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火攻第十二”
2017-01-27曹永孚
《孙子兵法》“火攻第十二”
【原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①,二曰火积②,三曰火辎③,四曰火库④,五曰火队(su ì)⑤。行火必有因⑥,烟火必素具⑦。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 jī)⑧、壁⑨、翼⑩、轸(zhě n)[11]也。凡此四宿(xìu)>[12]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13],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待而勿攻,极[14]其火力,可从[15]而从之,不可从则止。火可发于外,无待[16]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17]
故以火佐[18]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19],不可以夺。[20]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21]其功[22]者,凶[23],命曰费留[24]。故曰:明主虑[25]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26],非得不用[27],非危不战[28]。主不可以怒而兴师[29],将不可以愠[30]而致战[31]。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32]之道也。
【注释】
① 火人:烧毁敌军人马。
② 火积:烧毁敌军粮草。
③ 火辎:烧毁敌军辎重。
④ 火库:烧毁敌军仓库。
⑤ 火队:“队”(读suì)通“隧”。烧毁山谷中险阻通道。
⑥ 因:条件。
⑦ 素具:素,平素、平时。具,发火器材。此句意指平时就准备好发火器材。
⑧ 箕(读jī):为二十八宿之一,归属在东方苍龙七宿之内。
⑨ 壁:为二十八宿之一,归属在北方玄武七宿之内。
⑩ 翼:为二十八宿之一 ,归属在南方朱雀七宿之内。
[11]轸(读zhěn):为二十八宿之一,归属在南方朱雀七宿之内。
[12]宿(读x ì u):我国古代天文学家把天上某些可见星的集合体叫做“宿”。二十八宿,即为了便于观测而把可见星划分为二十八组星区,称为“宿”,东西南北四方各七宿,用来说明日、月、星运行所到的位置。……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