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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价值排序的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逻辑秩序建构

2017-01-28杨建锋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道义秩序逻辑

杨建锋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福建福州350014)

基于价值排序的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逻辑秩序建构

杨建锋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福建福州350014)

当前,大学生核心价值秩序呈现价值标准的“自我偏好”、价值体验的“边界模糊”和价值抉择的“实用至上”等特征。透过价值排序理论视域,可以厘清大学生核心价值内蕴的逻辑原则,建构基于道德先验的“自我与他者”价值秩序、基于生活经验的“利益与道义”价值秩序、基于需求体验的“动机与效果”价值秩序,以探寻具有共识意义和实践可能的大学生核心价值排序的逻辑秩序。

价值排序;大学生;核心价值观;逻辑秩序

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培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对一种受到广泛社会认同的核心价值秩序的现实需求。研究表明,“价值秩序作为多元价值之间的关系和结构,对其展开研究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一种可能的思路。”[1]价值秩序是现代价值哲学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在多元价值中所形成的价值排序,本质上是一种价值结构和价值关系。”[1]引入价值排序这一价值哲学的方法论,考察大学生主体面对多元价值的冲突困境,尝试建构可供大学生群体共同践行的基本价值“运行规则”,可以为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供实践借鉴。

一、大学生核心价值的失范呈现

(一)价值标准的“自我偏好”

在社会道德约束力削弱的现实情境下,大学生集体认同的道德行为标准受到某种程度的淡化和消解,摇摆于自身价值标准和社会道德责任之间。这种摇摆性在以关注自我实现为中心的价值引力下,容易对大学生价值选择形成心理暗示,诱导他们依据“自我偏好”的标准来做出行为决策。大学生如若无法从现有道德秩序中获得价值决策指引,价值标准会不自觉地偏向自我内心感受,一定程度上欲望、目的和需求等要素特性会趋于强化,生命、远见、意志和能动等要素特性会相应减弱。一旦价值的“自我偏好”演变为价值偏向,让“他们错误地把偏好等同于‘选择’,即等同于一个追求行为”[2],容易形成以个人价值标准为核心的道德心理定势,可能做出某种偏离社会主流价值的行为选择。

(二)价值体验的“边界模糊”

社会转型衍生的功利主义某种意义上消解了道德精神的依托感和期待感,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价值选择的功利化和短视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体验所负载的道德追求一旦难以支撑真实可感的个人生活意义,则可能削弱个体期待社会长远、可期的精神回报的认同基础。大学生个体价值不仅是个人化的体验,也是社会化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道德精神的弱化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现实利益带来的愉悦体验,也混淆了大学生群体在面对不同社会要素、利益群体进行关系调适的价值边界。一旦“愉悦体验”上升到维系个体与社会之间的首选价值感受,就容易导致大学生价值体验的“边界模糊”。防止与社会规范偏离的价值体验变成大学生集体认同的通行“游戏规则”,应当成为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清醒共识。

(三)价值抉择的“实用主义”

大学生社会行为的发生源于自我价值本位基础上的意义导向,是一项基于主体利益衡量的伦理决策。大学生价值排序的正当性与个体现实需求的差异性紧密相关,无法完全用抽象的心理定势法则来描述个体行为的合理意义。当下,实用主义在某些领域、某些时刻容易被当成一种弥补道德规范缺位的简易方法论,诱导个体以“存在即合理”的心理暗示代替道德标准做出价值判定。建立在实用主义之上的价值排序必然要追问和权衡利益价值的最大化,体现了对于价值大小、优劣和先后的认定和选择,这是以“实用主义”法则进行价值判定的必然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用主义”的排序判据是道德主体在社会价值规范缺位情境下容易倚重的伦理决策依据,也可能导致掉入道德价值迷失的精神泥淖。

