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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广东遗民的生计问题与“降志辱身”现象析论

2017-01-28钟玉发

肇庆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遗民广东

钟玉发

(肇庆学院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清初广东遗民的生计问题与“降志辱身”现象析论

钟玉发

(肇庆学院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清初,广东坚持“不仕”新朝的遗民必须在“体制外”自谋生计,其择业种类包括躬耕、处馆、经商与逃禅等。由于不善治生,多数遗民穷困潦倒。屈大均等文化遗民献身于“存道”“传道”,他们因资金和文献匮乏而不得不与“当道”交往、酬唱。逃入丛林的遗民僧澹归等也同样面临物资和衣食不足的问题,他们必须向包括文武官佐在内的社会各界“化缘”,并因此而不得不认同清廷的统治。对于这种因“存道”与“弘法”而造成的所谓“降志辱身”现象不能一味指责,应该抱以“同情的理解”。

清初;广东遗民;生计;降志辱身

明清易代之际,部分效忠故国和坚持民族气节的士大夫坚持“不仕”新朝,成为所谓“遗民”。他们生活来源匮乏,不得不自谋生计。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人逐渐放弃对新朝的敌对立场,开始与“当道”交往,并接受其资助,认同乃至称颂清廷的统治,从而形成所谓“降志辱身”现象。

学界对遗民的生存状况及其与清廷的互动关系有所关注。部分学者考察了遗民的择业、收入及心理状况等,并分析了康熙年间的怀柔、笼络政策对于分化、瓦解明遗民所产生的作用,还有人分析了广东著名学者屈大均晚年与地方官的频繁交往及其原因等[1-5]。不过,这些研究远未臻完善。本文拟在深入探讨清初广东遗民生存实态的基础上,以遗民学者屈大均和遗民僧澹归和尚为个案探析所谓遗民“降志辱身”现象。

一、隐忍偷生与生计种种

明清易代,天崩地解,许多深受儒家文化熏染的士大夫从“忠君报国”与“夷夏之辨”等观念出发,坚持不与新朝妥协,出现了“杀身成仁”的现象。比如,明朝覆亡后,广东士人就“以殉死为荣,降附为耻”[6]27。永历四年(1648年)清兵再破广州时,诗人邝露抱琴绝食而死,他甚至成为明末至民国时期广东志节之士的典范[7]。然而,生命毕竟只有一次,选择殉节显然并不轻松。著名遗民学者黄宗羲(1610—1695)就说过:“嗟乎!人生不幸而当流极之运,死固其分内事也,然而处此为甚难。”[8]因此,甲、乙之变后,更多的遗民选择了生存。相较于殉节者而言,他们难以消除自己的愧疚之感,故自况为“隐忍偷生”。屈大均《顺德给事岩野陈公传》说:“予十六从公(案:指抗清烈士陈邦彦)受《周易》、《毛诗》,公数赏予文,谓为可教。今不肖隐忍偷生于此,不但无以见公,且无以见马(应房)、杨(景烨)、霍(师连、达芳)四子,又四子之罪人也已。”[9]447对于选择生存的理由,屈大均解释说是为了“存道”,颇具代表性。其《书逸民传后》说:“世之蚩蚩者,方以一二遗民伏处草茅,无关于天下之重轻,徒知其身之贫且贱,而不知其道之博厚高明,与天地同其体用,与日月同其周流”[9]394。

由于拒绝出仕,清初遗民只能在“体制外”自行谋生。钱穆曾将其谋生方式概括为出家、行医、务农、处馆、苦隐、游幕与经商七大类[10],清初广东遗民也大致如此。

1.躬耕。传统中国士、农、工、商四等人之中,“农”素来被视为“本业”。屈大均《场记》表示:“予于治生之道,靡所不知,而不能一一见诸施设……惟为农而务本业,庶几乎吾之知命云尔。”[9]430因此,清初广东遗民择业首先就相对集中于躬耕。香山名儒黃佐后人黄逵卿“三世皆以著述名世,为岭南文献之宗”,“初以城陷覆家,迁海破产,无土瓦之遗……躬耕自乐。”[6]170何如栻在广州第二次城破之后,“奉母隐居梅园,躬耕给养”[6]144。黎遂球之子黎延祖曾礼函罡于雷峰为僧,“晚归耕罗浮,(陈)恭尹送以诗云:‘先世诗篇刻已成,罗浮归去好躬耕。知君幽意无终极,更向丹厓自勒铭。’”[6]52方国骅则“率儿辈躬耕……晚杜门教授,从之游者数百人。”其子方颛恺誓死不赴清廷之试,“家贫,藉馆谷力耕以养”,后来他同样落发为僧,“与石洞躬耕罗浮,相与游戏翰墨”[6]74、75。可见,“躬耕”不仅是遗民的首选谋生手段,实际上还是他们藉以摆脱俗累和获得心灵自由的生活方式。

