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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丽后期的倭寇问题

2017-01-19李丹冯美德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6年8期
关键词:应对措施

李丹 冯美德

摘要:1350年,高丽后期的倭寇兴起,其侵掠规模大、危害极深,持续了40余年,成为高丽后期与日关系的主要问题。这一时期倭寇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日本的国内动乱,同时高丽后期整体秩序的混乱为其提供了客观条件,而蒙元的兴起又是其不可或缺的因素。面对倭寇问题,高丽积极与日交涉,请求禁倭;同时,通过制定奖惩补救政策、鼓励官员献治倭良策、向明朝和元朝请求援助等,增强其内部的防御能力。高丽王朝采取的措施虽有成效,但直至其1392年灭亡,仍未能根本解决倭寇问题。

关键词:倭寇问题;高丽后期;应对措施

倭寇是指13世纪初至16世纪末,在朝鲜半岛和中国沿海乃至内陆,进行武装劫掠活动的,主要由日本渔民、农民、商人、武士、浪人等组成的海盗集团。目前,对于高丽后期的倭寇问题,国内学界的关注不足。鉴于此,笔者对高丽后期朝鲜半岛的倭寇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期加深对其的认识。

一.高丽后期倭寇问题产生的缘由

高丽后期的倭寇问题与当时日本和高丽的国内外环境有着必然的联系。

自11世纪以来,日本便与高丽贸易活动频繁。双方的私商贸易较为活跃,仅从1073年到1093年的20年间,日商去高丽的就有28次之多。到了13世纪中叶,高丽对日本前来贸易的进奉船并不欢迎,限定其每年来一次,每次不过两艘。嘲可见自11世纪至13世纪中叶的丽日贸易,多为日本商人前往高丽,其在贸易中表现主动。当时的贸易活动多在高丽庆尚南道的金州一带进行,其交易物品,日本以稻米、织物、刀剑、染料、金属工艺品等为主,高丽则主要是丝织品、麻布、人参、药材、佛教典籍、瓷器等,表明从11世纪到13世纪中叶,日本商人通过主动与高丽贸易,满足了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国内的一些生活物资需求。然而,到13世纪后期高丽被迫协助元朝征伐日本之后,丽日关系恶化,两国断绝了交往,致使长期以来的日丽贸易断绝。日丽贸易的断绝,使日本原先通过贸易获取物资的渠道不复存在。日本的进奉船也因被高丽拒绝,随时有转变为海盗的可能性。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和解决粮食等物资不足的问题,日本北九州原先与高丽贸易的一些商人和对元、丽征日怀限的武士、浪人等自发组织起来,暴力掠夺高丽的物资。到14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进入了动乱的南北朝时期,加上丽日贸易早已断绝,其国内物资变得日益紧缺。为了生存,在中央权力无力掌控地方的时局下,加之受当年元、丽联军未能征服日本的民族优越感的激发,日本一些下层武士、贫困农民、渔民、名主、庄官、地头、守护、寺僧以及商人等组成了规模庞大的海贼或土匪团伙,以抢劫为生。他们多以对马岛、壹岐、北九州的松浦和濑户内海等日本近海地区为据点,成群结队地横行海上,频繁出没于较为富庶的高丽边境,对高丽人进行烧杀抢掠,高丽倭患由此兴起。

面对倭寇入侵,高丽王朝因渐为没落而无从应对,致使倭患持续至1392年其灭亡。高丽中后期,在经济上,权门世族、寺院大肆吞并土地,导致其土地制度紊乱,国库收入减少,无以支付官吏俸禄,更无力加强海防建设;同时,禾尺、才人等贱民为了生存,也趁机冒充倭寇在国内大肆抢掠。在军事上,由于经济疲敝,高丽的府兵制崩溃,府兵既无衣食,又没有休息,相继逃亡。在政治上,统治阶层内部在“事元”与“亲明”的外交政策上矛盾不断,削弱了国家实力。

此外,高丽的衰弱也与蒙元势力的兴起及其带来的东北亚格局的变动有关。蒙古强势崛起后,其铁骑自1231年至1257年为期27年间,对高丽进行了多达7次的进攻,极大地破坏了高丽的社会经济。在1274年的“文永之役”和1281年的“弘安之役”中,元朝又胁迫高丽派兵远征日本,使得无数高丽将士殒命。而在1359年和1361年,在高丽正值倭寇侵袭之时,元末的红巾军武装两次越过鸭绿江侵入高丽,甚至占据开京,迫使国王南逃。总之,在蒙元势力的长期影响下,本已疲敝的高丽,处境更为窘迫,使其难以应对倭寇的侵掠。