二、大学生核心价值的逻辑原则

(一)生活价值的“善恶”逻辑

理性的生活价值旨在忠实于共同价值伦理的精神约束,不断调试生活价值中“善”与“恶”逻辑之间结构力量对比。从根本上说,生活价值逻辑的内在冲突是源于“善”与“恶”抉择带来的回报失衡性。在某些现实情境中,选择“恶”的价值逻辑所带来的个人收益与社会惩戒呈现出不对等性,选择“善”的价值逻辑所带来的自我付出与社会褒扬呈现不对等性。这种现实利益回报的不对等性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生活价值逻辑冲突的客观存在,也使得人们在选择“善”、“恶”之间产生了不同的行动责任和意义。如果缺乏内心道德价值的自我调适,“善”、“恶”选择的背反现象会导致大学生产生价值伦理上的某种失落感,困扰主体的价值选择与行为,最终导致对“善”的抉择的冲动可能被克制压抑,朝向“恶”的抉择的倾向被鼓励暗示。“善”、“恶”抉择体现出来的生活逻辑冲突,实际上是大学生并不明晰和稳固的价值逻辑秩序的一种具体表征。

(二)道德价值的“义利”逻辑

在消费主义思潮裹挟之下,道德价值已经不可避免地呈现某种物质化的外在表征,其“德性”评价标准正被财富、资本等“物化”逻辑所侵蚀和置换。现实生活中,人们的道德价值与一种更大范围的社会集体焦虑情绪相冲突碰撞——处在价值焦虑的人们首要需求不在于德性的陶冶,而是亟需以“利益”作为社会认同的标尺——这是转型社会之中道义与利益之间的抉择难题。大学生的成长空间是客观、真实的,并非仅存于脱离了物质利益的理想化道德空间。在物质交换高频互动的现实情境中,大学生的道德价值不可避免地倾向于可感易见的物质力量,渗透在学生个体与社会“他者”之间的情感关系之中。“利”、“义”交织的价值逻辑,存在于大学生直面生活实践的意义探索之中,表征着大学生群体的内在价值焦虑和逻辑冲突,也反证了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现实复杂性。

(三)需求价值的“真伪”逻辑

个体生命的真实需求在于一种不可复制的生动感受,是个体行为动机的重要决定因素。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衍生的情感交流拟人化和社会关系网络化,促发人们内心深处的价值渴望情绪。人们开始将目光转向自己内心的真实需求,试图重新获得心灵深处的本真价值,并把这种本真价值作为需求逻辑的重要主线。可以说,技术力量对社会关系改造引发的内在伦理的冲突,一定程度上倒逼大学生朝自我生命需求的反向诘问与追寻,并将其作为确定自我身份认同的内在方式。生命的本真体验作为一个具有整体性意义的个体理念,内蕴着现实利益与精神追求的具体诉求,体现出去“伪”存“真”的需求价值。对大学生而言,自我本真的合理需求是青年生命体验的应有之义,体现在大学生对生命意义论证、探寻和验证的过程之中,其本质上是要在需求价值中寻求符合生命内在真实的逻辑原则。

三、大学生核心价值的秩序建构

(一)基于道德先验的“自我与他者”价值秩序

“任何人作为主体都不是一种孤立的与他者无关的存在,而是一种社会性的关系性存在。”[3]任何个体对内在价值普遍性的追求都存在一种道德先验,聚焦于普遍的道德逻辑与个体的价值认知之间的调适与协同,用以解决个体与社会之间的价值冲突。“作为评价性的断定,道德判断总是渗入了与价值关怀、情意认同等相关的自我体验。”[4]道德先验的核心是建立“自我”与“他者”之间价值关怀和情意认同的某种内在关系,保持个体独特性与社会统一性之间的平衡,使得个体价值有机融入社会价值框架,得到社会的合理尊重和肯定。“自我”与“他者”之间价值融合的逻辑基点不在于展示对个体差异性的承认,而是在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整体一致的逻辑基础上建构“自我”与“他者”的位列秩序。社会所需要的大学生的“自我”价值是在社会共识基础上达成某种妥协或自我约束的“理性的人”,代表了在某些条件下自觉的自我利益舍弃。在大学生“自我”与“他者”的价值伦理关系协同中,“他者”价值应当放置在逻辑秩序的优先位置,体现为社会的基本道德价值得到大学生个体的充分认同;同时,“他者”价值的优先并不能妨碍“自我”价值的实现通道,反而更应当承认个体的价值,进而划定保护“自我”合理利益的清晰界限。“自我”与“他者”之间充满道德意味的价值融合与良性互动,才是一种在道德先验基础上形成的合理价值秩序。

