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小说地位的提升
——浅析《汉书•艺文志》与《隋书•经籍志》小说著录之传承关系

2017-01-28吴丹阳广西大学文学院530000

大众文艺 2017年6期
关键词:汉书小说

吴丹阳 (广西大学文学院 530000)

小说地位的提升
——浅析《汉书•艺文志》与《隋书•经籍志》小说著录之传承关系

吴丹阳 (广西大学文学院 530000)

《汉书•艺文志》是我国最早的目录学文献,《隋书•经籍志》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用四部分类法进行编著的目录文献,是继《汉书•艺文志》以后的第二部古代综合性图书分类史志目录。本文拟通过比较两志对“小说”的著录,简要分析两汉至唐初的小说观念的演变问题。

小说;《汉志》;《隋志》;传承

“小说”一词始见于《庄子•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唐成玄英疏曰:“干,求也。县,高也。夫修饰小行,矜持言说以求高名令问,必不能大通于至道。”其中“小说”显然是与“大达”、“至道”相对而言的矜持小道。战国时代,王道衰微,诸侯力政,诸子百家蜂拥而起,他们“各引一端,崇其所善”,称言自己握有大道,而贬斥异己言论为“小说”或“小家珍说”,以博取诸侯国君的信任与重用。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小说”只是普遍语言词汇中的贬损之辞,并没有其他特定的内涵,其指称的范围也不具体,泛指任何异己的学说。从班固《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开始,小说的内涵开始明确,到唐初《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小说的文史地位和价值才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汉书•艺文志》的小说观念

《汉志》一般认为是根据刘向和刘歆父子《七略》而作,班固“删其要,以备篇籍”,大体上保存了《七略》原来的面貌。因此,《汉志》小说家序实际上是西汉末刘歆的作品,反映了刘向、刘歆等人即西汉中晚期对于小说的认识。《汉志》录小说十五家,凡千三百八十篇。

《汉志》所录小说序原文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何谓稗官?《汉书》注引如淳曰:“稗音锻家排。《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今世亦谓偶语为稗。”可见小说的“出身”并不是那么高,它指的是街头巷尾的零星碎语,或者是稗官收集的民间言谈絮论。其后借孔子言“必有可观者”,表明即使出身不高,但依然有可取之处,不能妄下定论。然而即便如此,紧接着又有“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的断论,可见当时的史家即使认识到了小说这一现象的存在,但并未给予较高的评价和重视。所以《汉志•诸子略》总绪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小说有了单独的记载和目录学地位,仍然不能完全归为诸子十家之列。

综上所述,两汉时期,小说相较于先秦时期得到了较多的关注,有了较为明确的定义,但是总体的地位并没有的到提升,只是有了向上发展的趋势。至此,小说由一个原本带有贬义色彩的普通词语变为一个具有目录学意义的文类概念。

二、《隋书•经籍志》小说观念的发展

《隋志》是《汉志》在历史学、目录学方面的延续与发展。《隋志》按四部分类法对魏晋至唐以前的图书进行编纂整理分类,合为经、史、子、集四卷,其中“小说”作为十四目之一存于目《诸子略》。《隋志》录小说二十五部,凡一百五十五卷。由于《汉志》所录小说大多亡佚,故《隋志》所录小说存目与《汉志》重合的仅《青史子》一书,《汉志》载:“《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记事也。”《隋志》云:“梁有《青史子》一卷。”饶是如此,《隋志》对于《汉志》在小说观念方面的继承和发展仍然能为今人所见。

首先,序言的编写上。《隋志》不仅不说《汉志》之“闾里小知者之所及”、“刍荛狂夫之议”论断,删掉了子夏“是以君子弗为也”,还认为“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在《汉书》把小说列为诸子目录的基础之上更抬高其地位使之与儒、道并列。这是自小说成一家以来,充分肯定小说重要地位的石破天惊的观点。

其次,在创作主体方面。《汉志》认为小说作者大多为“稗官”、“道听涂说者”或者“闾里小知者”。《隋志》跳出《汉志》的思维限制,对小说的创作主体进行了新的定论,并删去了《汉志》中“是以君子弗为也”的论述。《隋志》中所记载的小说目录,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当时的王公贵族或者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学者,如“《琐语》一卷,梁金紫光禄大夫顾协撰”、“《世说》八卷,宋临川王刘义庆撰”、“《琼林》七卷,周兽门学士阴颢撰”、“《器准图》三卷,后魏丞相士曹行参军信都芳撰”等。相对《汉志》小说几乎不录作者的编排体系来看,《隋志》对于小说的创作主体更为关注和重视。而从这些创作者来看,小说的创作主体已经在逐渐发生变化,作者身份水平的提高,连带着小说地位和质量也有上升。

最后,在选取小说的内容方面。《隋志》继承《汉志》的说法,不否认小说反映的是“街谈巷语”,但有所不同的是,《隋志》并不因为小说是“街说巷尾之说”而降低其地位,反而极力推崇其社会价值公用。表现之一就是前文所提到的通过创作主体地位的提高来提升小说的文学地位。表现之二就是通过内容来提升社会价值。《隋志》所录小说最为典型的两篇,一是《笑林》,作为我国古代最早的笑话专书(原书已佚),除了能够提供笑语之外,更能够为后人研究当时的的社会面貌和普通人民生活状况提供史料之外的信息;二是《世说》,作为反映南北朝时期文人士族日常生活的小说,是后世文人了解关注魏晋风流的另一种途径。就社会价值而言,小说的反映方式相比于其他的文学形式如诗、赋等更为直观和通俗,使得小说这一文体又具备了社会历史意义。

三、结语

《隋书》作为唐初官方组织编撰的大型官修史书,其内容反映的是当时官方士族文人阶层的主流思想观念和意识,《隋书•经籍志》作为其编录文献的主要平台,是反映官方和文人文史观念的最可靠资料来源。在《汉志》的基础之上,《隋志》在所录小说创作主体社会地位的选择和内容的选取上都为小说争取了更高的文学地位。

《隋书•经籍志》对小说著录的进步,推动了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其逐渐提升和完善的小说观念促进了其后唐传奇的发展,使小说不止作为单一的民间话语传于世,而成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前社会面貌和政治图景的具有社会价值功用的文献材料。

[1][清]郭庆藩撰.庄子集释[M].中华书局.1961.

[2][汉]班固撰.汉书[M].中华书局.1962.

[3][唐]魏征撰.隋书[M].中华书局.1973.

[4]汪祚民.《汉书•艺文志》之“小说”与中国小说文体确立[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6).

[5]罗宁.从语词小说到文类小说——解读《汉书•艺文志》小说家序[J].天津大学学报.2005,(4).

[6]蒲华军.《隋书•经籍志》中的小说观念刍议.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8,(8).

吴丹阳(1994—),女,汉族,湖北荆门市人,文学硕士,单位:广西大学文学院中国古典文献学2011级研究生,研究方向: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献。

猜你喜欢

汉书小说
基于比较视角的《史记》《汉书》语言现象管窥
古今字研究应该重视出土文献*——以颜师古《汉书注》古今字研究为例
悬梁刺股
那些小说教我的事
苏东坡抄《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