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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发展视野下的文化与资本联盟

2017-01-18林秀琴

艺术百家 2016年3期
关键词:当代中国金融创新众筹

林秀琴

摘要:融合创新将是“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线,是实现“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产业定位和“文化强国”这一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实践和内涵一文化与资本的融合是文化产业发展手段创新的一种形式,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要与国际接轨并提升国际竞争力,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文化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资本是市场的重要推动力,借助资本手段促进内容、渠道、手段、技术和人才的资源整合,提高文化企业到整个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富于战略价值的支柱性产业。

关键词:当代中国;文化产业;艺术创意;融合发展;金融创新;兼并重组;众筹

一、融合发展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流趋势

21世纪以来,发展文化产业或创意产业成为全球性的文化运动世界各国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尤其是经济与文化成熟发展的先进大国,如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大力倡导发展文化产业,借以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和在全球的文化影响力。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推动城市转型促进消费与就业人口提升和对外传输文化价值的重要手段,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则肩负着更为基础性的作用,即以文化创意的渗入融合来促进传统产业(主要是制造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换

近几年来,从中央国务院到各相关部委,再到省市地方党委政府,密集出台支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各类政策,这些政策看似分散,涉及文化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实际上其所针对的议题有很大的相关性,即围绕着国家将文化产业定位为“支柱性产业”这一顶层设计框架,聚焦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包括文化与资本的融合文化与其他业态的融合(文化与制造业文化与旅游业)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文化与城市发展的融合等面向。这种融合发展从宏观层面来说是带有双重色彩的:一方面既要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自身的规模与质量,另一方面也要全面拓展深化文化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效应;一方面既要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系统整体升级的目标,另一方面也要强化文化产业促进其他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带动作用2014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促进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催生新兴业态带动就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这段表述充分表明了国家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所寄予的厚望,文化创意产业不仅是一种新兴的可以创造经济新增长点的产业形态,更重要的是文化创意产业所内具的强烈的渗透能力和深刻的辐射作用,在推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以及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核心实力国际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这也意味着,在“支柱性产业”这种战略设计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必然地进入一个新的轨道与层次,即以文化产业为圆点的360度的产业运动:在外延上,这种产业运动表现为文化产业与其他各种产业形态的联动,从农业制造业到服务业的各个子项,都可以通过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结合实现产业自身的革新,因而,这种结合的领域是十分宽广的:在内涵上,这种产业运动体现在内容创造技术研发平台载体资本组织管理服务等各个层次的文化加值创意提升和模式创新上,通过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结合,使产业透过内容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资本创新管理创新等得以综合提升。概而言之,通过文化产业这种宽领域深层次的渗透融合,实现其他产业形态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这种融合的交互性也将使得文化产业自身得到巨大促进,文化产业可以借此衍生生发各种新型业态,更可以借助其他产业形态的进步性力量带动文化产业内部的更新升级。准确地说,只有实现这种双向互动的产业融合,才可能真正实现文化产业“支柱性产业”这种产业身份的内在涵义。从具体的层面看,融合发展要探讨的是如何通过业态结构的创新发展模式的创新空间形态的创新等途径,来实现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性产业”。

回溯地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20年间的发展历程大概可以划分为四个重要的阶段,即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观念启蒙阶段,2002年开始的以文化体制改革为中心的产业铺垫阶段,2009年开始的文化产业全面发力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阶段和近几年开始的文化产业发展转入对内升级转型对外融合发展的阶段。也即当前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向其他实体经济全面渗透,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融合发展,推进文化金融服务创新和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与城市建设融合创新的阶段。融合创新将是“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线,是实现“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产业定位和“文化强国”这一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实践和内涵。

文化与资本的融合发展一直是文化产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艰巨,文化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的现象,要快速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和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就要求通过各种手段、渠道的探索创新加速文化产业发展进程,包括引导国有文化企业通过资本结构优化实现做大做强,探索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成长的金融政策,从而构建健康,可持续性的文化产业生态。2010年中宣部等九部委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2012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规划纲要》也明确“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的方向,探索文化与资本融合发展渐成文化产业领域的核心议题之一。9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意味着国家层面高度重视金融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重要推手的角色与作用。

二、文化与资本融合的多样化形式

文化与资本的融合是文化产业发展手段创新的一种形式,近几年来,这种形式日趋富于代表性,不断涌现的文化企业(集团)的兼并重组和上市事件,以及新近兴起的文化产业“众筹”现象,都说明近年来文化与资本融合发展极度活跃。这其中固然不乏政策的推动性诱导性作用,但市场嗅觉灵敏的文化企业和“文创”业者在文化与资本融合上的积极态度,也说明国家的文化资本融合发展战略一定意义上也是文化市场更加开放多元这一发展趋势的体现与必然结果。