2.处馆。这是一种较为体面的谋生方式——在书院或私塾中课徒以获取束脩、馆金。番禺人麦香高“隐居山野,不入城市,教授生徒自给。”[6]99彭釬“隐居教授”[6]87。梁湛然“隐居讲学,授注录者千人。”[6]113庾楼“晚家居授徒,多所成就,郡人建鹤峰书院,延为经师。”[6]232刘绳武“终日杜门,以课子为乐”[6]147。

3.卖文(书画)。遗民中许多人拥有专长,因此不乏卖文或书画谋食者。屈士燝永历初曾“破产与弟士煌衰绖从军”,后来屈氏兄弟五人皆先后卒,“独士煌奉母匿迹山村,以笔墨代耕稼。”[6]58、60廖明士“善书画……家徒四壁,藉砚耕以养。”[6]190、191岑徵“卖文授徒自给。性方介,不受人怜,终世坎壈弗悔。”[6]45顺德人薛始亨(1617—1686)少时文名甚著,一度遁入缁流,他于顺治八年(1651年)在龙江修山陲精舍,“事浮屠艺蔬,或卖文自给”[11]。

4.经商和行医。例如,谢重华少有文名,“鼎革”后三十余年不入城市,“晚以艺香为业,自号香农,与故旧书,亦称南社遗农”[6]158。张成龙坚持不试,“究心岐黄术,尤精太素。凡富贵贫贱寿夭嗣息,及眼前吉凶,一诊脉断验,毫发不爽。”永历时期,“总兵官吴六奇开阃三河,待以宾礼,一家疾病皆倚焉。”[6]381

5.逃禅。明亡后,为避世而遁入佛门(所谓“逃禅”)的遗民人数颇众,屈大均《过易庵赠庞祖如序》感叹说:“自庚寅变乱以来,吾广州所有书院,皆毁于兵,独释氏之宫日新月盛。使吾儒有异教充塞之悲,斯道寂寥之叹。”[9]86广东遗民僧主要集中于天然函罡(1608—1685)所住持的番禺海云寺,近人汪兆镛说:“吾粤士夫夙尚气节,明社既屋,义师飙起,喋血断脰而弗顾者,踵相接。而天然老人识烛几先,盛年披缁,开法于番禺雷峰之麓海云寺。沧桑后,文人才士以及仳离故宦多皈依受具”[12]。但是,只有少数遗民实心皈依佛祖,许多人其实是“不得已”而逃禅。

由上可知,清初广东遗民谋生方式与其他地区大体相同,从躬耕、处馆、卖文、经商、从医到逃禅,几乎覆盖了当时普通人谋生的所有方面。不过,限于遗民身份,他们从事“治生”的本旨仅仅在于维持自己的温饱,事实上也没有出现暴富现象。

二、屈大均的躬耕与纂述

明亡之初,遗民大多对新朝持敌对态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人态度逐渐软化,甚至对清朝的统治表示认同。清朝遗老陈伯陶(1855—1930)在其隐居香港九龙时所著《胜朝粤东遗民录》中不无遗憾地表示:“是录以不仕、不试为断,其不得已出而与当道周旋者,仍为采录。盖本降志辱身,不失为逸之义也。”[6]30“出而与当道周旋者”,显然是指“不仕”新朝但又与“当道”交往的那部分人。就此而言,遗民学者屈大均以及遗民僧今释澹归等人的言行是否存在“降志辱身”问题值得认真探析。

番禺人屈大均(1630—1696)在抗清斗争失败后,曾出家为僧12年,后来退隐田野,终生未仕。不过,他因个人生计问题以及学术研究需要等而不得不与“当道”交往、酬唱。

