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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土地伦理思想探析

2017-01-16黄新华

鄱阳湖学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生态思想道教

[摘 要]道教视土地为母亲,重视土地衣养人类的价值,提出要像孝敬母亲一样尊重土地,尊重土地生态系统中的每一分子,按照土地生态系统的规律进行人类的生产生活。道教还认为,只有遵循土地的规律,才能获得吉祥幸福;如果违背土地的规律,就会受到承负报应,灾难临头。道教的这一土地伦理思想,对解决当今的土地污染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作用。

[关键词]道教;土地伦理;生态思想

[作者简介]黄新华,江苏省苏州市道文化中心研究员,《江苏道教》执行主编(江苏苏州 215005)。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土地不断遭到各种污染的伤害。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污染问题堪忧,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高达16.1%,林地、草地、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达到10.0%、10.4%、19.4%①。土地是人类赖以栖息的场所,人类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土地。土地污染不仅会对土地上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影响,进而对食用这些农产品的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危害。目前,防止和治理土地污染已刻不容缓。在面对土地污染,寻求土地保护和治理的过程中,如卿希泰先生所言,道教的生态伦理思想,能够为人类提供有益的思想智慧,具有独特的价值②。道教的土地保护思想,对解决当前严峻的土地污染问题具有启发作用。

一、以地为母——人与土地的关系

道教的产生、发展上承先秦黄老道家思想,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世间万物的创生都源于道。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就说:道是“万物之元首”,上下四方六极之中,“无道不能变化”,天地之间,无论大小,“无不由道而生者也”③。“道”是万物的元首,天下万物都由“道”所化生,且没有什么东西是“道”不能变化出来的。《太上化道度世仙经》也说:“道乃天地阴阳之母,五行万物之宗。”④天地阴阳、五行万物都源于“道”。人与自然万物都由道化生,在本源上是同一的。“人与物类,皆禀一元之气而得生成”⑤。因此,并非只有人类才独有道性,天地万物都含有道性,《西升经》就明确指出:“道非独在我,万物皆有之。”⑥因此,宇宙万物在地位上都应该是平等的,人类只不过是万物中的一员。

在承认万物平等时,道教还根据《道德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宇宙生成图式,结合汉代以来流行的元气说,认为在“元气行道,以生万物”①,即元气按照“道”的意图,在化生万物的过程中,化成太阳、太阴和中和之气,形成了天、地、人②,所谓“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③。天、地、人和万物虽然形体各有不同,但他们都是元气所化生,即三者源出一体。就此,由共同的材质说,道教进而提出“天父地母”的思想,以“天”为父,以“地”为母,进一步突出土地的重要地位。

按照道教的宇宙生成模式,道使元气生成万物,元气有清有浊,“清气为天,浊气为地”④,天为阳,地为阴,天动地静,阳动阴静,阴阳交合,化生三才,生育万物。元气生成万物的过程有一个“一、二、三”的顺序:一为天,二为地,三为人。《太平经》就说:“元气恍惚自然,共凝成一,名为天也。分而生阴而成地,名为二也。因为上天下地,阴阳相合施生人,名为三也。”⑤元气最初凝成为一,形成天,继而一分为二,化生出阴气,为地,阴阳相互交合,形成三,从而施生出人。作为纯阳之气和纯阴之气化育而生的天地是中和之气产生人的基础,因此,天地与人不仅同根同体,天地还是人所取法的对象。《周易参同契发挥》就说:“人身法天象地,其气血之盈虚消息,悉与天地造化同途。”⑥《钟吕传道集》也通过八卦不同的卦象,将天地与人相互类比说:“至如父母交会,真气造化成人,如天地行道,乾坤相索而生三阴三阳……如乾索于坤,上曰震,中曰坎,下曰艮。以人比之,以中为度,自上而下,震为肝,坎为肾,艮为膀胱。真阴随气上行,如坤索于乾,下曰巽,中曰离,上曰兑,以人比之,以中为度,自下而上,巽为胆,离为心,兑为肺。”⑦以天地行道类比父母交会,以卦象类比人的内脏器官,认为天、地与人存在着相互类似的生成模式。《钟吕传道集》还进一步举例说,人的“气液升降,如天地之阴阳;肝肺传导,若日月之往复”⑧。以人体气液的升降对比天地阴阳变化,以人体的器官运行比拟日月星辰的运转,从而得出人体不仅生成模式与天地相同,而且运行模式也一样。对此,《古文龙虎经注疏》也称:“人之一身,亦体天地,其中阴阳升降,亦与之符契。”⑨认为人的身体运转与天地的运行规律相一致。所以,俞琰在《周易参同契发挥》中说:“夫人之一身,法天象地,与天地同一阴阳也。”⑩认为人的身体取法于天地而生,与天地同一阴阳。

