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体系
2017-01-21高吉喜鞠昌华邹长新
中国环境管理 2017年1期
高吉喜,鞠昌华,邹长新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南京 210042)
构建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体系
高吉喜*,鞠昌华,邹长新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南京 210042)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是我国今后生态保护工作的核心制度安排,需要以更加严格的配套管控政策与措施予以支撑。本研究在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了包括监测技术管控、监察执法管控、行政许可管控、法律强制管控和社会参与管控在内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体系,并从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立法、构建“多规合一”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离任审计制度、推进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推动信息公开机制与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相应配套措施,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支撑。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配套制度
引言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问题逐步凸显。部分地区生态受损严重,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环境日趋脆弱,导致自然灾害多发,威胁人居环境安全。在此背景下,生态红线保护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1]。《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以下简称为《“十三五”规划纲要》)均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明确提出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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