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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南召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调研报告

2017-02-01南召县农业局闫森

河南农业 2017年6期
关键词:南召县全县农场

南召县农业局 闫森

关于创新南召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调研报告

南召县农业局 闫森

河南省农业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主办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激发农业生产经营活力、保障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南召县位于南阳盆地北沿,地处山区,土地贫瘠,耕地面积少,基本格局是“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全县共辖16个乡镇、340个行政村(含皇路店镇25个村和石门乡5个村),总人口64.8万人。创新南召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必须围绕“保粮食、调结构、促增收、惠民生”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三化”协调发展理念,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展”为中心,着力强化农业大项目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培育现代农业体系、健全农业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全力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的整合,实现农业生产要素集约化、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化、农区工业化、农村社区化,努力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健康发展。

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制的发展现状

(一)农业生产经营发展现状

近年来,南召县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农、林、牧、副、渔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农业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以粮食生产为主线,柞蚕、苗木花卉、油料、瓜果、蔬菜及其他作物合理配置,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的综合农业产业链条。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6.13 万hm2,产量57万t左右。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67万hm2,产量20万t;油料作物(花生)播种面积1.67万hm2,产量7万t左右;蔬菜复播面积0.77万hm2,产量30 万t左右。另外,花卉苗木种植面积2.23万hm2(含1.33万hm2的药用花卉—望春玉兰)。2014年,全县第一产业总产值完成16.7亿元,同比增长4.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04元,同比增长12%;农机总动力达到34万kw,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

1.粮食生产稳步发展。随着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全县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粮食播种面积始终稳定在3.67万hm2,通过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依靠推广优良品种和实用技术,开展统防统治,实现粮食总产持续增长,单产逐年提高。2014年,南召县虽然天气干旱,全县粮食总产量仍达到17.8万t,单产平均达到330 kg。

2.经济作物增长迅猛。2007年以来,由于市场价格的逐步提升,南召县花生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由1万hm2发展到2014年的1.67万hm2,总产达到7.2万t。与此同时,随着种植技术的更新,先进技术的广泛推广应用,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单产不断提高、总产逐步增加,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保持协调发展。

3.苗木花卉产业突飞猛进。近年来,全县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23万hm2,以玉兰系列、桂花、五角枫、黄栌、紫薇、木瓜等为主,品种近200个,约3.75亿株,已经成为河南省第三大苗木花卉生产基地。目前,全县从事花木产业人员达10万人,成立各类园林公司38家(有专业资质的5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1家,拥有花木专业合作社161家,花木生产专业村40个,专业经纪人队伍5800多人,年均销售各类苗木花卉4500万株,实现产值26亿元,销量位居全省前列、南阳第一。2014年,南召县高起点规划建设“一环十园”玉兰产业基地,以5个花木生产区(乡镇)为核心,重点建设10个精品园、3条花木景观大道,形成以玉兰花木为主,适应北方种植的多种花木并存,有较大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产业格局。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苗木花卉生态精品示范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召县林权(花木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每年由县财政拨付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服务苗木花卉精品示范园的建设;完成建设任务的示范园区,每个园区奖补30万元;整合捆绑使用涉农资金,优先支持花木精品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探索花木产权抵押贷款及贴息贷款,共完成贷款2000万元。2014年1月,“南召玉兰(辛夷)”被南阳市品牌带动办公室和南阳市品牌节组委会评选为“南阳农业十大品牌”,并授予“神农奖”。2014年3月,“南召玉兰”被南阳市知名品牌推进委员会授予“南阳知名农业品牌”称号。

