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换届纪律的事儿,零容忍
2017-01-24
浙江共产党员 2017年3期
违反换届纪律的事儿,零容忍
案例一:
2017年1月11日,金华市浦江县虞宅乡正式启动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陈方聚是虞宅乡外高坑村的一名党员。1月12日,陈方聚散布不实言论,怂恿该村3名党员自荐报名竞选村支部委员,还要求他们不要投票给另一名党员陈某。其中2人当场拒绝,另外1人答应,于是陈方聚承诺会帮他拉票。
陈方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换届纪律,造成了恶劣影响。1月15日,经虞宅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方聚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责令其通过电视向全县做公开检讨。
案例二:
2017年2月6日上午,天台县洪畴镇福丁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戴某在福丁村微信群“快乐创业下丁之家”(群内共有123人)中发放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进行拉票。后被村内网络舆情监督员发现并上报。洪畴镇党委在获悉戴某的拉票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镇纪委、派出所等部门迅速联动、严厉打击。经查实,福丁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戴某通过微信进行拉票,共发放1个微信红包(总金额100元,红包个数60个),存在拉票贿选情形。2月6日晚,天台县公安局对戴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
2017年1月下旬,龙泉市兰巨乡启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经过各部门对自荐人的资格联审及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为梅垟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谢某平不宜参与竞选,兰巨乡党委政府、剑池派出所、村选举委员会第一时间告知其本人,并对其进行多次谈话,谢某平本人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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