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怎么改
2017-01-13刘也良
中国卫生 2017年3期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试点地区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公立医院应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避免“大锅饭”。
改革要先试点
《指导意见》明确,先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为期1年。未列入试点范围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指导意见》提出,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公立医院现行工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要求。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确立公立医院激励导向和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鼓励探索 允许突破
《指导意见》明确,要结合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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