4.柞蚕产业持续发展。全县现有柞坡面积8.13万hm2,已开发利用面积7万hm2,占全省柞坡利用面积的53%,柞茧产量占全省的80%,除皇路店镇、城关镇外,其他14个乡镇都有面积不等的蚕坡。目前,从事柞蚕生产的行政村有262个,蚕农2万多户。其中,经县委、县政府命名授牌的柞蚕专业村有15个,柞蚕重点生产村年人均收入达4000元,成为山区群众收入的重要来源。现有国有蚕场3家,承担母种、原原种、原种的生产,供应28个乡村场繁育普种,年平均生产能力0.85万kg。柞蚕种卵平均孵化率达到90%,超过国际标准。2014年,全县放养蚕籽5000kg,蚕茧产量200万kg,销售收入达1亿元。2000年,南召县被国家命名为“中国柞蚕之乡”;2003年,南召县被国家质检总局命名为“一化性柞蚕茧、丝(绵)、绸原产地”;2005年,南召县荣获全国首家有机柞蚕生产基地认证;2013年7月,南召县东方蚕丝绸开发有限公司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南召东方蚕桑产业化集群”;2014年6月,南召县被河南省家纺协会认定为“河南省柞蚕家纺产业基地县”;2014 年12月,南召县被中国丝绸协会认定为“全国丝绸行业2014年度创新企业”。

5.辛夷产业发展较快。南召县栽培辛夷、玉兰面积1.4万hm2,主产区涉及小店、云阳、皇后3个乡镇,其他乡镇均有栽植,年产量5000 t,年产值约1亿元,总产量约占河南的80%,全国的60%,基本实现了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管理规范化、质量标准化格局,共带动农户3万户,户均增收1万元。辛夷挥发油含量达5%,面积、产量、品质均居全国之冠,素有“天下辛夷第一县”之称。2000年3月,南召县被国家林业局首批命名为“中国名优特经济林辛夷之乡”;2004年,南召县被国家质检总局登记注册为“辛夷原产地保护地域”;2005年8月,南召县通过有机农产品认证;2007年,南召县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河南省中药材种植十大基地县”之一。同时,以河南省中药研究所为技术依托,签订了长期的辛夷药材种植和生产技术合作协议,指导全县辛夷种植,辛夷的药材质量已达到中药材GAP标准。2013 年7月,南召县华龙辛夷开发有限公司被南阳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全市重点农业产业化集群;2013年12月,南召县被中国林学会树木学分会授予“中国玉兰之乡”。

6.农业区域化生产格局初步形成。南召立足山区资源优势,着重培育水稻、花生、辛夷、柞蚕、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品,并将特色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出现了一批独具特色、优势明显的专业化生产区域。如以崔庄、白土岗、南河店、四棵树4个乡镇为主的水稻、杜仲、中药材种植区;以太山庙、皇路店、石门、城郊、南河店5个乡镇为主的花生种植区;以云阳、皇后、小店、太山庙4个乡镇为主的苗木花卉、辛夷、玉兰种植区;以石门、四棵树、南河店、城郊、留山5个乡镇为主的柞蚕养殖区;以崔庄、马市坪、乔端、板山坪4个乡镇为主的食用菌、中药材种植区。

7.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新进展。通过积极推进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南召的种植业发展方式正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优良品种应用面积进一步扩大,农业科技新产品的投入进一步提高,既节本增效,又保护了生态环境,农产品农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2014年,南召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4.33万hm2次,应用配方肥面积1.73万hm2次;推广小麦、玉米、水稻、花生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0个,良种覆盖率达到99%。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促进农业标准化的发展。全县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7个、品种19个,绿色农产品基地1个、品种6个,有机农产品基地4个、品种21个,认证总面积达到1.33万hm2。

8.种植业功能日益拓展。一方面,种植业作为农业的基础产业,保障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等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种植业在生态保护、休闲观光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现。如云阳镇唐庄村的万亩桃园、留山镇下官村的千亩荷塘、太山庙乡罗汉村的晚秋黄梨种植基地、县城周边的“十大苗木花卉精品园”等,都是市民休闲观光游玩的好去处,并逐步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绿色银行”。

(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情况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逐步壮大。目前,南召县有农产品加工企业52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13家,涉及粮食、蔬菜、油料、柞蚕、中药材及生猪养殖等诸多方面。另外,南召县东方蚕桑产业化集群和南召县华龙辛夷中药材产业化集群,集收购、科研、加工、质检、销售为一体,形成了功能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2014年度,两个集群销售收入分别达到25亿元、12.6亿元,并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联结了全县大多数柞蚕养殖户和辛夷种植户,带动了南召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壮大。

