业面临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直接竞争,同时又面临着国际化战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发生机率更大。因此,今后只有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综合运用多种法律风险控制手段,才能把企业法律风险降到最低,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促进企业健康的发展。

5 小结

在“互联网+”所带来的红利下,也促使我们需要去审视这样一个严峻的事实,即我国茶企内在的法律形态仍存在着许多短板,这不仅是长期粗放式经营所留下的结果,也是新形势下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所暴露出的现象。这就意味着茶企传统粗放式经营的现实问题,必然使其导向以法律制度为规制机制的现实困境。为此,茶企来改变现有的法律形态时,需要建立起这样的对策:组建稳定的法律服务团队、由团队提供法律风险报告、针对管理层进行法律培训、多部门联动柔性处理危机。

[1]柴君.浅析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防范对策 [J].经济师,2009(3): 96-97.

[2]杨悦.关于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律适用,2012(4):120-121.

[3]付军.基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的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商贸,2015(2):10-11.

[4]赵亚东.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 [J].现代企业文化,2012(11): 150-152.

全 健(1975-),男,湖南长沙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猜你喜欢

管理层法律对策
机构投资者与管理层共同持股存在联合效应吗?——基于企业创新的视角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问题与对策
诊错因 知对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核安全文化对管理层的要求
走,找对策去!
话语分析角度看公示语的英译及翻译对策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让法律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