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研究
2017-01-22范思思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7年7期
范思思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连云港222000)
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研究
范思思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连云港222000)
随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正式实施,江苏省加大了省内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监测信息公开。本文在分析江苏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就优化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1 概述
“谁污染、谁治理”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则之一,企业对其自身开展环境监测是全面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与治理成效的重要手段,同时,将所监测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也是向社会及公众证明其环境污染排放和治理合规性的重要举措,因此,国控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013年7月,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实际需要的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该《办法》明确和规范了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要求、监督和管理等,标志着我国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正式步入法治化和规范化科学之路。《办法》颁布实施后,江苏省环保厅根据《办法》的具体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控企业咨询监测体系,在江苏省环保厅网站设置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专栏(http://218.94.78.61:8080/newPu3/we3/home.htm),专门用以作为监测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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