2.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自2007年7月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出发展速度快、分布范围广、合作领域宽、服务内容多的可喜局面。截至2014年底, 在南召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517家,入社成员累计达到5287户。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28家,县级示范社42家,成员出资达到1.8亿元,辐射带动农民9.5万户,流转土地1.37 万hm2(其中耕地0.51万hm2、山地0.87万hm2),涉及农、林、蚕、牧、水等各个方面。其中,种植业338家,占合作社总数的65.4%;养殖业132家,占合作社总数的25.5%;加工类和信息服务类等47家,占合作社总数的9.1%。种植业:苗木花卉163家、花生53家、林果67家、中药材15家、蔬菜生产8家及其他32家;养殖业:养猪33家、养牛16家、养羊23家、养蚕15家、养鱼6家、养鸡养鸭养蜂类合作社39家。2014年3月,县农业部门专门印发了《关于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建设标准》,为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出较为科学的标准。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全县建设现代化农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3.家庭农场异军突起。自2013 年7月以来,一些市场信息敏锐的农民,通过将那些撂荒的土地成片流转过来,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其他经营等,并以此作为家庭的全部收入来源。截至2014年底,在南召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已经达到88家。其中从事苗木种植的39家、果树种植的27家,从事种植养殖结合的22家;其中流转土地3.33~6.67 hm2的有12家,6.67~33.33 hm2的有46家,33.33~66.67 hm2的有28家,66.67 hm2以上的有2家。2014 年3月,县农业部门专门印发了《关于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建设标准》,为家庭农场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出较为科学的标准。目前,家庭农场已成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逐渐凸显。

4.农村土地流转稳步推进。一是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切实转变干部群众对土地的传统耕作管理观念。组织部分乡村干部和种植大户,赴外地实地参观学习成功经验,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和种植大户会议,开展土地流转利弊分析大讨论,研究本地土地流转的可行性及具体操作办法。二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前提下,把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作为先决条件,切实保障农户承包期内土地权益。严厉打击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搞掠夺性经营的违法行为,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健康运行。三是按照自愿、依法、规范、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下硬性指标,不搞强迫命令,不违背群众意愿,不强行推进。

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在现代市场竞争中的优势逐步凸显,人们逐步认识到了只有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才能适应现代化的市场竞争,才能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在先行者的尝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一)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亟待创新

在南召县,耕地和水资源一直是制约全县农业生产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县耕地总量为3.67万hm2,人均耕地不足0.06 hm2,而且2/3为中低产田。随着近几年农业生产的不合理发展,土壤出现养分失衡、肥效下降、退化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少,水资源利用率较低,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大的改变。

(二)农田水利设施缺乏,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较弱

近几年,南召县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每年因灾害造成粮食损失达120万 kg。仅气象灾害方面,农作物每年因干旱、洪涝、低温冻害等造成受灾面积达0.13万hm2。同时,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现有的也已年久失修,无法起到应有的防灾减灾作用。由此致使农田遇旱不能浇,遇涝不能排,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能力较弱。

(三)劳动力素质不高,科学技术推广应用不足

在农产品需求总量不断增加而土地不能增加的现状下,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集约化水平。然而,现状却是已成熟的技术集成配套不够,推广转化应用的也不足,加之南召县农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且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劳动力素质整体下降,进一步影响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抵御市场波动风险能力弱

截至2014年底,全县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17家,带动农户5万多户,但相对于全县13万户农业家庭而言,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尚处于起步阶段。例如南召县有花生种植户约5万户,种植花生1.67万hm2,但花生专业合作社只有43家,入社户数仅568户,花生种植面积只有486.67 hm2,组织化程度仅为1.1%,合作社经营土地仅占花生种植总面积的2.9%。全县花生及粮食深加工企业各有1家,蔬菜种植合作社也只有10家,远不能满足全县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80%的蔬菜是从郑州、南阳等地调运县内各个市场进行销售。