首先,接受“当道”的物质馈赠。由于屈大均无暇治生,又不善于理财,因此隐居后生计压力增大,其《卖董华亭手卷》自谓:“悔使黄金如粪土,暮年生计益全非”[13]1026,结果,如《乙亥生日病中作》所说:“岁岁躬耕却忍饥,无余筋力到甘肥。”[13]1027他甚至准备变卖自己收藏的古砚[13]1026,其《质古玩行(有序)》还说因缺钱将汉代玉杯、玉小盘、玉镇纸等“质于押钱之家”[14]205。于是,有些地方官吏便设法接济屈大均。例如,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两广总督吴兴祚将37亩沙田馈赠给他[15]1960。屈大均亲事耕种,所作《耕辞》说:“于是予自耕之,计秋成和早秥糯,当得百石,年丰或不止乎是。”[9]187他在《获记》中还不无解嘲地自况为“《伐檀》之君子”[9]428。他生病时还直接得到地方官赠药的关照,其《病起作(丙子初春时年六十有七)》有云:“药劳贤太守,方得古丹丘。未死终无用,非仁岂有求?自今除痛苦,更得几春秋?”[13]800

其次,获得官府文献和资金上的支持。屈大均退隐后勤于著述,尤其热衷于搜罗、汇刻乡邦文献。其《广东文选自序》表示:“广东者,吾之乡也,不能述吾之乡,不可以述天下。文在于吾乡,斯在于天下矣。”[9]42为此,他准备纂辑《广东文集》。他在《岭南诗纪序》中说:“予兹不揣愚蒙,谬有《广东文集》之役,思为同乡先哲罔罗放失,纂辑成编,以一国之文献,为一家之私书”[9]59。为此,他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作成《上两广制府》向吴兴祚呼吁:“文献悲当世,删修愧在躬。网罗千卷失,箴缕百家通。渊府推吾相,裁成望我公。”[13]1043《广东文集》又因卷帙过于浩繁而改以《广东文选》行世。在此过程中,屈大均得到了地方官的鼎力支持。其《赋赠广州刘静庵太守》提及广东提学道陈肇昌和广州知府刘茂溶甚至直接参与了编纂工作[13]944,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所作《寿广州太守刘公》就有“天南文献赖公传”之句[13]957。

基于以上原因,屈大均不仅与“当道”交往而且致送称颂之词。例如,他为感谢吴兴祚赠田所作《大司马吴公惠田赋此奉答》曰:“繇来仁者粟,方与养亲宜。更受山田赐,弥惭石父知。”[14]671他还多次为吴兴祚作寿词,如《寿两广制府》称:“元老多风雅,西京一代才。繇来大司马,诗冠梢梁台。五岭为铜柱,三江作玉杯。持将介眉寿,复有庾关梅。名世生东浙,文成复有人。天南开节钺,岭外起经纶。”[14]630他还对多位府县长官的文治武功表示颂扬,其《赋呈韶州陈太守》有云:“神君先教化,不让古循良。祭酒求荀子,笺经问郑乡。”[13]764《赠王将军》又称:“父子天南两伏波,自娱不复有臣佗。三军礼乐师儒将,一代诗书让雅歌。”[13]924

不过,屈大均终生保持了对故明的忠贞之情。例如,他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撰成《皇明四朝成仁录》,表彰抗清义士及其死节,坚持华夷之辨。其《广东州县起义传》论曰:“我粤忠义之士一盛于宋,再盛于明……夫蛮夷猾夏,匹夫匹妇,有能挺戈而起,其功皆可拟于汤、武。”[9]789直至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三藩之乱”被平定、台湾郑氏集团行将覆亡,他仍对“故国”充满深情:“故国江山徒梦寐,中华人物又消沉!”[16]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所作《戊辰元日作》仍表示:“忆昔先皇帝,元年此戊辰。久无王正月,徒有汉遗臣。草野私哀痛,渔樵愧隐沦。”[13]686可见,屈大均与“当道”的交往的确是为了生计以及学术文化工作需要,虽态度较为软化,实际上并没有丧失遗民志节①由于屈大均言行“违碍”之处甚多,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十一月上谕说:“金堡、屈大均……遁迹缁流,均以不能死节靦颜苟活,乃托名胜国,妄誓狂狺,其人实不足齿,其书岂复可存,自应逐细查明,概行毁弃”。(永瑢、纪昀主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首《圣谕》,海口:海南出版社,1999年,第3页。)。

