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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批评之声”看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

2017-01-28

北方音乐 2017年8期
关键词:音乐学民族音乐价值观

彭 程

(南京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从“批评之声”看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

彭 程

(南京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源于西方的学科在我国音乐学界一直争议不断,这些争执主要围绕着民族音乐学的学科界限模糊,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去音乐化、两张皮现象以及本学科推崇的文化相对主义音乐观的绝对化等等,本文试图通过梳理相关对民族音乐学持批评之声的文献来探索这一学科在中国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作出的思考。

民族音乐学;中国经验;去音乐化;文化相对论

自1980年由高厚永等人在南京艺术学院发起并召开的全国首届“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将民族音乐学引入到中国至今,已走过历经风雨的几十个年头,各大音乐院校已具备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是中国音乐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作为一门学科,其发展道路必是荆棘坎坷,“一个学科在成长道路上会听到不同的声音,这是一个学科在学术道路是上的正常状态。”伴随着这一学科的建立,来自音乐学界各路学者的批评之声也从未间断,这些批评主要是围绕着民族音乐学学科界限模糊、去音乐化、两张皮现象等等,笔者认为可将其作为窥探民族音乐学“中国经验”的切入点,下文笔者将针对一些对民族音乐学持批判态度的文献进行反思。

一、学科的碰撞

民族音乐学作为学科概念于1980年“南京会议”启用以来,学界就对其存在诸多误解,因译名及研究对象与我国已有的传统音乐、民族音乐理论研究相似或重合常被误认为是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或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更名,这也造成了学科界限的模糊等问题,如在民族音乐学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这一问题上,就有学者提出批评,认为民族音乐学是对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既有成果的否定。长期致力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杨善舞教授曾发表相关论文,指出:

“随着民族音乐学的不断传播,于90年代中期以后,便不断呈现负面影响,原有的正面影响大都呈现出负面效应,并且出现了一股对已有传统音乐研究从学科价值、目标方向、理论方法到研究成果予以根本否定的思潮。”

杨善舞教授的这种批评也代表了那些长期从事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学者的心声,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就可能引起学科之间的一些负面的碰撞。民族音乐学是从西方传入我国的,是在西方文化中孕育出来的,其研究对象最初就是一种“非我”的音乐研究,站在西方的文化语境下,也就是针对“非西方”的音乐研究。我国是一个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拥有着历史悠久、丰富多样的民族音乐文化,基于这种具体情况,民族音乐学从传入我国开始就基本上是对“本我”的研究。而在此之前,我国也已形成了一套自己对传统的、民族音乐的理论研究体系,如我国的传统音乐研究、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理论等。它们的研究重点主要是围绕着音乐的自身结构,如对不同民族不同地区音乐的调式、音阶等音乐分析,多是做的谱面工作,虽然对乐谱的分析是基于调查工作,但这种调查搜集乐谱的方式属于“采风”性质,虽与民族音乐学的田野工作有相似的地方,但缺乏住居式的深度体验这一过程,民族音乐学的“田野工作包含了对田野的描绘和数据的收集,”这与我国原有的研究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方法有所区别。民族音乐学虽与我国既有的传统音乐研究或民族民间音乐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所重合,容易引起误会,但研究的方法和目的却不径相同。正是由于研究方法的相似,以为民族音乐学是我国民族音乐理论研究的一个新阶段,对于这二者的关系,薛艺兵教授指出:“二者总体特征及学科宗旨上的区别:前者是在一种观念理论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对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宏观认识和解释,后者是在特定对象的制约下,从艺术学的角度对本民族音乐艺术的微观分析和总结。完全不同的文化环境,不尽相同的目标。”因此,二者的关系虽有重合的部分,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二者应相互补充,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共同为我国的音乐事业做出贡献。