(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发展中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

一是基地建设相对滞后,成为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二是产业链条不长,两头发展不够,特别是连接农户上,还没有解决好利益分配机制;三是资金紧缺,对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压力;四是生产的产品质量和档次不高,很难进入高端市场,缺乏科学合理的引导机制,核心竞争力有待提高;五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偏低,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有待进一步发展;六是农业科技成果的利用、转化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

(六)家庭农场的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

1.南召县地少人多,且各乡镇差别很大,土地又是集体所有,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体制。从县情和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家庭农场规模不宜过大,如果家庭农场规模过大,会出现二次转包土地的情形。

2.家庭农场与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各有不同的特点。家庭农场与种粮大户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其经过工商注册、有法人代表,有别于现在的种粮大户,却类似于一个种粮大户的升级版,兼农业生产不具备的功能,就是销售品牌产品;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某种意义上说则是家庭农场的高级版。

3.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注册方法、扶持政策等,还处在探索阶段,使许多地方的工商部门感到无章可循。上级应逐步规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从注册登记、土地流转、人才培养、农业科技、农业营销、规范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服务。

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完善机制的建议

发展的需要,市场的需要,解决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三农”问题的需要,都要求我们尽快改变发展思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解决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结合南召县县情,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

按照国家提出的确保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8亿亩的目标,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划定高标准永久性粮田“红线”,确保全县基本农田总量稳定在3.11万hm2以上。在此基础上,以“百千万”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为依托,积极争取项目,整合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土地综合治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水、电、路、林、网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步伐,尽快将全县农田改造成高产、稳产、可持续利用的高标准粮田。按照南召县制定的高标准粮田建设方案,到2017年,要完成0.53万hm2平均每667 m2产量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

(二)加大培训力度,推进新技术的配套推广应用,提升科技对农业的支撑能力

进一步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计划”“雨露计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创业就业科技培训”等项目,培养出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同时,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集成配套应用,进一步提升良种覆盖率,提高科学技术入户率,降低农业综合生产成本,最终提高农民、农业方面的收入,凸显出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

(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提升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组织化程度

当前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造成了农业生产效益比较低,难以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因此,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把分散的农户通过市场机制重新集中起来,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

1.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的方向之一,在发展上还需要各方面的政策扶持:一是在土地流转方面,建立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解除合作社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二是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合作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给予贷款贴息;三是把合作社作为单独的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发票领用及优惠政策的落实对象;四是在仓库、晾晒场、农机具库房等生产经营用地上,给予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支持;五是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同等享受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

2.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是加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基地建设,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增加对基础设施、检测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二是积极探讨金融部门支持龙头企业的运行机制,形成支持产业化经营的合力;三是引导龙头企业在发展中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四是开展龙头企业之间的对接活动,促进龙头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五是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同农户的长效利益联盟机制;六是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和倾斜,使之在整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一是按照上级关于发展家庭农场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对家庭农场的优越性有所了解,坚持以发展中小型家庭农场为主;二是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管理制度,严把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关,对已认定批准的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审查,要求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账簿,搞好自身建设;三是提高经营理念,改进生产技术,引领和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向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方面发展;四是尽快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纠纷调处机制,培育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和引导土地有序流向家庭农场;五是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对急需资金的家庭农场,可以利用资产抵押进行信用贷款,并给予贴息;六是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同等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七是研究推出符合需要的农业保险产品,提高农作物保险额度;八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九是在仓库、晾晒场、农机具库房等生产经营用地上给予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支持;十是在教育培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

4.培育发展多元化服务主体。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技术推广、水利设施配套等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创新农技服务等多元化社会服务方式。积极培育专业服务公司、技术协会、农民经济人等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经营服务。

总之,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过程中,需要抓住三个关键:一是着力培育新兴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二是着力构建农业专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三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民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土地应通过市场机制由农民自愿流转,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应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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