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解读
2017-01-22周胡斌张宪锋
专利代理 2017年2期
关键词:特征
周胡斌 张宪锋 戴 磊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解读
周胡斌⋆张宪锋⋆戴 磊⋆
本文针对此次《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修改的商业模式审查、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的权利要求撰写方式、申请日后补交实验数据的审查规则、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的修改方式、公众可查阅复制专利文件的范围、因财产保全中止审查程序的期限等问题,从修改背景谈起,详细解释了修改方案,对一些热点问题的本质内涵和国内外规定进行了深入探讨,也进一步阐述了《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修改带来的影响。
商业模式 计算机程序 实验数据 无效宣告程序 查阅复制
2017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签署发布第74号局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主要涉及:对商业模式创新中的技术方案给予积极鼓励和恰当保护、明确对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允许的多种撰写方式、明确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的审查规则、适度放开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方式、扩大公众可以查阅和复制专利文件的范围等。这些修改内容解决了近年来业界非常关心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巨大社会反响。笔者亲历了《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以下简称《指南》)整个研究和修改过程,尝试从修改的背景出发,解读修改方案,说明对于争议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希望帮助读者对《指南》修改方案形成更为全面清晰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