因为人身法天地而生,且运行规律也与天地的运行规律相一致,所以,道教把天、地、人视为一家。《太平经》就说:“夫天地中和凡三气,内相与共为一家。”{11}元气化生出的阳气、阴气和中和之气相互为一家,在这一家之中,按照人类社会的家庭分工关系,因为“天以始万物,地以生万物”{12},所以“生者象天,养者象地”{13}。天像父亲主生,地像母亲主养。道教经文中说:“天者主生,称父;地者主养,称母:人者为治,称子。”①又说“天者,乃父也;地者,乃母也;……天者养人命,地者养人形。”②认为天、地、人共为一家,三者具有不同的分工,土地就像母亲的角色一样,主要负责生产人类生存所必须的衣服、食物等,养育人类。因此,道教说:“地乃无不载,大小皆归,中无善恶,悉包养之。”③又说:“地者,万物之母也,乐爱养之。”④土地滋养万物,为万物提供生存所必须的食物、水源、居住地,土地生养万物的属性被道教赋予了母亲的角色。

生态环保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现代社会的诸多环境问题,包括土地污染,归根结底都是人类视自己为最高级的存在物,把自然界看作是一个供人任意索取的原料仓库,认为人类可以依据自身的意愿来满足自身的需要,哪怕毁坏或灭绝其他自然存在物。对于土地同样如此。人类自以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无限制地开采矿产资源,采伐森林植被,任意排放工业“三废”和生活污水。正是这种全然不顾自然界的强人类中心主义,才导致了土地污染的日趋严重。也因此,解决当今社会的土地污染,首先必须调整人与土地的关系。正如美国新环境理论的创始者利奥波德在倡导土地伦理时所主张的,要处理好人与土地的关系,就需要摆脱人类“以征服的面目出现的角色”面对土地和土地系统中的其他子系统,要把土地及人类以外的其他系统看作平等一员,即“对每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⑤。就此而言,道教不仅认为人与天地万物同根同源,且天地先于人类,人取法于天地,而且还把土地当作人类的母亲。作为母亲,“地母臣承阳之施,主长养万物”⑥,土地无私地向人类奉献,养育人类,作为人子,就应该如尊敬、爱护自己的亲生母亲般爱护土地,因此,道教说:“子者生受命于父,见养食于母,为子乃当敬事其父而爱其母。”⑦而爱护母亲的方式,即是不负地意,按照土地的运行规律办事。

二、不负地意——土地保护的准则

天、地、人分别由阳气、阴气和中和之气构成,三者共为一家,必须“三合相通,并力同心,乃共治一事”⑧。只有三者“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⑨,“天地和合,三气俱悦”⑩,才能“三气共一治,然后能成功”{11}。如果不能并力同心,则“一气不通,百事乖错”{12}。要达到天、地人三者的并力同心,关键在作为子的人敬父爱母,如果人“不知重尊其父母,常使天地生凡人有悔”,则“悒悒不解也”。相反,如果人能够“得天心,不负地意”,则“四时周,五行安”。“得天心,不负地意”,就人与土地的关系而言,就在于人必须遵循土地的规律,择地而居,不去伤害大地母亲。