综上可知,日本的南北朝动乱使海贼团体产生,而动乱引起的经济困难及丽日贸易的断绝又促使倭寇把相邻的高丽作为了侵掠的对象,这是高丽倭患兴起并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而当时高丽国内的经济、政治上的紊乱和军事上的虚弱,又为其倭患持续40多年提供了客观条件。此外,蒙元势力对高丽的长期侵扰,不仅使高丽疲敝,而且使丽日交恶,东北亚格局为此动荡,可以说蒙元因素的影响客观上诱发并加剧了倭寇对高丽的侵掠。

二.高丽后期倭寇的侵掠及其特征

忠定王二年(1350年)二月,“倭寇固城、竹林、巨济、合浦,千户崔禅、都领梁瑁等战破之,斩获三百余级,倭寇之侵始此。”这可以视为高丽后期倭寇问题的肇始。这一时期的倭寇问题持续时间长、侵掠规模大、危害极深,成为高丽后期的重要忧患。

据《高丽史》载,1350年至1392年之间,倭寇入侵高丽时,其船只多时达三百多艘,少时也有二十来艘,表明倭寇来犯大都结成船队,其侵略性和防御性很强。而当时高丽国防却很虚弱。恭愍王元年(1352年)三月,为了抵御倭寇,恭愍王“令宰枢至吏胥人备弓一矢五十剑一戈一,阅于崇文馆”,即要求享有一官半职者皆备武器,可见高丽平时武备不足。不仅如此,高丽军队的抵御能力也差,即使在倭船侵入规模较小时,其也难以应付。如恭愍王元年(1352年)三月,“捕倭使金晖南以战船二十五艘御倭,至枫岛遇贼船二十艘,不战而退至乔桐,又望见贼船甚盛,还西江请济师”。此外,高丽军队的组织能力亦较差。恭愍王十五年(1366年),“倭屠乔桐,留屯不去”,恭愍王命令赞成事安遇庆和评理池龙寿率领三十三名兵马使及其所部军士对之进行征讨。他们率军驻屯于东、西江舁天府,然而由于朝廷未让兵卒武装起来,所有的军队只能待命观望,任由倭寇滋扰。由上可见,由于高丽武备的虚弱,结成船队的倭寇每每侵掠多是达其目的而归,如此反复,其气焰愈发嚣张。辛祸王三年(1377年),倭寇甚至派出骑兵,“百余骑寇南阳”,侵入内陆肆意进行抢掠。

而且,倭寇多侵掠高丽的漕船、粮仓以及较为富庶的地区,可见知倭寇的侵略目的主要在于获取粮食等生活物资。然在其侵略目的满足之时,倭寇亦会有杀人、屠城、烧军营、焚战船之举,危害极大。据《高丽史》载,恭愍王二十年(1371年)三月“倭入海州,火官廨,掳牧使妻及女以归”,七月“倭寇礼成江,焚战船四十余艘”,恭愍王十五年(1366年)和辛祸王四年(1378年),倭寇屠乔桐和全州城。随着倭寇气焰的愈发嚣张和掠夺野心的变大,其掠夺区域由距离日本较近的南部沿海逐渐扩大到高丽北部地区,并且深入内陆,甚至到达高丽北部的龙州。

在倭寇的参与者中,除了日本人以外,也有少量的高丽人,即假倭。《高丽史》中,假倭于辛祸王八年(1382年)四月首次被提及,“禾尺群聚,诈为倭贼,侵宁海郡”。辛祸王九年(1383年)六月,“交州江陵道禾尺、才人诈为倭贼,寇掠平昌、原州、荣州、顺兴、横川等处。”可见假倭多为禾尺与才人等高丽的贱民阶层。辛祸王八年(1382年)正月,高丽“赈庆尚、江陵、全罗道饥”,可知这些地区的人民难以果腹,这迫使禾尺、才人等贱民假称倭贼,进行掠夺以求生存。而且在高丽后期,私人田产额增长侵蚀着官方的土地资源,从而造成国家岁入枯竭,国库无力支付官吏俸禄,致使各级吏治效率低下;加上田柴科制度的崩溃,高丽百姓的徭役比奴隶负担还重,致使他们纷纷逃散流亡。这种社会环境为禾尺、才人等贱民假冒倭寇进行掠夺活动提供了充分的社会条件。需要注意的是,从倭寇的成分来看,虽然高丽后期的倭寇不只是日本人,也有高丽人所冒称的假倭,但其并不是主流。《高丽史》中仅在辛祸王八年和九年有高丽人诈为倭贼的记载;且在人数上,辛祸王八年捕获假倭八十余人,辛祸王九年捕获假倭五十余人,共计一百三十多人,这与日本每次几十甚至数百倭船所载的倭寇数量相比,实属九牛一毛。因此,侵掠高丽的倭寇应是日本人占主导,高丽百姓诈为倭贼者只是极小的—部分。