三、澹归和尚的法缘与俗缘

明清易代之际,众多遗民选择“逃禅”,寺院住持者不得不解决“先食轮而后法轮”[17]234的问题。他们设法向社会各界化缘,有时不得不与“当道”交往。其中,今释澹归(1614—1680)堪称典型。澹归出家前曾任山东临清知州、南明永历政权礼科给事中等职,素有“直臣”之称。后因党争而受酷刑,贬戍途中削发为僧,再转入广州海幢寺,礼函罡为师。他为创建丹霞山别传寺付出艰辛的努力,但当时及后世对其言行却褒贬不一②2002年、2005年与2008年,中山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所与别传寺联合召开了3次学术研讨会,并将参会论文结集出版为《悲智传响——海云寺与别传寺历史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7年)、《天然之光——纪念函罡禅师诞辰四百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这两部论文集讨论的主要课题之一就是澹归,本处不予一一列举。。

1.“穿州撞府,沿门抄化”。自康熙元年(1662年)起,澹归便着手修建别传寺。据说,他极为投入,所谓“胼手胝足,运水搬柴,露面抛头,躐州过郡,送往迎来,人事轇轕,五官并用”[18]。

由于资金匮乏、僧众生计维艰,澹归不得不多方化缘。他在自己的文集《缘起》中说:“予以壬辰(1652年)谒雷峰,涤器厨下,尽弃笔研。俄充化主,未免以诗文为酬应。阅之自笑,登歌清庙,与街头市尾唱莲花落并行千古”,并称《徧行堂集》“若一派化主梆铃声喧天聒地”[17]8。在此过程中,他“穿州撞府,沿门抄化,忍辱耐劳”,以至“心力俱竭,衰老相寻”[19]185、186。《徧行堂集》之中,有关庵堂、戒坛、佛像修造以及柴米油盐乞讨之文比比皆是。澹归有时甚至带病化缘,但是其《与南雄陆太守孝山》却说“然不敢言病,盖修造钱粮甚急,无歇手处”[19]226。

2.广结俗缘。为了争取护法和募集资金,澹归广结“俗缘”。其一,接受平南王府资助。平南王尚可喜自顺治七年(1650年)攻占广州后,开始广泛修庵建寺,从刽子手摇身变为信佛护法的“大檀越”,“处心积虑嫁接衙门与佛门之间的因缘”[20]。平南王府得宠幕宾金光是澹归的同乡,借助尚氏势力,渔猎岭海,富拟王侯[21]。他是别传寺受施于平南王府的中介,澹归《为公绚礼忏疏》称赞他:“捐财劝众,曾讲一家之好,兼行四事(即寺僧伽衣、食、住、药)之檀。”[22]111其二,获得府县官的护法、捐助。例如,《丹霞新建韦驮殿碑记》记述说,康熙八年(1669年)秋,澹归谒见制府大司马周有德,获捐五百金助修韦驮殿[17]290。《华藏庄严阁记》称,第二年,华藏庄严阁的修建又获得巡抚刘秉权的资助[17]292,而《送陆孝山太守持服归当湖序》则记述说,别传寺所在地南雄府陆世楷为太守19年,护法13年[17]166。陆世楷还于康熙五年(1666年)捐建丹霞山门[17]288,又于康熙七年(1668年)协助职事僧购买仁化田庄(计租1200石,价值860金)[17]290。

