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玉米试验联合体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2017-02-01王延兵李春杰孟庆民陈伟赵利光
中国种业 2017年7期
王延兵李春杰孟庆民陈 伟赵利光
(1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石家庄050031;2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石家庄050021;3河北帮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050031)
河北省玉米试验联合体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王延兵1,2李春杰3孟庆民1,2陈 伟2赵利光2
(1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石家庄050031;2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石家庄050021;3河北帮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050031)
组织实施玉米试验联合体,是贯彻新《种子法》关于拓宽品种审定渠道的重要体现。本文介绍了河北省玉米试验联合体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不足,也提出了今后的发展对策。
玉米试验联合体;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对策
2015年11月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农办种〔2015〕4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拓宽品种审定试验渠道,指出具备试验能力的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等(以下统称联合体)可组织开展品种试验,试验方案报国家或省级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备案,符合条件的纳入统一管理。2016年1月全国农技中心又下发了(农技种函〔2016〕20号)《关于受理国家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联合体试验申请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组织开展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对联合体的申报条件、申报所需材料、试验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的下发,标志着农作物试验联合体进入了实施阶段,也标志着多年来玉米区域试验一直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直接买单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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