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
2017-01-21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7年1期
2016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国办发〔2016〕100号),印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了职业病防治现状和问题,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等总体要求,提出了8项主要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并对督导与评估工作提出了要求。
《规划》指出,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全国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例近3万例,分布在煤炭、化工、有色金属、轻工等不同行业,涉及企业数量多。二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对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投入不足,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的职业病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基层监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对危害信息掌握不全,对重点职业病及职业相关危害因素监测能力不足。四是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不容忽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新挑战。
《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坚持依法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坚持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 提出的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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