其中,传媒出版领域文化企业的并购重组表现尤其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发生169起文化传媒行业并购,以影视、游戏、广告、出版类并购为主,分别为61起、40起、46起、11起,累计资本约1605亿元,涉及影视、游戏、广告、出版、有线和卫星电视等相关行业、子行业。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在主体、方式上均表现出多元化、交叉性的特点,这些并购重组大致可以分为几类。

一是国有企业同行业内部的兼并重组。譬如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文汇新民报业集团于2013年合并重组为上海报业集团,黑龙江省出版集团于2014年投资5.95亿元认购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1.7亿元股份,中国出版集团于2014年7月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北京新华印刷51%控股权等。

二是跨行业、跨主体属性的兼并重组。譬如江苏凤凰传媒集团于2012年以7726.5万元并购厦门创壹软件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浙报传媒于2013年收购杭州边锋网络和上海浩方在线两家游戏企业100%的股权,江苏凤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都玩网络科技55%的股权、慕和网络64%的股权等。

三是跨境的兼并重组。譬如,江苏凤凰传媒集团于2014年以8500万美元收购美国童书生产商PIL及其相关产业,收购的资产与业务分布四大洲7个国家,江西省出版集团以26.6亿元并购北京智明星通科技公司,投资3500万美元重组全球物联网技术第三强的美国意联科技公司,投资约3亿港元并购香港环球数码科技公司,仅在2014年上半年并购重组项目对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发展贡献率已达26.7%等。

四是民营企业行业内、跨行业兼并重组。譬如,百度于2013年以19亿美元全资收购网龙控股子公司91无线,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的并购案”,华谊兄弟收购浙江常升影视70%的股权,华策影视并购克顿传媒,乐视网购买花儿影视100%的股权,天舟文化收购神奇时代100%的股权,奥飞动漫以3639.6万元收购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等。

上述形形色色的兼并重组项目说明了近年来文化产业领域资本运动的活跃度,这里面,既有文化企业急欲在文化产业资本市场抢占先机,通过资本运动实现企业快速扩张、完善业务结构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动机,更有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支撑的因素。早在2009年,在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的背景下,《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了要以资本为纽带,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壮大企业规模和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的要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对兼并重组的表述着重于“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尚不触及企业所有制这种比较敏感的领域,但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此问题上则有巨大突破,在“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设计下,《决定》明确“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这一问题更进一步表述为:“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可以明确的是,鼓励和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首先是文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结果,也是优化文化领域资源配置、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效率的需要,更是服务于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支柱性产业”这一国家战略的需要。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晚于欧美和日韩等文化发达国家,既有因文化管理体制的陈旧僵化和文化产业意识的薄弱而形成的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瓶颈的问题,又有文化产业体量规模小,占国内GDP和全球文化市场比重较低,文化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的问题,缺乏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若不能克服这些局限,那么在全球文化产业竞争和国际话语权建构中就必然处于被动地位产业演进理论认为,兼并重组可实现规模经济,增强市场控制,提高经营效率,分散经营风险。以资本为手段,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可以促进文化产业资源的集聚集约发展和产业布局的优化,可以促进文化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外,可以在更加白热化的全球竞争合作中掌握主动,对内,可以切实起到引领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的作用。大型跨国文化企业集团运用其在国内文化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成功经验,构筑了全球范围内的文化资源配置网络,从而大幅度提高了文化生产效率,对外输出资本技术和管理等优势资源和文化观念,以此为主导形成国际性文化产业分工体系,并在国际竞争中占据强势地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要与国际接轨并提升国际竞争力,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文化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资本是市场的重要推动力,借助资本手段促进内容、渠道、手段、技术和人才的资源整合,从而推动文化企业到整个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

“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这种国家战略层面的立场与实践,对文化企业调整发展战略规划具有风向标的重要作用,从具体实践来看,它的确激发了广大有实力的文化企业的积极性,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其中,最富于意义的部分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兼并重组,许多原本局限于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国有文化企业得以快速介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这在传媒、出版等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不论是推动传统文化业态向数字化的转型、升级和开发新媒体、多媒体产业,或是积极对接动漫、游戏与互联网业务等,传统文化企业(集团)得以及时适应现代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趋势,顺利开辟新兴业态,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调整产业发展重点,从而融入产业发展主流,掌握产业发展先机,许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无中生有”,借他山之力快速转型为科技型文化内容企业。