由于获得诸多文武官佐的支持与护法,澹归与之交往密切,甚且致送称颂之词乃至认同清朝的统治。

首先是在《赠周大司马终制得请北归序》中认同并广泛使用“顺治”“康熙”年号[17]83,《贺韶州杨崑日别驾擢知桂阳州序》使用“世祖”庙号[17]88,《上谕停止沙汰设斋迴向文》又称清帝为“今上皇帝”[17]219等。对于所谓“华夷之辨”,澹归的态度在其出家前后也发生了截然相反的转变。例如,他在上南明隆武帝之疏中指陈:“今日大建义旗,具任君臣之义,华夷之防”[23],但是,当康熙年间吴三桂发动叛乱并表示要“反清复明”时,其《与丘贞臣明府》却说:“华夷二字,乃人间自家分经立界,若同一天覆,则上帝必无此说”[22]272。其次是其《重建光孝寺大殿碑记》称颂平南王、靖南王“应新运而蔚为名世,底定岭表,百废具兴”[17]282。他甚至在平南王卒后吊唁之文《上尚将军》中表示:“所恨病卧荒丘,不获泛舟珠水。虔修薄供,洁上瓣香。”[22]251再次是与地方文武官佐的酬唱。比如,《总督两广大司马周公寿序》称颂两广总督之“德政”与“今天子”太平之治[17]97、98,《重修曹溪御经阁碑记(代)》酬谢两广总督大司马周有德、总督少司马金光祖等文武官佐之护法与布施[17]300,《施田碑记之二》感激南雄太守陆世楷“山中缔构,下及米盐琐屑,无不共区画,视予如手足,视丹霞如其家。”[19]290

3.“降志辱身”?对于澹归以上言行,时人及后人颇多非议。其一是以“方外”称颂“当道”。邵廷采说:“(金)堡为僧后,尝作圣政诗及平南王年谱,以山人称颂功德,士林訾之。”[24]全祖望《肇庆访故宫》则嘲讽曰:“辛苦何来笑澹翁,《徧行堂集》玷宗风;丹霞精舍成年谱,又在平南珠履中。”[25]其二是“大节”有亏。今人陈垣说:“尤有甚者,结交贵游,出入公庭,如澹归晚节之所为,则不如即反初服之为愈矣。”[26]

但是,辩护者如王夫之却认为,金堡“名位利禄妻子皆不系其心,唯微有酒过。”[27]澹归《满江红·小除夕自寿六首》辩白,其奔走权贵之门是为了“丛林大计”,其词曰:“十载丹霞,没两载、偎松倚竹。全受用、穿州撞府,抗尘走俗。游客生涯诗与字,丛林大计钱和谷。”[28]295《与强佑人居士(二则)》称,他运作别传寺的原则是“挑着丛林担子,稍具血性,稍识菩萨行愿,决不忍使大众各鸟兽散,委梵刹于草莽也。”[19]314

值得注意的是,澹归虽然与“当道”交往密切,但并未泯灭对故明的忠节之情。他不仅在《书高虞部行状后》中称明朝皇帝为“先帝”[22]218,而且《与陈长卿太史》说自己赋诗采用《洪武正韵》[22]260。他还特意选择三月十九日上堂说法,其《语录》将明亡原因归结为官僚集团的腐败无能[28]337。他之所以认同清廷统治,是因为如其在《单质生诗序》中所称,“君臣大义,二主之所共深切著明”[22]86。因此,他在《傅竹君中丞寿序》中赞成广西巡抚傅弘烈拒绝吴三桂的引诱,“以报康熙之恩者报永历之怨”,理由是作为“大臣”理应“能结主知”[22]27-28。因此,他的言行不能简单地指责为“降志辱身”。实际上,古往今来不乏视澹归为“反清复明”者①乾隆四十年(1775年),《徧行堂集》遭到销书毁版。乾隆帝上谕曰:“(澹归)其人不足齿,而所著诗文中多悖谬字句”。(上海书店出版社编:《清代文字狱档(增订本)》第3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第215页。)。例如,今人冼玉清就钱谦益“法筵臈食仍周粟,坏色条衣亦汉官”之说评曰:“今释虽遁迹空门而怀反清复明之志”,“观‘周粟’、‘汉官’一联,可以知其意矣”[29]。

四、结语

通过以上考察可知,明清易代之际广东士人为忠于故朝而殉节者所在多有,但是出于“身存”即“道存”的考量,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草间偷活”,成为所谓遗民。由于他们坚持不仕新朝,因此不得不放弃士人一向标榜的“君子谋道不谋食”等传统信条,转而从事于躬耕、处馆、卖文(艺)等。不过,他们志不在致富,许多人实际上连温饱也未能解决。屈大均《场记》就说:“吾之命宜贫而不宜富,为贫者吾之顺天,为富而仰有取,俯有捨,则逆乎天而有以致其患。”[9]430

