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食品监管最新立法亮点解读
2017-01-21肖平辉
中国食物与营养 2017年3期
肖平辉,罗 杰
(1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北京 100872;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北京 100073)
中国网络食品监管最新立法亮点解读
肖平辉1,2,罗 杰2
(1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北京 100872;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北京 100073)
对中国网络食品监管最新亮点进行了全方位解读。《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新修订,首次引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网络食品交易规则,保障网络食品安全,2016年7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式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本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网络食品安全义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四十八条。本办法强化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和法律责任,为网络食品市场的有序运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网络食品监管;平台;法律责任;立法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有4 500万人经常性通过电商平台购买食品。2015年,中国的网络零售交易额高达3.88万亿元[1]。2018年,仅中国的生鲜电商市场预计将达1 500多亿元[2]。网络食品成为当下及未来发展的趋势[3]。与此同时,各种网络食品业态模式迅速崛起,这些给网络食品监管带来巨大挑战[4]。出现传统的三无产品问题及跨境电商食品无中文标识等新问题[5]。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法律义务和责任,为强化网络食品安全依法监管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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