二、民族音乐学的“去音乐化”、“两张皮”现象

近年来,随着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建设不断完善与大力发展,各大音乐院校以及相关师范类院校的音乐学院纷纷设立这一学科,引进不少本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培养更多的硕博士研究生,虽为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的建设培养了一定数量的人才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浑水摸鱼的现象,在一些硕博士的民族音乐志的书写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不少相关论著多以‘XX音乐与XX文化’、‘音声背后的XX文化’等等为标题,看来音乐是关键词,但是行文中关于音乐的描述分析多一晃而过,而更多谈的确是文化或其它学科的内容。这类论著中很少看到音乐本体的专业研究,也很少看到文化与音乐的有机联系。”其实纵观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这样的批评不在少数,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批评民族音乐学“去音乐化”趋势的声音更是日益增长。我国的民族音乐学家伍国栋先生对此也提出自己的见解,“由于民族音乐学理论在在近30年的传承过程中,对这一学科普遍设置与音乐院系的特殊‘国情’关注不够、理解不深,一直存在着夸大考察对象‘文化’构成而简单化、片面化理解音乐中‘文化’构成的现象……音乐本体形态的逐渐消解,将‘音乐事象’描述为‘文化事象’,带来的则只能是民族音乐学学科的‘非音乐学’化变质。音乐与文化的快餐式拼盘,大量文化、音乐‘两张皮’‘成果’显现。”上述关于民族音乐学的批评之声的确值得我们反思,所谓民族音乐学“去音乐化”“两张皮”等现象都是这一学科在我国发展过程中某个阶段出现的问题,其实民族音乐学自身并没有提倡去音乐,重文化,在我国影响力较大的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利亚姆在其《音乐人类学》一书中说到要把音乐放到文化中去研究,即“study of music in culture”在文化中研究音乐,虽然将民族音乐学中对于文化的研究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但从来都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研究这种说法,音乐与文化二者之间的关系正如洛秦教授在《音乐中的文化与文化中的音乐》一书中阐述的:“音乐中体现了文化,文化中包含了音乐,”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二者缺一不可。

三、文化相对主义音乐价值观的“绝对主义”

民族音乐学推崇的文化相对主义音乐价值观也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文化相对论是西方学者专门针对非西方音乐而提出来的,其在‘相对’‘平等’的字眼下,却将非西方音乐推向了绝对特殊的孤立境地,从而表现出一种更为深入的不平等。”更甚者则借文化相对主义,对自身音乐文化盲目欣赏,拒绝比较,对自身的不足视而不见,这与文化相对主义这一学说的主旨背道而驰,文化相对主义这一学说提出的本意是为了避免民族狭隘主义价值观在文化发展中的负面的影响,然而在具体的运用中却时有误区,不加以比较。虽然看上去似乎没有肆意贬低他者,但却无形中提高了自身,行成高度认可自身文化的满足感,这其实是对文化价值观的误用。

文化相对主义音乐价值观只是反对用一种文化的价值观去评价另一种文化的价值观,它不是对价值判断的否定,只是判断的标准不同,这一标准应是某一文化的自身价值体系。“文化相对主义价值观是一种动态的观察和全面的评价事物的方式,应用多种参照系,对事物的正反等方面比较之后从整体上来评价。它也有先进落后之分,只是需要将音乐事象放在其自身音乐文化价值体系中去评价。”我们应该正确运用文化相对主义这一学说,理性看待问题,直面我们的优点与不足才能促进中国艺术的健康发展。而不是拒绝比较,一味地宣称等同,打着文化相对论的旗号对自身文化盲目欣赏,比较是必要的手段,只是参照标准不是唯一的。

四、结语

民族音乐学的“中国经验”是当下的一个热点话题,如何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总结经验,让这个外来的学科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中茁壮成长是值得民族音乐学学者们深刻反思的问题,关于民族音乐学的批评之声也是总结经验的一剂良方,不管是已经取得的成就还是学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都是民族音乐学“中国经验”的一部分,都是值得学者们在对学科的探索之路上不断反思的。

J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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