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论”实践内涵之探析
2017-01-25张文涛
知与行 2017年8期
张文涛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临沧 677000)
“指物论”实践内涵之探析
张文涛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临沧 677000)
关于“指物论”的理解向来争议很大。因为以前的解读仅仅将其局限在认识论的范畴内进行讨论。这就导致了“指”与“谓”内涵的混淆,从而忽视了“指”的实践论内涵,同时也忽视了“谓”的认识论内涵。而理清“指”与“谓”的分离和差异,就必须采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对当时历史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背景进行分析。公孙龙的《指物论》是针对东周时期“名实相怨”的社会问题而展开的。但是公孙龙并没有像儒家的“正名”、墨家的“取实予名”、道家的“无名”、法家的“因名责实”一样,直接针对社会问题进行回答,而是转变为对自然的理解。他采用了一种迂回战术,表面上只是针对自然世界的“物”,但是,对“物”的理解又时刻离不开作为实践的“指”。正是因为他将社会实践间接化了,所以才让很多学者对其《指物论》作了很多曲解,其实公孙龙的《指物论》之所以充满魅力,就是因为他将人的社会异化理解为自然界的异化。只要明确了“指”的实践论内涵,就不会从“物自身”的角度来考虑事物,而是从主体活动的方面来谈论作为“事”的物了。
实践论; 生存论; 指谓关系
春秋时期进入了“名实相怨”的时代。如果把名实矛盾的思想推向极端,就会表现为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谈到的感性确定性中的“意谓”。这种“意谓”不是能用语言或“名”来表达的。因此,黑格尔提出了具体性的“这个”来解决此问题,即用作为空间的“这里”与作为时间的“这时”的“持存”性综合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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