利奥波德在对土地伦理进行界限限定时认为,土地是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者把它们概括起来的概念{13}。道教同样认为,土地上的一切都是率属于土地这个整体的,道教神话中在创世神开辟天地的过程中,就有其身体变为山川五岳,毛发变为草木的传说。《太平经》也称:“泉者,地之血;石者,地之骨也;良土,地之肉也。”①把泉水、石头、土壤比作土地的血液、骨骼和肉身,将人所居住的环境视为一个整体,构成土地的石头、土壤以及土地上的水流、植物乃至动物都是土地这个大系统的一部分,是相互关联、环环相扣的,生活在大地上的人也是这个大系统中的一分子。要遵循土地母亲的规律,也就是要处理好土地这个大的生态系统的运行规律。

在道教看来,万物都由道所化生,所谓“一切有形,皆有道性”②。因此,世间万物生灵都是平等的,且具有同等的生存权利和生存空间。葛洪《抱朴子》中就说:“天道无为,任物自然。”③根据创生万物的本源“道”无为的特性,万物都有自然生长的特性,且都具有各自的性格特点,作为“天地之子,万物之长”的人类,应该“任自然……存亡任天”④。发挥万物的长处,而不强行改变万物的属性。《太平经》就说:“万物虽俱受阴阳之气,比若鱼不能无水,游于高山之上,及其有水,无有高下,皆能游往;大木不能无土,生于江海之中。是以古者圣人明王之授事也,五土各取其所宜,乃其物得好且善,而各畅茂。”⑤认为万物都秉受阴阳二气而生,有各自的属性,如同鱼不能离开水生活在高山上,大树不能离开土壤生长在江海中一样,对于土地的使用也应该根据土壤本身的特性,种植适合土壤特性的植物,只有这样,植物生长才能茂盛。因此,道教告诫人们说:“人不卜相其土地而种之,则万物不得成,竟其天年,皆怀冤结不解,因而夭终,独上感动皇天,万物无可收得。”⑥又说:“非其土地,不可强种,种之不生,言种不良,内不得其处,安能久长?”⑦认为人如果不认真占验考察土地,有选择地进行种植,那么万物就无法按照自己的规律生长,中途就会枯萎死亡,农作物就无法成熟,人也就没有收成。不是适宜的土地,人们不能随意按照自己的想法种植,如果这样,即便种植了,作物也不能很好地生长。因此,道教经典《阴符经》告诫人们,要“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⑧。

在道教看来,世间万物,包括土地上的一切,都是由道所化生的一个整体,它们都具有相同的存在地位。因此,遵循土地母亲的规律,也必须遵循土地上生长的动植物的属性。卜相土地而种之的同时,还需根据作物的属性而种之,不能鱼游高山,树种江湖。只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大地的运行规律,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因此,《太平经》说靠近山阜居住的人,了解山阜的变化;靠近市城郭居住的人,了解市城郭的变化;靠近平土居住的人,了解平土的变化;靠近水下田居住的人,了解水下田的变化;从高到低,从里到外,前部都了解它们的规律,也就没有什么会遗漏了⑨。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管是居住在山阜、平土、水下田还是其他地方的人,都需要充分熟悉和了解他所生活的环境,掌握其中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土地的意愿,择地而居,近水而饮。

作为人类的母亲,土地不仅衣养人类,为人类提供食物,也为人类提供居住的处所和水源。对于人们所居住的场所,道教认为,应该“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审其土地之宜,观其草木之饶,然后营邑立城”①。不能随意地穿凿土地,盲目地大兴土木,因为大兴土木必然要穿凿土地。穿凿土地,挖到的水,那是土地的血液;挖到的石头,那是土地的骨头;挖到的土壤,那是土地的肌肉;挖掉土地的血液、骨骼、肌肉,把瓦石、坚木插入其中,那是让土地长疮疤②。因此,道教认为,不按照土地的规律而大兴土木,这是无可名状的大罪,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灾祸,还会承负到周围的人。《太平经》就警告人们说:“今有一家有兴功起土,数家被其疾,或得死亡,或致盗贼县官,或致兵革斗讼,或致蛇蜂虎狼恶禽害人。大起土有大凶恶,小起土有小凶恶,是即地忿忿,使神灵生此灾也。”③按照道教的承负思想,一人为恶,不仅子孙后代会承担后果,他的行为也会如水的波纹一样,影响到其周边的环境和人群。一个人兴工起土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还会使周围的人遇上各种各样的灾害。因此,道教要求人们要择地而居。道教认为:“但得良善土者,不即病害人耳”,“起土不便为灾者,得良善地也。”④人们如果不胡乱地穿凿土地母亲,选择良善合理的地方盖房居住,以保护自己,那么土地母亲就会“大爱人,使人吉利”⑤。可见,作为衣养人类的母亲,土地要给人提供庇护的房屋,“不恶人有室庐”,但对于大兴土木、穿凿土地过深的行为却是反对的。对于人类挖井饮水同样也是如此,人不能随意地挖凿土地,人最好应该近水而居,这样就不用穿凿土地,即便真的需要用井取水,也应该先考虑旧井共用。要挖凿新井,要先把旧井填埋,填埋的过程中,还应注意去除瓦石坚木,挖凿土地最好也不要超过三尺。《太平经》就说:“动土入地,不过三尺,提其上”,“水泉当通,利之乃宣,因天地之利渎,以高就下。”⑥要按照天地创设的川海河流的形势,由高就低地疏浚,使水泉疏通。

