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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17-01-25

中国财政年鉴 2017年0期
关键词:全市

2016年,北京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899.3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9.6亿元,下降8.8%;第二产业增加值4774.4亿元,增长5.6%;第三产业增加值19995.3亿元,增长7.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5万元。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61.7亿元,比上年增长5.9%。北京地区进出口总值18625.2亿元,比上年下降6.1%。其中,出口3418.1亿元,增长0.7%;进口15207.1亿元,下降7.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1.3亿元,同比增长7.5%(同口径增长12.3%),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加中央返还及补助等收入1783.2亿元,收入合计6864.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61.4亿元,增长16.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等支出703.1亿元,支出合计6864.5亿元。市级对区级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977.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预期;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等收入678.6亿元,收入合计199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3%;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369.8亿元,支出合计1995.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1亿元,完成预算的129.9%;加上年结转收入3.2亿元,收入合计69.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加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23.0亿元,支出合计69.3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5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6%;加上年结余收入3533.3亿元,收入合计6986.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0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年末滚存结余4484.0亿元。

一、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一)经济发展提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调整增值税收入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等政策影响,北京市财政收入增速呈现稳中回落态势。随着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等因素成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新动力。科技型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收入增幅超过20%,对全市财政增收贡献近三成。总部经济支撑作用明显。总部企业贡献财政收入近四成,全市实现财政收入前100名企业中72户为总部企业,主要集中在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优势行业。第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规模以上现代制造业财政收入增长31%。此外,全市主体财源较为稳固,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近九成,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规模以上企业上缴税收占比保持在三成以上。

(二)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一是疏解非首都功能投入108.8亿元。引导各区腾退一般制造业、区域性市场和区域性物流功能,推动各区落实年度人口调控目标任务,提升区域均衡发展水平。与中国农业银行出资设立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基金,实施通州区八里桥棚户区改造项目、轻轨L2线项目等基础设施配套及产业提升项目。二是推进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投入88.7亿元。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城际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张承地区10.3万亩稻改旱、实施京冀10万亩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加强山区生态修复。增资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通过曹妃甸发展子基金,实施唐曹高速项目、曹妃甸工人医院PPP项目和朗泽新能源项目。

(三)推动创业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一是创业、创新投入362.7亿元。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定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28条措施,放宽科研类差旅、会议、出国经费等限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经费使用自主权,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利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开放4万余台(套)仪器设备。推广“首都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1498家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展1600多项创新创业项目。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扶持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增资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推动《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互联网+”行动计划等重点任务实施,促进新能源智能汽车、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项目开发。创新商业模式,鼓励近百家传统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通过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创新创业项目。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支持政策,增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促进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等行业连锁化、规范化。二是促进消费升级和外经贸发展投入122.3亿元。引导节能环保产品消费,落实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提升传统村落旅游品质,发展民俗旅游等特色业态,提高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落实外经贸发展资金,鼓励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百余家企业参加境内大型综合国际性展览会,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加大民生投入,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大教育、养老、医疗等投入,推动公共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一是教育投入259.2亿元。保障学前教育阶段普惠性学位扩充补助和学生资助资金;推动优质中小学通过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等形式扩大优质资源覆盖,促进高等学校、社会力量机构、教科研单位等参与中小学课程改革,推动高中优质教育统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项补助政策。建设北京21个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实施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继续促进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养老、社保、就业投入142.9亿元。落实新建养老照料中心补助资金,对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料、助餐等服务;发展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新模式,培育康复护理等领域专业人才。保障优抚、低保和特困人员补助资金。落实鼓励用人单位招用补贴、稳定岗位补贴等就业政策。三是医疗卫生投入79.3亿元。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健全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挂钩的补偿机制。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更新购置84辆急救车,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扩充公立医院产科床位,缓解床位紧张问题。四是文化体育事业投入77.1亿元。落实文化惠民政策,将公共图书、文化活动和公益演出等资源配送至基层;开展国际电影节等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对长城文化带等地区的保护与利用。做好三大球项目普及工作,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五是农业投入60.6亿元。促进现代农业高端高效发展,保障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基本菜田补贴等,发展高新技术农业、会展农业;促进提高少数民族乡村经济水平;保障山区险村险户搬迁工作资金。推动全市15.6万低收入农户及234个低收入村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民技能,促进就业。