三.高丽对倭寇问题的应对

“倭贼日甚,深入为寇,杀掠人民,焚毁庐舍,州郡凋敝,田野荒芜”,高丽百姓因之苦不堪言;“因倭寇,漕运不通,仓库虚竭”,高丽的粮仓多被掠夺,漕运无法正常进行,使得日渐衰微的高丽王朝的经济更为残破,甚至连官吏的俸禄都无法正常发放,国家整体运作受阻;而“倭寇乔桐,京城戒严,说明倭寇侵掠已经威胁到了高丽王朝的统治中心。对此,高丽采取了多方面的应对措施,主要如下:

1.制定奖惩补救政策,鼓励官员献治倭良策

恭愍王元年(1352年)二月公布了解决朝政悬案的教示,恭愍王认为,倭寇之所以敢于屡犯边境、烧毁民宅和抢劫租税船,都是因为防御失策。故他于教示中宣告:凡是献计献策者必受奖赏,御寇有功者加官晋爵,招兵歼寇者官升三级,如系贱民赏给钱财;州郡受到倭寇侵扰后,要派官吏前往,调查受害情况,酌情予以减税;军人逃避兵役者,处以笞刑;官吏在这方面有罪者,也责之以笞杖。这一教示的公布,旨在振作士气,加强防范,做到赏罚分明。

教示颁行之后,恭愍王对官员赏罚分明。恭愍王二年(1353年)十月,“下教庆尚道都巡问使,日海寇连年为边患,每念何日报平。今省卿申报擒倭至十余级,予嘉甚之。赐卿酒及银五十两,所管军士有功者,以名闻予将禄用。”对擒倭者,恭愍王赏赐丰厚;而对防倭不利者,刑罚却是相当残酷。恭愍王二十二年(1373年)九月,“倭寇海州,杀牧使严益谦,命诛吏之不救者。丁巳以西海道万户许子麟不能御倭,遣体覆使三司左尹郑丹凤杖之。”倭寇侵入海州,杀害了牧使严益谦,于是朝廷诛杀了坐视不管的官吏;十六天后,又对御倭不利的许子麟施以杖刑。十月“崔莹以杨广道都巡问使李成林,不能御倭,杖配峯卒,斩其都镇抚池深。”崔莹对抗倭不利的李成林处以杖刑,并发配其为放烽火的烽卒;对都镇抚池深则斩首示众。可见恭愍王对于御倭极为重视,御倭有力者大加奖赏,而不力者则严加处罚。

同时,恭愍王也鼓励官员献治倭良策。检校中郎将李禧献策,恭愍王感叹道,李禧位虽卑却能献计献策;其后,中郎将郑地也献治倭策。恭愍王分别给李禧麾下的六十七名军人和郑地麾下的八十五名军人封了官职,还给了他们千户空名牒二十张,百户空名牒二百张。在恭愍王的鼓励之下,李穑、侯长寿等人也积极进行献策。

然而,由于倭寇的侵略气焰甚嚣尘上,而高丽军民的士气与防倭御寇的意志渐趋消沉麻木,恭愍王的奖惩与鼓励献策措施并未收到成效。如李穑曾提出的陆守海战、重赏有功者的建议,在当时的政治现实中无异于纸上谈兵。

此外,高丽官员还对倭寇侵害的地区进行了调查补救。谏官因全罗道漕运常被倭寇掠夺,而请求陆转。乔桐多次被掠夺,而迁移乔桐县民。同时,又有免赋税赈灾之举。辛祸王二年(1376年),“因倭寇,水路阻梗,罢漕运,蠲全罗、杨广、庆尚、(氵+公)滃海州郡徭赋。”辛禑王四年(1378年),“江华府屡被倭寇,民失其业,给榖三百石赈之。”辛禑王七年(1381年),“全罗道饥民多饿死,诸戍卒及人民逃散过半,崔莹请蠲滨海州郡三年租税,从之。”这些皆为根据受害情况,酌情减税赈灾之举。

