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税国赔败诉 宣明智怒:士可杀不可辱
2017-02-03
台湾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张建中新竹3日电)联电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控告国税局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宣明智发布声明表示,遭扣蓄意逃税污帽,士可杀不可辱。
宣明智在民国97年间,将联电6600万股股票,信讬给王姓会计师,并指定两名子女作为股票孳息受益人;财政部北区国税局后来要求宣明智补缴新台币1953万元税金。
宣明智不服补税处分,先向财政部提诉愿遭驳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宣明智主张,当时是为了鼓励子女生育,才以信讬方式将股票孳息赠与,也依国税局核算金额,缴767万馀元赠与税,但自己在打诉愿、行政诉愿的程序中,国税局为规避责任,诬指他有迂回避税的行为,损其名誉。
对此,宣明智提告求偿,要求国税局、财政部赔偿1元,并在官网刊登道歉声明1个月。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皆驳回宣明智告诉,案经上诉,最高法院维持高等法院见解,全案确定。
对于判决结果,宣明智透过秘书发表声明,表示没想到政党轮替但是官官相护政府凌驾人民之旧习仍未改善。
宣明智说,明明是税制改变要滥权追溯既往,又要扣蓄意逃税之污帽,士可杀不可辱。金钱事小,政风事大。若政治不改革再轮替也无用。
宣明智表示,众友皆告知民不与官斗,浪费时间是没用的,此案绝不是钱的问题,在这一路官司上也见到好些优秀的法官想要作些正确的事,可惜还是到不了。
宣明智说,他仍对政府的未来有期许,继续作对的坚持,不放弃任何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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