第二,在国家战略推动下国有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的对象已经延伸至海外,譬如前述江苏凤凰传媒集团和江西出版集团,此外还有2013年安徽出版集团在波兰全资收购时代马尔沙维克集团,中国出版集团以1亿元收购英国出版科技集团股份,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收购澳大利亚视觉出版集团,江苏凤凰传媒集团收购美国童书生产商PTT及其相关产业,江西省出版集团投资重组美国意联科技公司和并购香港环球数码科技公司等。国有文化企业的海外兼并重组实践,说明中国文化企业已经形成较为自觉成熟的国际市场意识和全球产业布局的战略眼光。海外兼并重组或资本输出无疑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形式之一,当然,从真金白银的资本输出到象征性文化资本(中国文化核心价值)的输出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但资本的介入必然重构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也必然将大大加快中国文化核心价值国际传播的进程,从而在全球文化竞合关系中增强话语权和影响力。

第三,发生在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内部之间的文化企业兼并重组行为,有助于促进产业资源的集聚化、集约化,从而大幅度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提升行业整体实力。众所周知,除少数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和更少数的民营文化企业龙头之外,中国大部分文化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大都属于中小企业甚至小微企业,这种现状对整个行业来说存在着资源分散与恶性竞争的局限,对企业个体来说则存在着难于做大、竞争力低弱的局限,更谈不上进入国际市场全球布局的实力。随着世界文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更为开放和全球化的日益深入,中小微文化企业的处境就将更加被动和危险,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资本要素和市场杠杆推进兼并重组孕育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应是更具有前瞻性的探索。

除了兼并重组,文化资本整合的另一个重要的资本手段即是上市。近年来一些大型文化企业(集团)积极谋求上市,以期从热络的资本市场汲取做大企业规模,实现快速增长的动力。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实现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譬如继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分别于,2011年,2012年实现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之后,人民日报控股的人民网于201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的“华媒控股”也于2015年实现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另一种形式是挂牌新三板,2014年济南日报控股的舜网传媒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控股的荆楚网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正式挂牌,2015年辽宁报业传媒集团下属的辽宁日报新媒体集团和江西日报传媒集团下的“大江传媒”也分别获批正式登陆新三板。传媒集团登录资本市场,可以获得便捷的融资渠道从而加快市场开拓、企业品牌建构的步伐,特别是可以借助资本市场的推动力完善公司资本结构,提高产业发展的敏锐度,以资本促进企业体制机制的完善、业态结构的转型升级和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譬如,杭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的“华媒控股”上市以来,就频繁实施资本运作,包括出资2.04亿元控股上海快点文化传播公司进军移动视频业务,与杭州泰一指尚科技合资成立公司发展互联网广告业务,与浙商创投共同发起华媒泽商文化传媒产业基金投资新媒体、泛文化产业及信息技术结合相关领域,这些资本运作皆以文化资本融合为立场,以“互联网+”为突破口,重点在于加速推进集团的媒体转型升级和多元文化产业布局。

三、“互联网+”和文化资本融合新空间

值得再次强调的是,在国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使其成为“支柱性产业”的战略设计和融合发展战略的推动下,近几年来,文化传媒领域民营企业的兼并重组与介入资本市场具有很浓厚的“互联网+”的色彩,文化科技的融合发展与文化资本的融合发展在很多时候呈现出交叉、合并的关系。

一方面,国有传媒文化集团积极通过兼并重组和介入资本市场来开辟数字化转型和新媒体产业平台,其中就包括了对互联网渠道的接入;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也开始不满足于既有的平台型身份和门户网站的单一模式,而是谋求向“平台+内容”的多元产业模式转型,其突出表现如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乐视、小米、优酷土豆等互联网企业纷纷通过资本并购和股权重组进军文化传媒,而被称作RAT巨头的百度、阿里巴巴、腾讯通过资本运作全面介入影视传媒内容生产与营销渠道的开发,则更在金融资本与文化领域引起特别关注,其被视作是互联网企业大举进军文化产业的信号。