2.派遣使者前往日本请求禁止倭寇

鉴于自身无力御倭,高丽朝廷便想通过与日本执政者交涉来根绝倭患。于是便向日本派遣使者,请求禁倭。

恭愍王十五年(1366年)十一月,“遣检校中郎将金逸如日本,请禁海贼”。然日本答函却表示,侵略高丽的是四国、九州的海盗,在京都的朝廷对之无法加以制止,也无法对之进行惩罚。恭愍王十七年(1368年)十一月,对马岛万户崇宗庆遣使来高丽,高丽朝廷赠其米一千石,并叮嘱其根绝倭寇侵略。辛祸王元年(1375年)二月,高丽第二次派使者罗兴儒到日本,要求禁止倭寇出海作乱。辛祸王二年(1376年)十月,罗兴儒从日本带回答函,其内容为:“唯我西海一路九州乱臣割据,不纳贡赋且二十余年矣。西边海道顽民对衅出寇,非战所为。是故朝廷遣将征讨,深入其地,两阵交锋,且以相战,庶几克服九州,则誓天指日,禁约海寇。”两次遣使后日本的回答表明,当时处于南北朝动乱中的京都朝廷无力控制地方,爱莫能助。辛禑王三年(1377年),高丽又先后两次派遣使者前往日本。六月,判典客寺事安吉祥到日本,致国书要求禁止倭寇;九月高丽派前大司成郑梦周到日本致国书,再次要求禁止倭寇肆虐。日本当局采取了回避态度,“云草寇之贼是逋逃,毕不遵我令,未易禁”,倭寇之患无法禁绝。然高丽朝廷并没有放弃,辛祸王四年(1378年),再遣版图判书李子庸、前司宰令韩国柱到日本,请禁倭贼和归还被掳人。

高丽多次遣使日本,意在禁倭,然而当时日本正处于南北朝动乱时期,中央政府无力控制地方,因此高丽前几次遣使收效甚微。但在高丽朝廷的一再坚持下,其请求最终得到了日本的一些援助。辛祸王四年(1378年),“日本九州节度使源了浚,使僧信弘,率军六十九人来捕倭寇。”辛祸王八年(1382年),“日本归被掳男女百五十人。”辛祸王九年(1383年),“日本国归被掳男女一百十二人。”辛禑王十年(1384年),“日本国遣使归所掳男女九十二人。”

3.增强自身军备,向元朝和明朝请求援助

国防的虚弱是高丽频繁遭受倭寇侵扰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武备成为高丽御倭的重要方面。

由于常备武器的严重不足与落后,面对倭寇的肆意侵掠,高丽加紧增强自身军备。恭愍王元年(1352年)四月,应高丽之请,元朝“赐王弓三百、矢三万、剑三百”;同年六月,元朝又应其请求把武器送到开城。之后,明朝也受到倭寇侵扰,故也积极支持高丽御倭。恭愍王二十三年(1374年)六月,明朝派人将高丽所请求的火药、硫磺和焰悄等送到开京。此外在高丽国内,崔茂宣积极研究火药的制作方法,终获成功。1374年之后,高丽逐渐开始自己制造火药武器,至辛祸王时,其设立了火药局。

辛祸王时期,高丽进一步增强自身军备。辛祸王二年(1376年),恐军器不足,辛祸王令诸各司监造军器。翌年,又募各道僧侣负责建造战舰,京山募集三百人,杨广道一千人,交州、西海和平安道分别为五百人,并下令一切僧徒胆敢逃避者一律受军法处治。辛祸王四年(1378年)二月,“赵仁璧帅师放火炮习水战”,同时重用李成桂、崔莹等御倭大将,主动严打倭寇。这一时期,高丽增强自身军备的努力收到一些成效,加上日本南北朝动乱接近尾声,其御倭态势渐由消极转变为积极,倭寇的嚣张气焰遭到了沉重打击。到了辛昌王元年(1389年),庆尚道元帅朴葳击对马岛,高丽已把御倭的战场推进到了日本本土。

除上述措施之外,高丽还采取了怀柔政策和进行了土地制度改革。《高丽史》在恭愍王十八年(1369年)出现投化倭人的现象,“巨济、南海县投化倭,叛归其国”;十一月“倭掠宁州、温水、礼山、沔州漕船,初倭人愿居巨济,永结和亲。国家信而许之,至是入寇。”可见高丽当时对倭寇采取了怀柔政策。然而部分倭寇投化不久,又开始寇掠漕船,“叛归其国”,故这一政策以失败告终。而土地制度的改革,则是李成桂在辛祸王十四年(1388年)开始实施的。辛昌王二年(1390年),李成桂将所有公私田册档烧毁,于第二年颁布管理新土地制度的基本法令——科田法,其有利于稳定生产,增加国库收入。然而这一土地制度的实施之时已是高丽之末,故其对御倭的有利影响体现在了之后的朝鲜王朝。

综上可见,高丽王朝应对倭寇的举措可谓较多,然而其倭患没能得到根绝。分析其原因,这不仅是因为高丽后期的国力衰落,其根本原因更在于日本国内的南北朝动乱。进入14世纪90年代后,倭寇之扰变少,虽有高丽御倭得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日本将军足利义满相继消灭了国内尾张、山阴和中国等地方的守护势力,奠定了将军的权力,逐渐消弭倭寇作乱的根源。1391年“日本国源了浚遣使来献方物”;1392年日本实现统一,结束了南北对立。但此时高丽王朝的气数已尽,这一时期的倭寇也随其灭亡而告一段落,而朝鲜王朝和明朝则继续展开了与倭寇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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