(二)基于生活经验的“利益与道义”价值秩序

必须看到,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正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产生严峻挑战,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利益的内在关联与冲突,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道义价值在个体身上的有效映射,减弱对个体行为选择方面的约束力量。“面对种种价值情境,人需要利用他的经验进行认识、排序、判断与选择”[5]。利益与道义价值逻辑秩序的建构,必须回归到具体的生活实践之中,以学生个体鲜活、真实的生活经验作为检验道义价值和利益价值序位的必要标准。当下,道义价值的道德控制模式发生明显改变,利益与道义所形成的共赢共存形态将成为趋势,二者的序位排列的分界逐步走向融合。以牺牲道义价值来换取个人利益,或者以牺牲个人利益价值来换取道义价值的单向度追求很难取得社会大众的深度认同。利益和道义价值的序位排列,要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也应注意把握二者的界限。道义价值要优先于利益价值,道义价值弘扬可以建立保护个人利益价值的社会心理契约。但是,弘扬道义价值不能否定利益价值的正当性,二者相互支撑才能保持生活体验与价值判断的内在一致性,有利于增进社会共同体在价值层面的凝聚力。

(三)基于需求体验的“动机与效果”价值秩序

当下,多元文化带给社会核心价值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个人需求的价值内核很容易被置换为浓郁的物质欲望,进而屏蔽和掩盖了需求价值的真实动机,背离了社会对于需求行为效果的期待。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动机与效果”价值秩序合理建构的关键,在于如何调适个人需求体验下的动机与效果之间的耦合程度。大学生基于“动机”的最大化满足过程中,会出现对于“效果”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的不自觉的屏蔽,造成显著的责任缺位,最终会偏离正常的个体需求体验。因此,在动机与效果的逻辑秩序中,考量的重点不在于动机本身,而在于以何种手段、尺度和范围,将个人动机实现为社会认同和接受的效果,才能完成大学生对个人动机的理性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生“动机与效果”价值秩序必须建立在一种承认个体真实生活需求的共识性基础上,重在解决掩藏在个体需求之下的动机与社会效果产生合理的理解和沟通共识,只有二者兼顾才能完成价值认同,这是基于大学生需求体验的“动机与效果”价值秩序的基础所在。

[1]张永芝.核心价值秩序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教学与研究,2013,(6):47-53.

[2](德)马克斯·舍勒.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论理学[M].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147.

[3]孙伟平.价值论研究方法的反思与转型[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3,(3):17-22.

[4]杨国荣.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194.

[5]张彦.当代西方价值排序理论的范式演进:从舍勒、哈特曼到杜威[J].学术月刊,2013,(2):62-69.

(责任编辑:徐国红)

On the Construction of Logical Order of Contemporary College Students’Core Values on the Basis of Values Sequencing

YANG Jian-feng
(Guomai Information School,Fuj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Fuzhou 350014,China)

Currently,the order of college students’core values assumes such features as“Self-preference”of values standard,“Boundary blur”of values experiencing and“Pragmatic supremacy”in values choice,etc.Using the values sequencing theory,we may make clear the logical principle implied in the college students core values and construct the values order of“Self and Other”based on priori morality,of“Interest and Justice”based on life experience and of“Motivation and Effect”based on desire experience,hoping to seek the logical order for college students’core values sequencing with common sense and practical possibility.

values sequencing;college students;core values;logical order

G641

A

1009-3583(2017)-0142-03

2016-12-23

2015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计划“基于价值排序的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逻辑秩序建构研究”(JAS150394)的课题成果

杨建锋,男,福建莆田人,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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