譬如,百度先是于2010年投资组建独立视频公司“爱奇艺”,后又于2013年以3.7亿美元收购PPS视频业务并入“爱奇艺”,以1.9亿元收购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大型中文原创阅读网站“纵横中文网”;阿里巴巴于2013年以5.86亿美元入股新浪微博,2014年以62.44亿港元认购文化中国传播,成立“阿里影业”,2015年又注资24亿元成为光线传媒第二大股东:腾讯继于2014年与阿里同时参与华谊兄弟36亿定增方案进入影视内容生产领域,又于20158年先后成立“腾讯影业”(隶属“腾讯互娱”事业部门)和“企鹅影业”(隶属“腾讯视频”事业部门),前者以优质TP为核心影视业务平台着力开发TP电影业务,后者着力于网络剧、电影投资、艺人经纪三大核心业务的开发,腾讯通过“腾讯视频+腾讯互娱”两大业务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合作的“双轮驱动”策略进入电影业。此外,以游戏、动漫、电视剧为主业的游族网络、奥飞动漫、华策影视等文化传媒企业,则采取基于内容TP开发电影项目的方式进军电影产业。

文化传媒公司与互联网的联姻,不仅促进了文化内容生产与平台资源的跨界融合,更重要的是这种双向渗透将激发更加多元化的文化发展机制,文化传媒领域有望在“互联网+”背景下透过文化科技文化资本双重融合,实现产业结构的战略性重组和大幅提升其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与资本融合,新近还兴起一些颇有代表性的现象,特别是在近两三年来兴起的互联网购票模式的渐趋成熟和互联网融资新模式“众筹”的出现,标志着文化资本与互联网平台融合的进一步深入。继淘宝、当当、卓越、亚马逊等电商平台的线上文化商品销售模式之后,互联网作为文化消费平台的作用已经大幅扩展,影视互联网购票在影视产业发展中正发挥着重要力量,据统计,2013年通过手机APP和电脑网站订购电影票的比例为25%,2014年这一数据就达到39%,仅电影O2O在线平台“猫眼电影”电影票2014年交易额就超过50亿元,可见网络购票发展十分迅速。随着移动终端技术的升级和支付宝、微信及各种支付平台的广泛运用,可以预见未来网络购票将大大促进大众文化消费的进一步开发。

与网络文化消费同步并进的是网络文化融资模式的发展和创新,如2014年出现的众筹电影模式是一种值得关注的探索。所谓众筹,顾名思义,就是发动大众筹集资金,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项目信息、由大众自愿认筹的集体融资行为,其特点是开放性(面向所有社会领域)多样性(项目覆盖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各产业门类)和大众化(大众皆可参与),以互联网平台和线上大众认筹为最大特色,与其同时突显的是大众作为“微投资人”的新角色——其投资起点甚至可以低到几十元,十分富于平民化色彩,因而区别于熟人间的民间融资、合伙人制度和被视为“高大上”的风险投资。

在众筹模式中,项目发起人通过众筹平台向投资人展示自己的产品以寻求资金援助,并在项目成功后向支持者发放回报,包括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和捐赠众筹,除捐赠众筹为公益性众筹之外,前三种都为有偿性众筹和投资性众筹。2014年被认为是中国电子商务众筹元年,众筹平台从年初的40多家增至年底的100多家,比较知名的众筹平台有众筹网点名时间等。此外,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也积极介入,譬如百度成立百度爱奇艺众筹计划,京东网成立京东众筹。众筹已经成为许多创业者抢占互联网发展红利的新阵地和实践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渠道,2014年9月百度众筹项目“百发有戏”首期推出萧红传记电影《黄金时代》众筹计划,筹得1800万元,2014年10月前海云筹平台上线的宠宠熊项目,在上线后15分钟内筹集到920万元,50分钟后即筹满1000万元,至众筹结束超额筹得1960万元。当然,失败的众筹案例也比比皆是,一个众筹项目能否吸引广大网民投资者参与,除了项目的创意创新度、操作可行性和赢利空间预估等多项因素,更备受考验的是互联网融资的安全度、可信度,以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之路能走多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诚信与法律制度的保障。

四、结语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显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推动又一轮轰轰烈烈创业潮的到来,而这次以“大众化”为主打的创业潮,将为众筹及其他互联网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可以预见的是,在政策、资本、市场三重合力的驱动下,以资本为焦点、以兼并重组、上市、互联网融资等手段的探索实践将会推动中国文化企业很快形成新格局,并将深刻影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面貌,包括产业规模经济、产业发展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等。

但必须指出的是,盲目、投机性的资本运动也可能制造可怕的经济泡沫,无论是对“全产业链”的过度迷信,还是纯粹借兼并重组、上市来炒作股价,还是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的金融欺诈,对于企业还是对于产业来说都可能是致命的。文化资本的融合发展不仅需要建立在清晰、成熟的企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更须以健全完善的社会法律制度与国家文化发展机制为依托,要积极融入和对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构架和体系设计,寻找和建立文化产业、互联网、资本三者交叉融合、良性循环的产业发展创新的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徐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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