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答记者问
2017-01-22再协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17年10期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答记者问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2017年第44号公告,批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标准,并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联合发布。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标准发布的制定背景、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重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制订本标准?
答:固体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固体废物鉴别是确定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管理界限的方法和手段,是各级环保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现有的固体废物鉴别依据主要是《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行《导则》是2006年制定的,其主要内容包括固体废物定义、范围以及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定等,对我国固体废物鉴别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打击非法进口废物以及违法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持作用。
随着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鉴别机构鉴别的固体废物种类越来越多,现行《导则》鉴别应用中逐渐显现出诸多弊端,难以满足当前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些判定规则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通过固体废物范围(产生来源)建立的判定规则相对笼统,没有列出具体的固体废物种类,不同鉴别机构对鉴别规则理解存在差异,导致不同鉴别机构对同一物质得出不同结论的情况时有发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