道教还以牙齿中的龋虫和身高一丈的魁梧大汉分别比喻人类和土地说,龋虫蛀蚀牙齿,开始时虽然不值一提,但时间久了,牙齿就会肿胀,甚至全部掉光,到时人就会疼痛得连哭带叫。人生活在土地上,如同龋虫生活在大汉的牙齿间,如果每家每户都随意地在土地上穿凿水井,建造房屋,那么土地就会深受其害。道教以此针对人类渺小而土地渊博庞大,人类在土地上穿凿挖掘对土地不会构成危害的观点,告诫人们要爱护土地母亲,不能随意穿凿土地。

三、地痛感天——土地保护的保障

如同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所言,作为大地母亲的孩子,人类如果继续对土地进行污染,伤害土地,人类将不可能生存下去,人类“所面临的惩罚将是人类的自我毁灭”⑦。道教同样认为,如果人类不能按照土地的规律,相土而作、择地而居、近水而饮,那么就是一个不孝的孩子,将会受到天地的惩罚,而且这种惩罚将是十分严厉的。《太平经》就警告人们说:“不得天地意,反恶天地,言不调……天地,人之父母也,子反共害其父母而贼伤病之,非小罪也,故天地最以不孝不顺为怨,不复赦之也。”⑧作为天地的子孙,受到土地母亲的养育,如果人们不按照土地的意愿行事,贼害土地,那么就是“不顺不孝”,这是“天地神灵深大疾苦”的大罪,将无法得到赦免。

道教认为,当人们无休止地伤害土地,破坏土地的生态系统达到一定程度时,土地母亲就会愁虑并怨恨人类不顺不孝的行为,至痛恨到极点,土地母亲就会“地痛感天”,“上诉人于父”,引起天父发怒,从而使人类社会“灾变怪万端并起”,土地母亲也将不再全身心奉献自己,努力养护人民和万物。一旦天父地母都对人类发怒,万物和人民都将死亡。

在道教看来,之所以称天为父,是因为天是与道“同骨法血脉”①的存在,“天之有道”②,天同“道”一样,是宇宙的主宰神,他不仅生育人类,也掌管着人类的命运。所以,当人类不断伤害土地母亲到一定限度时,地痛感天,天就会惩罚人类。

按照道教的天人感应思想,天会派遣心神驻扎在人的身体中,监督人民的善恶行为,因此人的善恶行为,全都会被心神记录在册,并全部都反馈到天那里,天由此定夺人的祸福。因此道经中说:“天之照人,与镜无异”③,“为善,天地知之;为恶,天地亦知之。”④人对于土地所作的行为,天地也都记录在册,为恶到一定程度时,不仅自己会受到惩罚,还会承负到周围的人。因此道教说,不断地伤害土地,累积得久了,就会“灾变不绝”。