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对抗情绪激烈的遗民逐步认同乃至称颂新朝的统治。其中,作为文化遗民的屈大均和逃入丛林的澹归和尚堪称典型。对于他们的这类言行,时论和后人褒贬不一。其中,对他们的指责主要来自遗民队伍自身,无非是认为他们与“当道”的交往、酬唱属于“降志辱身”。但是,辩白者也不鲜见。比如,广东潮州籍人、浙江四明山天童寺密云圆悟的法嗣木陈道忞(1596—1674)因奉诏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入宫为清世祖说法而受到世人非议,但是他现实地指出,即便是遗民心目中的偶像伯夷、叔齐也并非毫无可訾,其言曰:“殷之土宇,已入周之版章矣,西山之薇,非周之薇乎?采薇而食,苟延旦夕,与食周粟也奚辨?”[26]374所言似并非完全无理。

应予注意的是,清廷的怀柔政策对于瓦解遗民的反抗意志也发挥过重要诱导作用。梁启超曾就康熙十八年开设明史馆得到遗民的响应之事评曰:“(汉人学者)对于故国文献,十分爱恋。他们别的事不肯和满洲人合作,这件事到底不是私众之力所能办到,只得勉强将就了。”[30]就广东的情况来看,自总督至各府县长官纷纷主持编纂省志与各府县志,获得遗民学者的积极响应。例如,因撰写埋葬庚寅(顺治七年,1650年)广州城破死难者之“共冢”祭文而广为人知的番禺人王鸣雷后来参与纂修康熙《广东通志》[31],澄海人陈守镔70岁时受县令王岱之托“同阅”康熙《澄海县志》[32],甚至身在丛林的澹归和尚也参与到了方志纂修事业中,《徧行堂集》第4册卷4就收有他代人所作韶州府、曲江县以及仁化县方志之序。

另一方面,当时丛林中普遍认同清朝统治,澹归的言行并非特例。例如,康熙丙午(1666年)腊月四日,澹归之师函罡上堂升座说法,拈香云:“此一瓣香,恭惟今上皇帝,伏愿万寿无疆,承上天之永命,逃民允赖,运大觉之慈心。”[33]他又再度拈香分别称颂文武宰官和地方长吏①由于佛教自入中国以来,曾经遭到过“三武灭佛”等法难,因此为了避免与“当道”发生冲突,唐代高僧百丈怀海(749或720—814)订立《百丈清规》九章,其第一章就是“祝釐”,凡开堂日、朔望日、景命日、万寿千秋节必须“祝圣”。因此,天然与澹归师徒的做法可视为沿用惯例,并非特别料理。(参见陈垣:《清初僧诤记》,载《陈垣全集》第18册,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72页。)。

因此,屈大均、澹归等因生计问题以及“传道”“弘法”需要而与“当道”交往、酬唱似应得到“同情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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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蔡鸿生.清初岭南佛门事略[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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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全祖望.鲒埼亭诗集:卷10[M]//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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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冼玉清.广东释道著述考[M]//冼玉清文集:下册.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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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李福泰,史澄.列传十一[M]//番禺县志:卷42.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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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the Livelihood and the Disgraceful Recanting of Guangdong’s Yimin Adhering to the Ming Dynasty in Early Qing Dynasty

ZHONG Yufa
(College of Tourism and Historical Culture,Zhaoqing University,Zhaoqing,Guangdong 526061,China)

ract: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the Guangdong’s Yimin adhering to the Ming Dynasty refused to cooperate with the new ruler,and had to earn their own living.They chose jobs such as farming,private school tutoring,business,or retreating to Buddhism etc.,but most lived in poverty because of their inferior ability to make a living.As a special case,Qu Dajun(1630—1696)devoted himself to preserving and propagating doctrines of the Confucian sages,and he had to contact local officials in order to get the financial aid and historical documents.In addition,Dan Gui(1614—1680),as a case of escaping to the Buddhist monastery,faced with shortage of goods and materials,and had to eulogize the rule of the Qing Dynasty in order to beg alms from various circles including civil and military officials.Instead of denouncing them as the disgraceful recanters,we should show sympathetic understanding for their words and acts.

ords:early Qing Dynasty;Guangdong’s Yimin adhering to the Ming Dynasty;livelihood;disgraceful recanting

K249.2

A

1009-8445(2017)01-0041-06

(责任编辑:董 娟)

2015-12-28

钟玉发(1963-),男,安徽郎溪人,肇庆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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