(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和谐宜居之都。一是大气污染治理投入165.6亿元。实施663个村煤改清洁能源,严控高排放车,加大绿色货运、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推动企业环保技术改造,保障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等。二是水资源保护投入176.6亿元。实施新一轮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污水处理率达到90%。保障南水北调水利工程运行和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建设;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加快通惠河等河道水质还清。落实1000多个节水型单位和社区创建奖励资金,促进再生水循环利用。三是完善垃圾处理体系投入30.5亿元。促进垃圾减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约800万吨;建设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保障阿苏卫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四是城乡绿化美化投入190.2亿元。拓展绿色生态空间,保障平原造林、山区生态林建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支出需求。提升公园城市绿化水平,新增城市绿地408公顷;提高林木管护等补助标准,实施44.8万亩绿隔地区、“五河十路”绿色通道林木管护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市容环境、景观质量建设等。

(三)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破解城市发展难题。一是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290.1亿元。推动全市保障房新开工5.6万套,竣工6.4万套、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推行公租房绿色建筑行动计划,提高公租房建筑和居住品质,促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二是交通环境建设投入592.6亿元。落实缓解交通拥堵总体方案和2016年缓堵行动计划,推进地铁16号线北段等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保障交通缓堵工程资金,治理万泉河桥、十里河桥等拥堵节点,提升西北三环、复兴路等道路服务水平。系统开展停车综合治理,推进城六区及通州区停车设施建设运行试点工作。三是城市安全投入229.5亿元。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增加食品药品抽检、打击非法集资、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办案资金等投入,维护城市安全和公共利益;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四是城市运转投入245.1亿元。保障市政设施维护、道路环卫作业、景观照明等资金需求。加快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三网”融合示范点建设。

三、创新机制,财税改革不断深入

(一)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实施财政促进民间投资的30条措施,运用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制定《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等22条措施,增强各区资金统筹能力,引导各区落实全市性中心工作。出台《北京市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审核和分配等管理。在公共安全领域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试点。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以支出提速推进全市重点任务实施。盘活存量资金,全市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2015年底降低79.4%,并将市区两级财政应收回资金全部用于老旧小区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完成剩余5项大额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按资金性质分别回归部门预算或纳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统筹全口径预算体系,编制市级及试点部门2016-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创新财政资金配置方式,引领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广PPP模式,印发PPP项目操作指南等配套文件,对PPP项目实施奖补资金支持政策,全市项目落地率达到40.4%,首都环线高速(通州-大兴段)等11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名单。规范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重点产业。创新轨道交通、水治理领域投融资机制,建立轨道交通授权经营(ABO)模式,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能力和市场化水平;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推进水环境治理市场化,引入北控、碧水源等特许经营主体,对通州区等重点区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推进公用事业补贴改革,落实地面公交行业市级补贴改革方案,制定《北京市地面公交公益性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地面公交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责任,研究公交经营效率、服务质量与考核挂钩的补贴机制。完善供热补贴预算管理,建立补贴与价格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预算资金配置机制,选择旅游、社会建设等领域的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推广政府购买服务,2016年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共安排229.2亿元,较2015年增长1.3倍。

(三)强化财政支撑促进作用,激活经济发展动能。将“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要求与财政工作紧密衔接,通过简化评审程序、加强项目定额管理等方式下放预算管理权限,调动预算单位积极性,提高预算管理对各项事业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稳步推进“营改增”扩围,全市89.3万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税制转换,新扩围四大行业全部实现税负下降;“营改增”扩围新增减税175.7亿元,发挥了减轻企业税负、优化产业结构、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等多重政策效应。落实高新技术企业15%低税率(普通税率为25%)优惠政策,贯彻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配合中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等政策。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规范调整房产税政策,实施从租计征和属地征管。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中央关于取消和停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总体工作部署,及时取消和停征相关收费项目。在全市范围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全市3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为中央设立项目,地方自行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新增4个执收部门纳入改革范围,加强对全市非税收入重点项目的分析、监测、预警和检查,向查出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预算监督绩效管理,为财政安全高效运行保驾护航。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大偿债资金预算安排力度、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市场化运作、依法转化等手段,妥善处理和化解存量债务,截至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较2015年底下降34.66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均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邀请35位人大代表参与51个财政项目支出的事前绩效评估,资金规模较上年增加10.9%,不予支持和部分支持的项目22项,资金核减率达到13%,并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安排批复2016年预算。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范围和内容公开预决算,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均公开到款级科目。推进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改革,将市级试编单位扩大到20个,区级财政均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财政监督,将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纳入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对政府投资基金、转移支付、非税收入、各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及预决算公开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配合市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工作,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台账、督办及应用机制,狠抓整改落实,促进“钱责、事责、权责”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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