道教在认为人们伤害土地后,“地痛感天”,从而给人带来灾祸之外,还直接把土地塑造为掌管人类日常生活琐事的保护神。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描述泥土对以土为生的人的宝贵性时说:“土地”是中国数量最多的神,这位最近于人性的“土地神”,“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⑤。这位或在乡间地头,或在农家门后的土地爷,不仅保佑着一村一落、一家一户的平安,还兼负着监视人们的日常行为,记录人们的善恶以确定人的祸福。道教神仙太玄女青传述元始天尊法旨时,就要求听闻传法的真人在“三元之日,下诣清虚洞阳北都之宫,集较诸地上九土之中,一切众生生死功过罪恶之簿,考对录籍。祸福之名,一一当书青黑二简生死之籍”⑥。土地神负责督查、记录人的善恶行为,并根据人的善恶行为,决定人的命运,是得福消灾还是祸患临头。郑侠《赛谢明化寺土地文》就称:土地神“各领其一方,以伺察善恶而祸福于人。”⑦对人行善,土地就会给予护佑,《夷坚支志》“孝义坊土地”条就记载称,因为“居民家家良善无过恶”,土地极力向城隍神反驳,从而免去了上帝行疫的旨意,使当地人民免于疫病⑧。人若行恶不止,土地就会予以惩罚,宋祁《风震祭土地祝文》就记载土地应感而发,六月“暴风震电,拔大木,并损室庐”⑨,以惩戒人类。

土地神伺察善恶,祸福于人的神职还在于人死后对于鬼魂的考较。在道教的神职中,土地还兼负着“天边传救使,泉下报幽魂”的职能。人死之后,鬼魂要先到土地庙中报到,道教认为:“土地为冥间地保,凡初亡者皆归此处,故表事报庙,送行皆在土地祠。”{10}鬼魂来到土地庙后,土地会根据他生前的善恶行为,发配往不同的地方,人的灵魂由此或踏上仙途或沦落地域。可以说,人的祸福、命运,乃至死后的归宿,都在土地神对人日常行为的记载当中,因此,道教告诫人们:“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当先安其天地。”①人由天生育,由地衣养,人的性命掌握在天地手中,因此若想安安稳稳地生活,就应该顺从天地的意愿行事。就此,道教制定了诸多保护土地的戒律,如《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就有“不得烧野田山林”“不得妄伐树木”“不得妄摘草花”“不得以毒药投渊池及江海中”“不得妄凿地,毁山川”“不得竭水泽”“不得冬天发掘地中蛰藏虫物”“不得以秽污之物投井中”“不得塞池井”“不得在平地然火”“不得便溺生草上及人所食之水中”“不得妄开决陂湖”等多条与保护土地及土地上的有机存在相关的戒条②。《上清洞真智慧观身大戒文》等也有“不得杀生暨蠕动之虫”“不得教人杀生暨蠕动之虫”“不得烧败世间寸寸之物”“不得教人烧败世间寸寸之物”“不得笼飞鸟走兽”“不得塞井及沟池”等类似戒律③,告诫人们应该善待土地,善待由山川水泽、昆虫草木、飞鸟走兽等构成的土地系统。

四、结语

面对日益严峻的土地污染问题,单纯地依靠科技进步并不能解决问题。如同怀特在《我们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中所指出的:“再多的科学与技术也将不能让我们摆脱如今的生态危机,除非我们找到一种新宗教或是重新思考原有宗教。”④科技的进步往往只会进一步强化强人类中心主义,以人的利益为标准,忽略其他自然物的客观存在性,对自然予取予夺,从而进一步恶化环境问题。也因此,吸收和借鉴传统文化思维成为今天解决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而如同马夏尔所言:“最早的、清晰的生态思想在公元前六世纪的中国已经表达……道教提供了最深刻、最雄辩的自然哲学,首次启发了人们的生态意识。”⑤就土地保护而言,道教视土地为母亲,重视土地衣养人类的价值,提出要像孝敬母亲一样尊重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土壤、岩石、水流乃至一切自然生存物,按照他们各自的生存规律进行人类的生产生活;认为只有遵循土地的规律,才能获得吉祥幸福,如果违背土地的规律,就会受到承负报应,灾难临头,甚至殃及自己死后的归宿。显然,道教的这一土地伦理保护思想,对解决当今的土地污染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作用。

(感谢专家的匿名审稿意见。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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