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干旱荒漠区煤矿开采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探讨
2017-01-21吴煜
中国水土保持 2017年6期
吴 煜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新疆干旱荒漠区煤矿开采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探讨
吴 煜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煤炭基地;干旱荒漠区;新疆
新疆大型煤炭基地是国家规划确定的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主要包括准东、吐哈、伊犁、库拜4个区,区内干旱少雨、植被稀疏、土地荒漠化严重,是典型的干旱荒漠区。露天矿开采具有扰动面积大、挖方量大、扰动周期长、扰动后侵蚀模数大等特点,在干旱荒漠矿区生产建设中采取洒水降尘、喷洒高矿化度水固结地表、挡土围堰(埂)、碎石或砾石压盖、集雨灌溉等水土保持措施,成效显著。
2014年,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4〕387号文对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进行了批复,这对新疆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战略具有深远的意义。新疆大型煤炭基地是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是我国煤炭生产力西移的重要承接区,分准东、吐哈、伊犁、库拜4个区。“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新疆煤炭资源的开发步伐加速,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因煤矿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也日益突出,煤矿开发尤其是因露天煤矿开采而增加的水土流失量,已排在各类建设项目之首,煤矿开发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1]。抓住矿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关键环节,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釆取水土保持措施,是干旱荒漠区煤矿开发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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