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的生态伦理意蕴
2017-01-28廖小平
伦理学研究 2017年5期
孙 欢,廖小平
国家治理的生态伦理意蕴
孙 欢,廖小平
国家治理的过程是生态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建构过程,前者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后者表现为多元主体利益协调。国家治理的生态伦理价值目标是生态文明,其具象化目标即美丽中国。国家治理的善性决定于其伦理合理性,而伦理合理性又决定于明确、合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定位。顺应生态伦理的生态治理为国家治理生成合法性,不仅因为生态治理具有广泛的认同基础,并致力于实现生态正义,还因为有效的生态治理满足善治的全部条件。
国家治理;生态伦理;美丽中国;生态治理;善治
生态危机正在全球蔓延,可谓是当代人类社会的一种共识。从国家层面来看,生态危机不破除,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的缺陷和国家治理能力的不足;从社会层面来看,生态危机不化解,经济社会的发展将陷入失序之境。生态问题既是一个政治问题,它关涉国家治理的有效性与合法性;也是一个伦理问题,它关涉国家治理的合伦理性与善性。国家治理总是与人类的道德诉求紧密相关:一是国家治理者需依据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进行国家治理活动;二是约定俗成的道德体系能对国家治理形成强有力的规范性制约[1]。自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人类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激发,使生态道德价值观念、生态道德原则和规范逐渐获得普遍认同。国家治理必然地要依据这些价值观念,遵循这些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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